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工伤保险费用分摊比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工伤保险费用分摊比例以及工伤保险费用怎么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如何分摊社保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作为企业在职职工来讲,那么企业单位和个人是共同来承担这个社保的缴费的,并且有着相关的规定,企业单位承担大约2/3左右的比例,个人需要承担1/3左右的比例来完成在职职工的社保交纳情况。
呃,大概分摊的比例是这样的,企业单位需要承担职工养老保险16%的缴费比例,那么我们员工本人需要承担8%的缴费比例,那么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需要承担2%的缴费比例,企业单位需要承担6%的缴费比例,失业保险个人需要承担0.5%的缴费比例,企业单位也需要承担0.5%的缴费比例,生育保险个人不承担,企业单位需要承担0.5%的缴费比例,工伤保险个人不承担,企业单位也需要承担0.5%的缴费比例。
那么按照这样的缴费比例,实际上各个地区各个单位都是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个工商保险是根据各个行业不同的一个规定所承担的缴费比例是略微有所不同,最低的大概是0.3%,最高的大概是1.7%左右。那么剩余的保险承担的比例基本上都是按我刚才说的这样的一个缴费比例来进行分别承担。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5级伤残假肢能一次性赔偿吗。工伤的假肢安装费用,一次性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算的呢
一、工伤的假肢安装费用,属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配置费用,应先做劳动能力鉴定,按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的费用,申请支付,此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本支付,与厂方无关二、一次性补助分三类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本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本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8、劳动能力鉴定费。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扩展资料:工伤责任认定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18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风险分担”理论中提出的观点。上述理论被称为“危险自负说”。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下半叶,劳动者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工伤责任雇主承担“过失赔偿”原则。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末期,劳工斗争和社会进步,英、德等国家确认了“职业危险原则”。由此,工伤责任进入到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申请流程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管辖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⑵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3.认定申请时限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5.受理或不予受理⑴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②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④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⑵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证据的调查核实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⑷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⑸.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⑴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⑶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⑷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8.送达与抄送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⑵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9.复议或诉讼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0.资料存档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年。参考资料:
工伤保险遵循原则是什么,工伤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工伤费应入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职工发生的工伤费应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益。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组识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小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工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残保金征收比例是多少
残保金缴纳比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百分之一含以上但低于百分之一点五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百分之五十征收,百分之一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百分之九十征收。残保金缴费方法:
1、前往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2、残保金减免前往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
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
4、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关于工伤保险费用分摊比例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