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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乐大鼓代表作品

运河流域一年中有几个祭拜的日子?但由运河引发的民风民俗依然在各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延续和发展。1、漕运民俗事象帮会组织。旧时运河上使船人大都为自己请一位辟邪降魔的魂灵,船主又有一个新习俗,山东运河上的漕运号子曲调大同小异。...

交响乐大鼓代表作品,交响乐顺序规律?

交响乐队的主要排列方式是怎样的? 交响乐队是个包括数十种乐器的综合性演奏集体,其中的每类乐器都具有自己的性能与特点。因此,要获得它们之间的平衡与协调的音响,除了在编制上、写作上进行合理的调配外,演奏时的乐队位置排列方式也产生着直接的影响。所以,交响乐队的排列方式不仅是个外观的问题,而是构成整个乐队音响质量的重要因素。近一百多年来,在交响乐队排列的一些大的原则早已被确定:弦乐器是乐队的基础,因此它们总是排列在舞台的最前面;木管乐器种类较多、音色突出,所以总是分门别类的排列在舞台的后面;铜管乐器与打击乐器音量宏大并富有刺激性,所以它们总是排列在后面或后侧面;拨弹乐器(如竖琴等)总是位于观众方向的左后侧(或右后侧)。

运河流域一年中有几个祭拜的日子?

千百年来,川流不息的京杭大运河,带动了山东沿运地区经济的繁荣昌盛,促进了南北(中西)文化的交融合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俗风情文化。民俗风情具有开放性、兼容性、伴生性、传承性的特征。尽管山东运河北段航运已中断100多年,但由运河引发的民风民俗依然在各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延续和发展。一、生产习俗 元、明、清时期,运河主要功能是漕运,也具有防洪、排涝、抗旱、灌溉等方面的水利功能。在长期的漕运、渔业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生产了许多民俗事象。1、漕运民俗事象 帮会组织。旧时船民有很多帮派,如穿帮、网帮、安青帮等。参加帮派的主要目的是利用特殊的社会地位保护自己,求个平安。所加入的帮派势力越大,行船的保险系数越大。从清末到建国前相当长的时间里,山东运河主要受青帮的控制。近代的青帮是安青道友与哥老会混合的产物。清朝年间,台儿庄运河地区流有“上有马凤山,下有宿迁官”(马、宿为帮派知名头目)的说法。 请伙计。为保证行船安全,旧时运河上使船人大都为自己请一位辟邪降魔的魂灵,济宁一带叫“请伙计”,枣庄一带称“请老牌”。“请伙计”和“请老牌”有两种方式:一是到坟地去请,二是造船时就刻有木偶供奉在船头。过闸时,船主要喊“伙计,过闸了,注意!”如今,船主又有一个新习俗,称“请老鬼”,请的是技术熟练的轮机长。从请鬼魂到请人,民俗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 漕运号子。船工们为协调劳动动作,激发劳动热情,创作了漕运号子,传唱了数百年。漕运号子,德州称“船工号子”,枣庄称“粮米号子”。德州的船工号子有11种:打蓬号、拉冲号、打锚号、拉纤号、撑篙号、窜篙号、摇橹号、绞关号、警戒号、联络号、出舱号。枣庄的“粮米号子”也是11种:打蓬号、冲号(也叫四六八句)、打锚号、拉纤号、撑篙号、拿篙(也叫缆头)号、摇垄号、绞关号、打招号、吊货号、架包号。山东运河上的漕运号子曲调大同小异,节拍有快有慢,各种号子交织在一起,奏响了漕运河道上的劳动交响曲。2、渔业生产民俗事象 山东运河流域有一名谚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旧时,渔民靠常年捕鱼摸虾过日子。捕鱼的方法有:徒手摸鱼、木棒打鱼、竹刀砍鱼、鱼钩钓鱼、网具网鱼、筐框扣鱼、驯养鱼鹰捕鱼、利用火光、灯光诱鱼等。渔业生产中,也生发了许多禁忌,如渔网放在河滩上凉晒,忌人跨过;装渔箔时,忌煮生鱼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三天打鱼,两天磨钩”等谚语也是在捕鱼的实践中形成的。3、农业生产民俗事象 从民俗的角度看,以天象的变化指导农业生产和生活,是农业社会的一大特点。我国古代关于天象的记述有七政、二十八宿、四象、三垣、十二次、分野之说。二十四节气,对农业生产习俗的形成有直接关系,形成了许多有指导意义的农业谚语。如:正月菠菜才发青,二月栽的羊角葱;清明前后,种瓜点豆;夏至出蒜,不出就烂;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等等。二、生活习俗1、婚嫁习俗 旧时,娶妻被称为“小登科”。受孔孟封建礼教的影响,山东运河流域婚嫁礼仪隆重而复杂。娶妻需行“六礼”:纳彩,俗称提亲,说媒。问名,男方托媒人问女方的生辰、属相。纳吉,俗称“合天命”,有“白马犯青龙,鸡犬泪交流,鸡猴夫妻不到头”等说法。纳征,俗称定亲,又称“传启”。请期,男方到女方家告知娶亲吉日,征求女方意见。亲迎,俗称“办喜事”,男方称“娶新媳子”,女方叫“出门子”、“出闺”。亲迎中最热闹的是“拜天地”(结婚典礼),除拜天拜地、拜高堂、夫妻互拜外,各地都有不同的礼仪事项,如,撒帐、领亲、烧喜纸、上拜认亲等。2、丧葬习俗 山东自古厚葬成风,沿运各地、各民族都有不同的丧葬礼仪和安葬方式。葬礼程序,一般包括停尸、招魂、报丧、吊言、入殓、出殡、安葬等。安葬方式,有天葬、土葬、火葬、合葬等。天葬即弃尸,婴儿死后,以席裹之,弃于野外,让兽鸟吃掉,此形式只用于汉族一些地区。土葬,至今很多农村还在采用。火葬,旧时在信仰佛教的民族中,僧侣阶层多用火葬。解放后,由于政府提倡,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火葬。民间,常把丧事和红事合并称“红白喜事”,丧事办得越热闹越好。如滕州市,白事都用唢呐乐队,红事有用有不用。把丧事当成喜事办,一方面含有使死者灵魂得到欢娱的性质,另一方面表现出人对生老病死客观规律的认识,除封建迷信因素外,也含有朴素唯物主义因素。3、饮食习俗 山东运河沿线地区的饮食习俗,基本上属于北方类型。主食,旧时以煎饼、高梁饼、瓜干窝窝、杂面锅饼、鲜地瓜、玉米饼、玉米粥、杂面条等为主。副食,旧时以咸菜、豆腐、豆芽、辣椒、白菜、萝卜、小杂鱼等为主。主副食的口味兼有咸、甜、辣、酸多种,济宁以南基本以辣为主,济宁以北基本以咸为主。济宁、枣庄有“想拉馋,辣椒盐”的说法。民间对饮食十分讲究,多有禁忌。泰安、梁山、阳谷一带宴席上吃鱼,上菜时要“文腹武脊”。文人为主宾时,鱼腹要朝向主宾,意夸他肚里有墨水。武人为主宾时,鱼脊要朝向主宾,意夸他是个脊梁,因行武人怕别人说“草包肚子”。德州、聊城宴请客人,酒后要上面条,有连心面之意。 在长期饮食发展过程中各地都创造了有代表性的名吃、小吃。德州的扒鸡、聊城的糖醋鱼、临清的八宝袋鸡、济宁的“霸王别姬”和五香螺蛳、东平的大炖鱼、枣庄的羊肉汤等驰名中外。4、饮酒习俗 山东运河沿线地区有“无酒不成席”、“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说法。旧时对酒好孬不讲究,常喝高度散装瓜干酒、高梁酒,但喝酒的名目多,劝酒的方法多,酒桌上的讲究多。喝酒的名目有:红白喜事酒、乔迁酒、祝寿酒、拜师酒、开业酒、结义酒、荣升酒等。劝酒的方法有:令盅法、划拳法、猜谜法、压指法、数数法、推磨法等。梁山泊一带酒令五花八门,多达100多种。酒席上的礼节十分讲究,枣庄新婚喜宴敬酒,有“酒过三巡”的习俗。第一轮由新郎的长辈敬酒,第二轮由新郎、新娘敬酒,第三轮由新郎父母敬酒。5、饮茶习俗 元代以后,受南北漕运的影响,山东运河沿线饮茶之风渐渐兴起。饮茶习俗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茶馆多。明、清时期,运河两岸、城内街巷,开建了许多茶馆,按饮茶人的身份,茶馆分为:鱼贩茶馆、豆腐茶馆、商业茶馆、票友茶馆、官事茶馆、棋牌茶馆、听曲(逛妓院)茶馆等。二是饮茶人普遍。德州、临清男、女都饮茶。老户人家有“一日三茶”的习惯。街头熟人相见,互邀“喝一壶”成为礼节。三是对茶叶的喜好各异。德州人喜喝红茶,济宁、枣庄人喜喝绿茶,聊城人夏喝绿茶、春秋喝花茶。四是茶文化气氛浓厚。大的茶馆都设有技艺高明的倒茶人,他们扬臂运腕,高提齐肩,一个“飞瀑倒泻”,滚烫的热茶恰到好处的倒进茶碗(杯),使饮茶人收获到茶艺享受。三、商贸习俗 各行各业商人在商贸交易中,为保守商业秘密,在货物名称和价格上常使用暗语和行话(坎子),形成了独特的商业习俗。如济宁油行,商品暗语是:花生油称“大个子”,香油称“小磨子”,豆油称“老滚”……。行坎是:将一至九的数字,分别用“尖、哑、言、风、土(摩)、涝、现、翘、湾”九个汉字代表。十,同一,也叫大尖。如说香油每斤10元9角,就称“小磨子大尖湾”。四、宗教信仰习俗 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过去,为保证漕运的人身安全,人们常寄托神祗保佑,敬神敬圣敬贤达。1、敬奉金龙四大王。山东运河地区敬奉金龙四大王的庙宇很多,祭祀的大多是指宋代排行老四的谢绪,被称为北方河道神、漕运神。而在济宁一带,把明代工部尚书宋礼奉为“运河金龙四大王”。2、敬奉龙王。民间俗信,龙王是玉皇大帝的使官,天朝的“水官”,能主宰天下的风调雨顺、旱涝灾害。为祈求平安,祈求丰收,沿运各地船民、农民每年都要祭拜龙王,正月初七至正月十五为大敬,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初六为小敬。还有求雨避灾敬、还愿敬、日常敬等。3、敬奉关公。在民间,商人把关羽奉为“武财神”,百姓尊他为驱魔除害的“武圣人”、“关老爷”、“万能之神”。沿运各城镇,都建有众多的关羽庙(祠)。如聊城大街小巷祭祀关羽的庙宇上百处。运河沿线的商业会馆,除湘西人不敬关羽外,都设有关羽塑象。祭祀关羽,一般在每年的春节,二月二,五月十三。4、敬奉治理山东运河河臣。在济宁运河北岸建有“漕河神庙”,敬奉潘季训、李化龙、张国维、靳辅、林则徐等河臣。汶上县南旺分水龙王庙,祭祀宋礼、白英、潘叔正等河臣。枣庄峄城“三公祠”,祭祀的是治理加运河的有功之臣舒应龙、刘东星、李化龙。这些都说明运河沿岸人们对神化人的崇拜,体现了运河民俗中“人定胜天”的气格精神。五、民间游艺习俗 民俗的社会功能之一是娱乐,娱乐贯穿在许多民俗事象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娱乐才使民俗事象得到很好传承。民间游艺包括民间音乐、舞蹈、美术、竞技、游戏等多个项目。与运河直接有关的项目有:四蟹抢船、拉粮船、龙灯、狮舞、旱船、高跷、黑驴、渔灯秧歌、花鼓、抬扛官、铜叉、花棍、渔家乐、打花落、运河大鼓、山东快书、五彩年画等。六、民间禁忌 民间禁忌,是民俗研究中十分重要的领域,既是学术名称,又是特殊的民俗事象。1、社会生活禁忌。如,船民拎瓶打油不能从别人船上经过,认为从谁船上经过,就会滑(坏)了谁的生意。船上举行重大活动,一般不准妇女在场,而且妇女不能从船头经过。船民吃饭,不许将筷子横放在碗上。德州人葬祖先不能用链鱼,说是“连”不吉利。聊城未婚之成年男女不能入祖坟,必须找一配偶合葬,俗称“阴亲”。2、语言禁忌。称船帆为“蓬”,不能说船帆,忌“翻”字。喝酒时,不能说“干”,忌河中无水。吃鱼,不能说“翻过来”,要说“转过来”,“抬过来。”3、节日禁忌。“二月二,龙抬头”这天船民不准动刀,动刀被认为砍龙头。麦收场上小孩不许坐在口袋上,不准问打多少。旧时逢年过节对妇女有很多约束,如,端午节不能在娘家过,有“吃了娘家粽,一家人全都死干净”的说法。在枣庄市南部地区,清明节出嫁女不准到娘家坟地祭祖扫墓,怕说娘家无后人。 运河民俗风情文化是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珍贵的旅游资源,但其中有不少封建迷信的东西,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山东运河的民俗风情,将逐步剔除糟粕,迈向科学文明的明天!

交响乐演奏者座次?

从前至后,

指挥台左手由近及远为第一、第二小提琴组

右手由近及远依次为大提琴、低音提琴组,正中为中提琴组

再向后一排为木管乐器组,有单簧管、双簧管、长笛、大管等

再向后一排为铜管乐器组,有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等

最后一排为打击乐组,有定音鼓、大鼓、小军鼓、钹、锣、木琴、三角铁、响板、编钟等

有的乐团还配有竖琴,在左侧小提琴后面

另外 管风琴一般在高处固定位置

如何评价歌曲昨日重现?

您好谢邀!

《昨日重现》是一首百听不厌永恒畅销单曲之一的经典歌曲。曾入围奥斯卡百年金曲。

《昨日重现》

发行时间:1973年5月

发行公司:环球唱片

歌曲原唱:卡朋特乐隊

填词:理查德.卡朋特,约翰.贝蒂斯

谱曲:理查德.卡朋特,约翰.贝蒂斯

卡朋特乐队由著名歌星卡伦.卡朋特与她的哥哥理查德.卡朋特组成。卡伦.卡朋特1950年生于美国康耐狄格州,从小在哥哥影响下学习乐器,成了一名鼓手,大她三岁的哥哥是个非常有才华的青年,担任钢琴伴奏和制作人,並创造了大量歌曲。70年代中他们不断有佳作闻世,成为无数美国青年的偶像,尼克松总统称卡朋特兄妹是最出色的美国青年。

卡伦.卡朋特嗓音优美,演唱亲切自然,略带伤感,加之他们运用了多轨录音技术,因此他们的唱片无论在艺术上或技术上都非常成功,是当代流行音乐的精品。卡伦.卡朋特纯净优美的嗓音,亲切自然的演唱风格,使《昨日重现》这首歌更加独具魅力。

令人惋惜的是卡伦.卡朋特年仅32岁便过早地离去。由于她为了保持身材的苗条,长期服用轻泻药和长期节食,结果导致神经性厌食症,于1983年2月4日死在深爱她的父母怀中。

《昨日重现》曾被很多欧美歌手翻唱,著名台湾女歌手蔡琴以其独特的中音也翻唱了这首金曲。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关于小时候最美好的回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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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美好回忆作⽂(精选44篇)

童年的美好回忆作⽂(精选44篇)

在平平淡淡的⽇常中,⼤家最不陌⽣的就是作⽂了吧,作⽂是经过⼈的思想考虑和语⾔组织,通过⽂字来表达⼀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法。作⽂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是⼩编为⼤家整理的童年的美好回忆作⽂,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童年的美好回忆作⽂篇1

童年,多么动听的名字;童年,多么缤纷的⾊彩;童年,多么悦⽿的旋律。童年,是⼀座快乐⼤桥;童年,是⼀条光明⼤道;童年,是⼀⾸动听歌曲;童年,是⼀张可爱⾯孔。我珍惜童年,喜欢童年,向往童年!

在我的记忆中,童年是最好的,最美丽的,我渴望童年。随着⼈渐渐长⼤,步伐沉稳了,思想复杂了,烦恼增多了,似乎再也没有童年的天真了。每⼀次想起以前,我总会微笑。童年带⾛了我的烦恼,消除了我的疲乏。童年是我的⼀个美好回忆。童年经历的每⼀件事情,⽆论喜怒哀乐,仿佛都洋溢着阳光。⼩时候的不懂事,今天想起来是⼀个个幼稚可笑的话题;⼩时候的调⽪,现在想想,也是因为我们还没长⼤⽽已。

202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第五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二)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三)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四)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五)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六)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第六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第七条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

第八条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第十条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第十一条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第十二条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第十三条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第十六条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第十七条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第十八条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第二十条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第二十一条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二条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第二十四条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第

第二十五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第二十九条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两份订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视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所称图书脱销。

第三十条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

第三十一条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声明不得对其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应当在该作品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时声明。

第三十二条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四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五条外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三十六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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