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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代表作品是什么体裁

景物描写类的作文指导重点是什么?景物描写类作文是通过描写景物表达思想感情的记叙文,所以要想写好景物。这种写法往往能使景物描写妙趣横生。5.描写景物更需要巧妙地运用修辞手法,写好景物的关键是要倾注自己的感情,1.写景的同时也写感受。...

朱自清代表作品是什么体裁,景物描写类的作文指导重点是什么?

景物描写类作文是通过描写景物表达思想感情的记叙文,指导学生写作这类文章,要重点把握三个“一”和走出三个“误区。”

❤❤❤把握三个“一”:一种顺序;一片美景;一种感情。下面做简要说明。

❤一、细致观察,确定一种顺序。写景的顺序往往取决于观察的顺序(观察点),所以要想写好景物,必须先做认真细致的观察。观察景物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定点观察。如站在景物的某一角,对景物进行由远及近地观察。再如,观察一条河,站在桥上由近及远地观察。二是移动观察,就是我们说的移步换景。这是随着脚步的移动变换位置,一处一处、一个角度一个角度地进行观察。选好了观察点,也就确定了写景的顺序。写景的顺序一般采用时间顺序和空间顺序。

❤二、抓住特征,描写一片美景。

👿 怎样抓住景物的特征呢?

1.抓住景物的形状、大小、色彩、气味、数量方面的特征。

2.抓住景物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段里的特征。

👿怎么描写呢?

1.安排合理的顺序。比如空间顺序,你可以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写,也可以按从近到远的顺序写等等。

2.写景时要调动多种感官,使所描写的景物丰满、真实。比如你可以从听觉、视觉、嗅觉、触觉等几个感官进行描写,就可以把景物的特征真实地表现出来。

3.运用虚实结合的方法,增添景物的情趣。比如你看到景物,可以想象到以后的情景,这就可以增添情趣。

4.运用动静结合的写法。这种写法往往能使景物描写妙趣横生,充满生机。这种写法有先动后静、先静后动、以动衬静等,写作时根据情况安排。

5.描写景物更需要巧妙地运用修辞手法。为了描写景物的特征,运用修辞手法极其重要,像比喻、拟人对比、排比、引用等等都能够增强表达效果。

❤三、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表现一种感情。古人云:文章是案头的山水,山水是地上的文章。写好景物的关键是要倾注自己的感情。面对美景,心有所感,行诸笔端,定要物中有我,景中含情,不仅要写出景物的勃勃生机、无限妙趣,还能意味隽永,表达理想,追求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效果。

如何做到情景交融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处理好景与情的关系。主要有两种方法:

1.写景的同时也写感受,就是边写景边写情,即所谓借景抒情。

2.把情感、情思融入景物描写中,表面上看好像是客观地写景,实际上字里行间蕴含着作者的深情,这就是寓情于景。

以上三点是最关键的,一定要重视,运用到写作中。

❤❤❤另外,要写好写景物还要走出三个误区:

1.景物并不是单指山啊、水啊、花啊什么的,城市、村庄也是景,有时候人也是景,都可以写。有一首诗不是这样说嘛: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2.景物也不单指名胜古迹,不出名的地方也有好风景,一样可以写。

3.写景也不是单纯地写所见、所闻、所感,也应该穿插一些有文化底蕴的东西,像景物的名称的由来、传说、文化、历史等,这样既有知识性、趣味性,又能增强文章的感染了。

先从哪种体裁练笔呢?

爱好写作,首先做头条悟空问答的忠实学者。

每天阅读大量的悟空问答上的文章,每天回答悟空问答上的题目。

坚持下去,若阅读量几十万上百万,有爆文产生,自然而然的学会了写作与写作的一些常识,因为有了写作的基础功力。

从扬州的夏日可以看出朱自清是个什么样的人?

朱自清一生似乎与“水”结了缘,四处漂泊。读书,工作,奔走在江浙各地,来往于南北之间。稍稍安定的时期,也只有在扬州的那十余年少年岁月和三十岁后定居北京的十年(其间到欧洲旅行一年)。四十岁时抗战爆发,又自北平匆匆南下,萍踪遍及南方诸城。四十九岁返回北京,安顿方及两年,不幸患病逝世。这大概是他爱读游记,爱写游记而游记又如此之多的缘故之一吧?因此,似乎也可以把他的游记看作那个动乱时代的忧患之书。然而水面上的萍踪流荡,却结成恬淡自如的美文,其感时伤世的忧患,叹息,悲愤,犹如没入海面的冰山底部,露出来的是阳光水气中若隐若现的优美的冰峰。这或者就是漂泊者的美学吧?

《扬州的夏日》从体裁、写法上看都是游记。不过,我觉得它与其他游记不同之处,在于作者所写的扬州,实际上是他曾久居十余年的第二故乡。他的一生,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住过这么久的时间。因此,写扬州,不像写别的地方,如南京之秦淮河,如欧洲的罗马古城,伦敦书铺那样有“异域感”。我倒宁愿把这篇“游记”看作类似于《荷塘月色》、《背影》的抒情文字,因为这是他在北平居住时所产生的怀旧情绪的抒写。《荷塘月色》隐约中带有逃避现实的情调,于孤独自处时悄然享受自我与自然之恬然默契之美;《背影》恐怕更缘起于独处时对于父亲刻骨铭心的怀念。这些都是用了心力去写的。《扬州的夏日》也是如此。而且,依我看,这篇笔墨简省的短文,竟可以看作朱自清一生漂泊心态的美学象征。

要成为作家需要哪些条件?

以我个人的理解和感受,我认为要成为作家需要以下条件:

1,喜欢阅读。阅读是获得知识的一个重要来源,也是写作的重要基础。一个作家需要广博的知识,才能在写作时游刃有余,精彩纷呈。尤其是阅读中外名著,大师们的经典作品会潜移默化地进入你的脑海,为你的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勤于写作。当你阅读了许多自己喜欢的书籍之后,自然而然地就有了写作-通过文字表达的欲望。一开始或许你的文字是生涩的,但是在不断阅读和练笔的过程中,你的文笔会渐渐成熟起来。

3,人生阅历。除了以上两条,我们每个人所经历的生活,以及自己的所见所闻,由此产生的经验和思考,也是写作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散文多数就是作家个人的人生体验。小说中相当一部分细节,都是与作家个人的经历或想象分不开的。

4,个人天赋。用文字表达的欲望人人都有,但并不代表人人都会成为作家。虽然现在网络文学盛行,但真正在写作方面比较成功的人还是有限的。

为何有人说徐志摩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是在跑野马?

徐志摩的散文“跑野马”一说,出处是杨振声先生在《与志摩最后的一别》一文中说的,原文为:

“至于他那‘跑野马’的散文,我老早就以为比他的诗还好。”

而且徐志摩也把自己的笔,说成是“最不受羁绊的一匹野马”。

具体而言,为何说《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是在“跑野马”?对此又该如何评价呢?

碰到这个问题,我急不可耐地要先说说对他这一风格的看法:

在这篇散文中大跑野马的徐志摩,跑出了他的个性气质,跑出了他的天分才华,跑出了他的艺术特质,跑出了他的全部可爱之处。能够把“跑野马艺术”发挥到如此极致的,或许,只徐志摩一人而已。

01 为何说《我所知道的康桥》是“跑野马”

从初中开始,我们学习散文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散文是“形散神聚”,可这篇文章却是“形散神更散”。

可以说,在散文写作中,凡是老师告诫我们应极力避免的,他差不多都满不在乎地违反了:

没有主题上的升华;没有结构上的起承转合;随意离题万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相同的细节或意象;毫不顾忌文风的富奢与华丽;洗炼和文笔的克制对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他到处触犯禁忌,随意“践踏”散文规范,以漫不经心开始,以满载而归结束。林语堂评价徐志摩说:

“其散文尤奇,运句措辞,得力于传奇。”

或许,我们对这篇文章产生“跑野马”的感觉,恐怕就主要生发于这一个“奇”字里。

这篇文章是徐志摩对母校的纪念文。然而,有多少人敢于设想,一篇献给母校的文章可以这样写?

全篇洋洋洒洒六七千字,却仅用不到1500个字的篇幅交待一下留学经过,便把其余所有的文字都送给了康河风光。

徐志摩之于康桥,远非一般的母校关系,如他自己所说:

“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发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胚胎的。”

既然是灵魂洗礼的圣洁之地,文章主题的提炼和深化通常就要从这里开始了:洗礼的启示,深沉的自省,最终升华为深厚的意蕴。

但文章中,除了一再感受到作者独处康河风光时的痴迷情怀外,我们简直就辨不出其情思脉络,究竟还有什么厚重的主题。满篇的“单纯浅显”、“散乱无序”,但同时又是那么的丰厚饱满、情意深长。

一般而言,主题的浅薄散乱必然导致败笔,但惟有徐志摩似乎例外。先说什么,后说什么,起承转合,层层引伸,这本是结构篇章的最基本道理。

但这篇文章之“跑野马”,并不在于它是大开大合,快速递进;或是出神人化,曲径通幽;它是如此散漫无羁,自由放纵,以至于我们找不出合乎定义的明显结构。

读这篇散文,就像是在一处森林公园里绕圈子,从介绍康河上游的景色起,差不多几段之内就基本上展示出,我们在最后一段也同样能够发现的东西。

事实上,由于缺乏结构意义上的逻辑联系,许多段落部分完全可以相互置换,就像逛街时可以随便从哪个地方走起。但散漫无羁中却又不显杂乱无章,仿佛文章本来就应该这样写起。

而且,通常说来,写作中的某个细节或意象无缘无故地重复两次,便显多余;重复三次,就是啰嗦。但在这篇散文中,类似重复何止两三次。

比如,讲他自己在大自然怀抱中读书、做梦的地方至少三四处,涉及凝神谛听或痴望这一意象的更不下四五处。

读这篇文章时,我们好像反反复复地出没于各种似曾相识的自然景物间:

在康河上游的星光下听“近村晚钟声”,在中途树林间听“晓钟和缓的清音”,在结尾处仍是面对着“晚钟撼动的黄昏”。

我们会碰到一个又一个的黎明黄昏,结识了一处又一处的花香鸟语,奇怪的是,我们却始终乐此不疲,并不觉得累赘厌烦。

在别人是难逃絮絮叨叨印象的地方,徐志摩却有本事把它变成,能一而再再而三欣赏的绝妙景致。

另外,浓丽华美的语言风格历来都不会被置于浑朴清隽之上;而惜墨如金的炼笔,含蓄蕴藉的追求,通往是反璞归真这一艺术境界的必由之路。

但徐志摩散文的语言风格,恰恰就被形容为“浓得化不开”。他好像根本就是随手涂抹,任意铺排,从来不吝字句。忆起康河上一个黄昏,就反复咏叹:

“啊!我那时蜜甜的单独,那时甜蜜的闲瑕。”

寻到田野上的春信,就铺陈再三:

“啊!那是新来的画眉在那边凋不尽的青枝上试它的新声!啊,这是第一朵小雪球花挣出了半冻的地面!啊,这不是新来的潮润沾上了寂寞的柳条?”

但这些语言,浓而不艳,丽而不俗;虽缺乏节制,却又颇能自持,浓辞丽句极少阻塞过情思的湍湍急流,以至于赵景深先生在《徐志摩年谱·序》中说道:

“象徐师这样文采华丽、连吐一长串的珠矶的散文作者,在现代我还找不到第二个”。

上述每一处特立独行的地方,都是对散文写作常识的挑战。然而,在这些举动背后,令人惊讶的是,他在这篇纪念母校的文章中“跑野马”,是天真率直的,是他的个性气质与艺术特性的“无意”外露。

02 该如何评价徐志摩的“跑野马”

就文学创作而言,徐志摩既没有抱着某种神圣使命感,去大刀阔斧地横扫文学创作领域中的陈规旧习;他也没有怀着艺术家的激情和敏感,去有意尝试某种新的表现手法或技巧。

他到处唐突写作信条,藐视文学戒律,是由于他那孩子般的大胆纯真、不安本分的个性气质,是因为他喜欢:

“笔头上有什么来我就往纸上写,管得选择,管得体裁,管得体面”。

正是基于此,徐志摩式的“跑野马”是真正自由、无从把握的,也是外人难以学习、无法效仿的。

生活中的徐志摩,其诗一般的纯真个性、全身心投入的浪漫气质是人们共知的,这一个性气质无论在生活道路上给他带来什么缺憾,但在艺术创作中却是他的一笔财富,并为他在散文中大跑野马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便利。

他可以不必矜持,不必含蓄,既然半是诗人,半像玩闹的孩子,所谓的深沉的哲思于他完全可以免去。

他的文章就是可以东拉西扯,颠三倒四,可以动不动便和读者以“你”相称,就像伏在窗台上与朋友谈心。

他也可以尽情放纵稚气可掬的奇想,他的文字也可以浓辞丽句,却不会有浓妆艳抹之嫌。

也正是如此,他的文章无论怎样不合规矩,却总是运笔天然的;他的情思尽管奔流跳荡,却极少夹杂成人世界中的狂暴与野性、愤懑或激昂。

徐志摩的个性气质与作品风格是如此的契合无间,以至他无意中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任何人都难以涉足的艺术世界。

如果说,奠定徐志摩在文学史上独特地位的,还有另一块同样重要的基石的话,那就是他极高的艺术天分和才华,足以供他出口成章,下笔如神,在跑野马时尽情享用。

他在这篇文章中,只要想到英国冬季的难熬,便生发出“冬天是荒谬的坏”的风趣;忆起撑船女郎的倩影,便神灵活现地随手勾勒出来;提及看夕阳的几次神奇体验,又浓墨重彩地渲染给读者看。

但无论怎样漫不经心,却能够涉笔成趣。朱自清在《<我所知道的康桥>读法指导》一文中说:

“工夫到了纯熟的地步,控制的痕迹不能在字里行间显明地看出,线索也若有若无,这就教人看来好象是完全自由的了。”

实际上,徐志摩大跑野马的迷人魅力,似乎特别受惠于这样一种审美直觉,他行文落笔仿佛就像点石成金,很容易扶乱似地得之天籁,直通神灵。

他的文章一向喜欢一挥而就,他也许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要“控制”什么,也没有理会寻常意义上的“线索”,他就是那么完全自由,没有疆绳、也不用备鞍,匆匆几步就跨越了意蕴与表达间的偌大距离,甚至征服了文字本身。

以康桥为题,他留下了两篇名作;诗歌《再别康桥》笔墨极为简练,他对母校一往情深的眷恋,在有意的超脱克制中终于转化为一潭深水似的默默无言。

《我所知道的康桥》却是如野马似的自由放任,大动感情。尽管徐志摩一向以诗传世,不少人还是偏爱他的散文,认为他“散文的成就比诗要大”。

这种看法,除却对其文学创作的冷静分析和研究;倒不如说是出自因爱其人而爱其文。梁实秋在《谈徐志摩的散文》一文中,曾说到:

“我一向爱徐志摩的散文……以为志摩的散文在他的诗以上,志摩的可爱处,在他的散文里表现最清楚,最活动。”

凡此,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一中大跑野马的徐志摩,跑出了他的个性气质,跑出了他的才华天分,跑出了他的艺术特质,跑出了他的全部可爱之处。能够把“跑野马艺术”发挥到如此极致的,或许,只徐志摩一人而已。

回答完毕。

朱自清的你我是什么体裁?

《你我》是朱自清的散文,篇幅较长,内容丰富。作者围绕“你我”将说话禁忌之处,说话适当之处列举出来,让读者深有体会。

古人道:“一言可以兴邦。”同时又说:“一言可以丧邦。”没错,换句话说,一言若在朋友之间,要么加深友谊,要么就会产生种种不良后果。比如,难以相处,受到朋友冷淡等。

《你我》这篇散文说明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在与人交往中,称呼是个大问题,称呼好了,对方自然会高兴。但如果称呼欠妥,那就麻烦了。在人际交往中,称呼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尤其是初次见面,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社会集团之间都有不同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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