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农电计量收费标准为:第二档0.45元/千瓦时,第三档0.55元/千瓦时;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试点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苏价服〔2015〕59号)文件精神执行;非居民用户峰谷分时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在每日8时至22时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收取办法如下:1、峰谷电...
峰谷农电计量收费标准为:
第一档0.35元/千瓦时,第二档0.45元/千瓦时,第三档0.55元/千瓦时;
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试点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苏价服〔2015〕59号)文件精神执行;
非居民用户峰谷分时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在每日8时至22时实施。
峰谷农电计量收费标准为:
第一档0.35元/千瓦时,第二档0.45元/千瓦时,第三档0.55元/千瓦时;
按照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试点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苏价服〔2015〕59号)文件精神执行;
非居民用户峰谷分时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在每日8时至22时实施。
峰谷分时电价收取办法如下:
1、峰谷电价差:
峰时段(8:
00-17:
30)电价高于谷时段(17:
30-次日8:
00)电价部分,以1:
1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