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平均法,峰谷电表和普通电表电费一样吗?
峰谷电价和普通电价有什么区别
峰谷电价和普通电价的电价不一样。峰谷用电电价在谷时段用电会很便宜,峰时用电不便宜;普通用电的单价是统一价格,不分时段,单价综合峰谷电价,比峰时用电稍微便宜一点。
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
峰谷时段: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华北电网执行的情况是:高峰段9h,低谷段7h,平均段为8h。广西电网执行的情况是:每日的高峰时段为7:00~1:00,19:00~23:00;平常时段为11:00~19: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东北电网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其余时间为正常时段,以上时段均为北京时间
峰谷电变更什么意思?
峰谷电是一种新电价类别,根据规定,22:00—次日8:00为谷段,电价较低,8:00—22:00为峰段,电价比谷段高,“峰谷电价”的意义是缓解高峰缺电问题,提高社会用电效益。
家用电器使用注意事项:1、不要将冰箱、空调等设备放在不平整的桌面上使用,以免滑落损坏设备。
2、冰箱、空调使用一段时间要及时清洁,以免设备进灰影响使用效果。
3、冰箱、空调工作时不要移动它,以免影响制冷效果。
4、冰箱、空调有不同的模式,可以通过控制面板操作。
5、使用电器时,不要私自改接电线,以免发生意外。
6、冰箱、空调分为不同的类型,可以根据使用需求选择。
7、设备损坏后,需要先断电再进行检查,以免设备漏电。
谷峰电和阶梯电有什么区别?
谷峰电是指一天内根据用电负荷大小而划分的峰、谷时段,高峰时段电价高而低谷时段电价低。阶梯电是指居民家庭单位时间内用电量累计量,一般划分为一、二、三档,其中一档为保障居民生活的基本用电量,电价最低;二档为居民平均用电量;三档为高于居民平均用电量,电价最高
新能源车每天晚上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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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在购买汽车上选择了新能源,首先第一是环保、节能减排。仔细想想得确是这样。只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难题是需要攻克的,那就是电池续航能力,目前这个行业的佼佼者,特斯拉也无法做到冬天续航500公里以上,那么其他的车企、或者国内的一些车企,更达不到这样的技术。所以这个难题需要攻克。
如果有一天哪家企业攻克了,那了不起,市值和社会价值肯定超阿里巴巴。
好了,我们回到问题本身,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充电桩分三种:
第一种:专业快充,成本高,这种一般是汽车生产商生产安装的,一般安装在4S店门口、或者停车场,供车主使用,这种充电很快,一个多小时充满。差不多1.8/一度电。比如特斯拉 ModelS,一次差不多200块左右;
第二种:普通型充,因成本低,这种一般多见于高速公路服务器、酒店停车场、加油站停车场,这种充电较慢,需要五六个小时充满,差不多不到1/一度电,还举特斯拉ModelS,一次可能不到100块;
第三种:家庭停车场自主安装充电桩,用的电是接的户主自己家的。这种用电就很便宜,用的是住户家中的电,一般0.5/一度电左右。这种充电就很慢,如果是特斯拉ModelS差不多需要一晚上,至少10个小时充满。
综合来说,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充电方面得确比加油划算。但是我们也需要考虑一个问题,普遍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售价要比汽油车贵不少。这也是让很多用户望而止步的事情。
不过大家也不要灰心,喜欢什么牌子的车,上懂车帝APP上查看各类车型的报价和销售商。
转供电费标准?
一、明确转供电收费政策
(一)对居民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吉省价格〔2012〕157号)要求,对“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按居民合表价格0.5424元/千瓦时收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自行加价“搭车收费”。
(二)对工商业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终端用户按月抄表算费的,分表抄表时间、电费结算周期原则上应与总表电费结算周期保持一致,并按以下方式结算电费:
1.终端用户有条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对应终端用户电压等级峰谷分时目录销售电价执行。鼓励具备条件的转供电主体为终端用户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峰谷分时电能表及安装费用由转供电主体承担。
2.终端用户暂无条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转供电企业按照如下电费结算方式收取:
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目录电价+峰谷电价差额)×(1+线损率)×用户用电量×95%(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电费5%政策)
目录电价按我省公布的现行目录电价执行。
峰谷电价差额按转供电主体每月向供电企业缴纳的总表电费中一般工商业电费对应电量的平均每度购电价格-终端用户目录电价计取。平均每度购电价格=供电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一般工商业电费总额(税价合计金额)÷对应电量。
线损是指转供电过程中由于线路传输产生损耗,导致转供电主体售电量小于购电量而造成的损失。线损率是指售电量与购电量的比值,其公式为:(购电量-售电量)/购电量×100%。线损率由转供电主体根据每月线损情况进行据实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0%。转供电主体实际损耗率高于10%的由转供电主体承担,应通过加强管理、改造供用电设施设备等方式予以降低。
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除峰谷电价差额和线损可随电费一并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与电量相挂钩其他费用。
(三)终端用户采用预购电卡表(或网络表)的,按该转供电主体上月实际向电网购电平均价格(计算公式同上)为标准,计算终端用户预购电量。终端用户预购电量=终端用户预购电费÷转供电主体上月实际购电平均价格。转供电主体不得强制限定最低或最高购电金额(电量)。
(四)转供电主体经营者自有、经营性设施用电费用应由转供电主体自主承担,运行服务费用(含公共照明、绿化、景观、电梯、中央空调等公用设施用电)应通过租金、物业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单独收取上述费用或与电量挂钩捆绑收取。
(五)转供电主体要落实好转供电环节收费及有关政策公示制度,全面系统告知终端用户,实行“阳光收费”。转供电主体应在每月结算电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全体终端用户公示其上月缴纳电费的凭证复印件及峰平谷电量电价、电费总金额、平均电价水平、损耗率、实际损耗费用等信息,接受全体终端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二、其他要求
各转供电主体单位特别是新增转供电主体企业,要对本单位转供电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如发现乱收费、乱加价问题,立即整改,将多收的费用及时退还用户。转供电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超过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对不及时传导降价政策,违规乱加价、多收电费等问题严肃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转供电主体失信信息纳入吉林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向各有关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
三、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