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峰谷电表更换电池,智能电錶上总电量?
貌似表层意思应该很明确,总用电量应该是2528吧,其中谷电量1067,峰电量1461,楼主,你这个月电费不少噢,智能电表应该是峰谷差价计费的
三相峰谷电表怎么清零?
电表一般是不用清零的,况且其本身也没有清零装置,校表后把底数抄下来就行了。如果是供电部门装的表,那就得注意啦,每块表都有铅封的,私自拆装一经发现,罚款是比较可怕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不过你要去重新校验就刚刚好 你去重新校验的时候要特别提示或者说明你要清零 那我们工作人员就会帮你搞定了 你拿回家就是0度的表了。怎么查家里用的峰谷电?
个人查询家里的峰谷电情况,主要有几个方法:
①点按电表右边的△▽按钮,电表显示屏会分别显示出当月峰电量度数,平电量度数,谷电量度数。
②看交电费发票。
③到供电所营业厅,找工作人员帮忙查看。
④手机下载网上国网App,输入你用电户号查询。
转供电费标准?
一、明确转供电收费政策
(一)对居民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吉省价格〔2012〕157号)要求,对“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按居民合表价格0.5424元/千瓦时收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自行加价“搭车收费”。
(二)对工商业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终端用户按月抄表算费的,分表抄表时间、电费结算周期原则上应与总表电费结算周期保持一致,并按以下方式结算电费:
1.终端用户有条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对应终端用户电压等级峰谷分时目录销售电价执行。鼓励具备条件的转供电主体为终端用户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峰谷分时电能表及安装费用由转供电主体承担。
2.终端用户暂无条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转供电企业按照如下电费结算方式收取:
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目录电价+峰谷电价差额)×(1+线损率)×用户用电量×95%(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电费5%政策)
目录电价按我省公布的现行目录电价执行。
峰谷电价差额按转供电主体每月向供电企业缴纳的总表电费中一般工商业电费对应电量的平均每度购电价格-终端用户目录电价计取。平均每度购电价格=供电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一般工商业电费总额(税价合计金额)÷对应电量。
线损是指转供电过程中由于线路传输产生损耗,导致转供电主体售电量小于购电量而造成的损失。线损率是指售电量与购电量的比值,其公式为:(购电量-售电量)/购电量×100%。线损率由转供电主体根据每月线损情况进行据实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0%。转供电主体实际损耗率高于10%的由转供电主体承担,应通过加强管理、改造供用电设施设备等方式予以降低。
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除峰谷电价差额和线损可随电费一并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与电量相挂钩其他费用。
(三)终端用户采用预购电卡表(或网络表)的,按该转供电主体上月实际向电网购电平均价格(计算公式同上)为标准,计算终端用户预购电量。终端用户预购电量=终端用户预购电费÷转供电主体上月实际购电平均价格。转供电主体不得强制限定最低或最高购电金额(电量)。
(四)转供电主体经营者自有、经营性设施用电费用应由转供电主体自主承担,运行服务费用(含公共照明、绿化、景观、电梯、中央空调等公用设施用电)应通过租金、物业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单独收取上述费用或与电量挂钩捆绑收取。
(五)转供电主体要落实好转供电环节收费及有关政策公示制度,全面系统告知终端用户,实行“阳光收费”。转供电主体应在每月结算电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全体终端用户公示其上月缴纳电费的凭证复印件及峰平谷电量电价、电费总金额、平均电价水平、损耗率、实际损耗费用等信息,接受全体终端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二、其他要求
各转供电主体单位特别是新增转供电主体企业,要对本单位转供电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如发现乱收费、乱加价问题,立即整改,将多收的费用及时退还用户。转供电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超过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向用户收取电费。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对不及时传导降价政策,违规乱加价、多收电费等问题严肃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转供电主体失信信息纳入吉林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向各有关部门推送,实施联合惩戒。
三、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新房电表都是峰谷电表吗?
新房电表未必是峰谷电表,或者说,应该不是峰谷电表。峰谷电价是一个用户可选的政策,并不是强制实行的政策,只有用户申请,得到批准才会实行峰谷电价,更换峰谷电表。虽然峰谷电价对大多数用户划算,但是总有用户认为不划算,所以不能强制普遍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