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改革最新方案?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电压表符号f代表什么?
F代表峰值,L代表谷值。简单的说峰值就是早上7:00到晚上23:00的用电量,谷值就是晚上23:00到第二天7:00的用电量。电力系统的负荷总是变动的,例如在早晨与黄昏都可能出现峰值负荷,而晚10点至早6点的时间内,则可能是负荷的低谷区。为了碾平电力系统的高峰,填平低谷,促进用户的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可实行峰谷电价制。因为在负荷低谷区,发电和供电设备均不能满负荷运行,为此,可给低谷时用电的用户以价格上的优惠,以鼓励用户在低谷时用电。而对高峰负荷期用电的用户,不论基本电价,还是电度电价均高于正常用电的电价。实行峰谷电价必须具备分时计量手段,否则将无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