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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上的公用分摊面积(土地证上的公用分摊面积是什么)

很多朋友对于土地证上的公用分摊面积和土地证上的公用分摊面积是什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不动产证分摊土地面积有什么作用
  2. 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使用面积不一样怎么办
  3. 土地分摊面积的意义
  4. 不动产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
  5. 房产证上的土地面积是怎么回事

不动产证分摊土地面积有什么作用

使用面积是你住房正常使用的套内面积(你个人实际可利用面积)。分摊面积是小区公共设施占地平均到每户后的面积,是业主们共同承担的面积,不属于个人。

1、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和使用面积,是指该套房在小区内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此土地使用权属于共同共有,是分摊的,不是独享土地。

2、《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多层住宅的各业主对本栋楼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即指本土地使用权属按份共有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依本业主房产建筑面积占整栋楼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3、独用面积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单独使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如果本宗地属按份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就没有独用使用权面积。

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使用面积不一样怎么办

土地证上的是土地使用权面积,是该楼占地面积,并不是房屋的面积,通常可以根据容积率来分摊土地,即你所在的这栋房屋占地面积除以整栋房屋的面积再乘以78平方米,容积率高于1的房产土地面积肯定小于房产面积。

房本上的面积是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所以房产证和土地证的面积是不一样的,房产证可按正常程序办理,应该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过户去房管局房产证过户去,土地证过户去土管局。

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1、《房地产权证》上有一般会包括3个面积: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屋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一般是根据房管局属下测绘所所测量出来的数据为准的。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并没有实物测量,所以有时会产生面积误差。

2、面积误差计算:面积误差比=(实际计价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如果实际面积跟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的,误差不超过±3%。如果超3%的则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低于的,少多少退多少。

3、一般情况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房产证面积一般登记为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柱、墙等结构面积和公共分摊面积。

4、土地证土地使用面积是所购买房屋的占地面积,比如说,一块一百平米的土地两家使用,那么属于每家的土地证使用面积就是50平米。

5、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面积是同时使用的业主越多面积就越小,例如高层,层高越高业主越多面积就越小。但也有例外,像是别墅,使用土地面积的就一个户主,有时可能会多于房产证上的使用面积,因为他的使用空间更大,像是花园,休息区,车库等等。

土地分摊面积的意义

1、土地证上所指的分摊面积,简单的说,它表示的是该土地使用者持有的证书附页宗地图内(黑色加粗封闭区间内)所有有产权住户共同分摊的土地面积。根据各户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分摊。

2、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分摊面积,是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即小区所占总用地面积,按照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越大越好的。如果小区大,但是楼比较少,那么土地的分摊面积就多一些。也说明小区的密度小,不太拥挤。

不动产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权证上所指的分摊面积,简单的说,它表示的是该土地使用者持有的证书附页宗地图内,有产权住户共同分摊的土地面积。

房产证上的土地面积是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标注在土地证上。

分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标注在房产证上。二者不是一个意思。

计算方法:

1、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

2、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土地使用面积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占地面积,即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居住面积,指室内居住面积。

此外,土地共用人之间所占地表和空间位置及不同用途对土地利用有一定影响,可在分摊面积时将这些因素折合成不同系数加入到分摊面积的计算中去,从而使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的分摊更接近实际、更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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