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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遇到土地纠纷,该如何维权
农民遇到土地纠纷,该如何维权?
在农村,农民土地纠纷是经常发生的事,也是个很简单的事情,并不存在维权的问题。多数都是一些你挤我,我挤你的问题,没有敢明目张胆霸占土地的事,这就不存在什么维权问题,大不了就是个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多数都是因为地挨着地岀现的矛盾,这家多了那家少了,不是你挤占了我的,就是我挤占了你的,多数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儿。一般到村委会都可以得到解决,每个村都有主管土地的村干部,只要按照土地台帐,到实地通过丈量,谁多谁少一清二楚。
如果调解不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对土地纠纷有专门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实在农村,除了恶意霸占土地的以外,农民相互之间的事情,用不了大动干戈,只要双方都谦让一点,不会有什么纠纷,即使有了矛盾,双方和和气气,都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因为鸡毛蒜皮的事伤了双方和气,细想想是划不来的。大家在一个村居住,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个大事小情还要相互帮助,尽量不要走司法这条道。农村的很多恶性刑事案件,都是从鸡毛蒜皮上引起的,冤家宜解不宜结,奉劝朋友们,不要因为一点点纠纷,就用“维权”去对待。
当然,当农民自己承包的土地受到严重侵害时,就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土地流转你们那边多少钱一亩/年
【原创问答】
2017年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有明确的政策性决定,土地流转主要是让农民早点富起来。其实各地对部分土地流转已有年头了,经济发达地区或工业发展早的地区,早已流转了。
土地流转确实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也给各地财税部门增加了不少的利益,既富了个人,也长大了地方经济实力。在我们地区土地流转有好几个类型,主要看时间来定,早些年的少了一点,近几年价格成倍翻番。
(一)工业用地,在九十年代一般以每亩产粮食折价支付给农户,我们定位在每亩900斤稻子的总价,如果每百斤稻子100元,每亩田租金实际付款900元。
(二)工业用地,2000年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在调整,田租金也上升了一倍多。在有红线图(规划区)内的我们按人口和土地比例折合,合计每亩租金在2500元左右。
(三)工业用地,征用和租用二个价格,为考虑农民收入不能吃亏的原则,承包户和企业主协议一个价格,按水涨船高的原理,也不同变化,只要双方协议,每亩价格在2000元。
(四)农民种植用地,为发展多种经营种植和养殖的。因为种植和养殖,周转时间长,产出的效率也低,价格都在800元一1200元不等。今年我组一个山东老板来转租了五十亩地,种植阳光玫瑰葡萄,租金每亩800元,老百姓对这个价也接受,毕竟不要下地、不要成本、不要操心每亩有800元的收入,买粮吃总归够了,老农民也不吃亏了。
土地流转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合作共赢,既发展了地方经济,也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土地流转是新时代产物,有待在实践和经营中完善!
农村土地有问题,找哪个部门儿
随着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扩大,许多农民纷纷加入了土地流转的行列中,但是由于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很容易在土地流转中出现各类土地纠纷问题。那么,在出现土地纠纷问题后,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处理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1)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知,农村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如果对村民委员会、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在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中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的家庭承包纠纷案件、其他方式承包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老人的土地都给了儿子,老人生病,女儿需要和儿子平摊费用吗
如果按法律办,就让律师说吧!如果让我说,就是自家兄弟姐妹好好商量!如果让我建议,我认为不管兄弟姐妹咋样,我要尽我的力来填补大家做不够,做不到的地方。我确实也辞职照顾过老母亲!。
房屋公摊面积怎样分摊最合理
1、地下室绝对不能列入公摊面积,因为商家利用地下室作为停车场,收取二次“发财”费用。2、室外绿化带更不应列入公摊面积。3、楼道、公共走廊、电梯井、楼梯应当列入公摊面积。4、建筑面积是以墙体中心线法则计算;然而实际面积应当按图纸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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