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土地增值税成本分摊争议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土增税土地成本分摊,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土地增值税成本分摊争议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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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侵占集体土地该怎么办怎样处理
私自侵占集体土地该怎么办?怎样处理?
所谓私自侵占集体土地,就是在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归自己所用。在农村能够被侵占的土地,多数都是一些荒山、荒地、荒滩等闲置的土地。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归农村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个人要使用这部分土地,都应依法签订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开发利用。私自占用或者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都应当得到纠正。
对农村的这些闲置土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件好事,利用闲置的土地创造经济收益,应当给鼓励。但不可以私自开发,一定要履行承包程序,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开发利用。开发这样的土地,虽然算不上侵占,但必须取得村委会的同意,签订承包合同,履行承包义务,强行占有就改变了这种使用性质,如果强行占有,其他农民意见过大,最终走上司法程序,就会惹来更大的麻烦。
农村闲置的土地,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如果不经允许或者依法审批,搞永久性建筑,就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农村那些闲置的土地,应当鼓励农民合理利用,这部分土地,也是农民得天独厚的一部分财富,盘活废弃的土地,让有能力开发的农民合理使用,不仅可以增加这部分农民收入,集体也可以收取一定的承包费用,还可以带动其他农民。对于那些不履行承包合同的强占行为,村委会可以请求土地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依法起诉到地方人民法院,追回土地,索取占有土地的承包费用。
征收集体土地资金如何分配
您好,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换句话说,也就是直接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补偿的分配内容。即:征收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分给村委会或者是村集体等,青苗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才是按相关规定分配给农民所有的。
农村土地有问题,找哪个部门儿
随着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扩大,许多农民纷纷加入了土地流转的行列中,但是由于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很容易在土地流转中出现各类土地纠纷问题。那么,在出现土地纠纷问题后,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处理纠纷问题的相关部门有哪些?
我国的土地流转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管理法》(1)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知,农村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如果对村民委员会、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在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中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适用法律的家庭承包纠纷案件、其他方式承包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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