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土地分摊表丢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土地分摊表丢了怎么办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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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农村户口的人没土地怎么办
我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我有较多经验~农民无地可种,原因主要来自这方面
其实,在农村第一轮成承包后,很多农村基本再也没动过地,这也导致在83以后家庭新增成员,存在着无地可种的尴尬局面。这种情况不完全是土地政策所导致,也与所在农民集体有直接的关系,接下来详细说下这两种原因。
1、在《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所以继一轮承包之后,一直到二轮承包,一直都是延续的最初的土地状态。
2、无地可种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是不存在的。虽然规定发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有绝对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些地方充分考虑到了承包期内新增人员的问题,于是想出了“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这一土地对策,三年对土地略微调整一下,五年对土地大规模调整一次,使得人口增减和土地完美匹配。所以,农民无地可种,在一定程度上也和所在村集体有关系。
其实在《土地承包法》中,有一些土地是专门给新增人口预留的,比如说一部分的集体地、村民退出的承包地和五保户去世后留下的土地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这些土地的。在土地方面,村级经济组织(也就是村委),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拥有绝对的使用、分配和收益的权利,这个作为农民,其实都懂得。
‘土地确权有的户多出一半土地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有的农户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国土使用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和管理权都有明文规定。一些农户多出来的土地面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原来的承包合同承包。占用土地面积较大的农户,可以以流转的形式向组或组以上的集体组织申请承包,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与土地的原承包人进行协商,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土地确权,应该严格按照国土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村规民约来严格执行!如果有的农户多出一半的土地或更多,村集体可以无条件的收回多余的土地。确权之后的农村土地,根据政策法规,又一个三十年不变。整整三十年的时间,对农村而言,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可对于农民,三十年时间,就显得有点长,有点把握不住。当然,农村土地确权,既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势在必行,利大于弊。
分配的责任田由于出门打工多年而被他人侵吞了该怎么办
耕地抛荒多年,村里有权收回你的责任田。
要想不被収走你的责任田:
一、你打工去了,应将责任田租给别人耕种;
二、或托親朋好友代你耕种;
三、或僱工耕种……
总之,耕地是为全国人民生产口粮的,不能抛荒;如果你将其多年抛荒,村里有权收回,交给别人耕种。
自用了三十年没确权的土地占了怎么分配
自2016年开始,我国对农村的承包土地开始了一轮全面的“确权”工作,经村委会实地具体确认每户地界之后,由相关部门发放了“所有权证证书”,这种工作至今仍没有停止,并在后续的“农村自有土地流转”的试点及推行中,起到了一定的承接作用。
那么针对你“使用了30年但是没有确权”的情况,建议你依照如下程序去做:
1、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对此土地的确权进行落实农村的自留地、山林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能否流转到个人、家庭名下,各地情况不同,各级政府的具体做法可能也不同。(注:有些被国家特别指定性质的土地或山林不允许流转,如保护区类)。
但不可绕过的是:本村(村委会)对具体哪块地应该归于哪一户、可流转面积多少、地界界限在哪、是否可以流转等等关键事宜,肯定是有着第一决定权。
尤其是对于类似:各户人口与面积的分配、是否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流转、新落户人口享有权益的时间点等等,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因此,村委会大多时候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对此做公平合理的统筹。
所以,你的第一步是要“在本村获得村委会的认可”。在具体的面积、地界落实之后,经村委会全体同意,便可进入“申办权证”环节。
2、林业或有关部门对村委会决议通过的方案核实后制证一般来说,早期这块的工作是政府主动启动实施的,如果你错过了第一波,后续的事情,肯定需要你自己去主动做。
如果有多户的类似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建议以村委会的名义,集中将需要确权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案,提交县乡一级管理部门之后,申请核发所有权证。
在后续的审核过程中,发证人员有可能同样要去现场核查、制图,村里应予以积极引导和配合。
没有其他争议的情况下,此类土地获证之后,便可放心使用了!
新生户子女有户口,没有土地怎么办
我邻居家里也是这样,孙子生下来之后,办理了户口,他去找村干部分配土地,但村干部称如今的土地承包合同还没有到期,在这个期限是不能随意变动土地的,如果大家都要求给新生儿变动土地的话,那土地的规划就会乱糟糟,不利于长期稳定的农业发展局面。其实新生子女是有“土地”的,毕竟土地是以户口为单位划分的,只要是在一个户口内的家庭成员,那就都可以享受着这些土地的权益。而国家也提出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这样就可以解决目前的土地矛盾。比如说,你家里有8亩土地,家庭中有4个人在二轮承包的时候分配到了土地,那人均拥有2亩的土地。如果后续家庭中新增了1个家庭成员,那就意味着人均拥有1.6亩土地,总得承包亩数是不变动的,如果家庭中减少了2个成员,人均就会拥有4亩土地。这样的分配原则能够最大化的保障农民的权益,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该户口没有家庭成员,已经销户了,那对应的土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上去,重新分配给村民。因此新生儿可以申请那些销户家庭的土地。如今进城打工的农民多了,很多人自愿退出土地,这些土地也会被村集体回收,并将其分配给农民,新生子女可以申请。如果村子里有四荒地的话,村民也可以申请种植这些土地。不过在申请的时候,还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需要村子里2/3以上农民的同意,之后上报到上级领导审批,只有都同意才能合法的获得土地,难度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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