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分摊收入多确认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分摊收入的分录怎么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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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销售设备如何确认收入
新会计准则销售设备与设备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确认收入,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销售设备要符合收入确认的五步法原则,第一步,识别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第三步,确认合同交易总价,第四步,将销售总价分摊至各履约义务中,第五步,销售设备按时点确认收入。
发现父母被分红型保险骗了,如何全额退款
分红险也分种类,先看清楚你手上的分红险是什么保险。
常见的有以下两种:1、XXXX终身寿险(分红型),有些后面写万能险(分红型),在这个问题里面可以看作是一样的。2、XXXXX年金保险(分红型),具体是哪一种你在保单的封面就可以看到上面的字样。
如果是第一种,主要的功能是保障,分红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这个时候你就要打开里面的几页,在记录了投保时间、交费年限、保险期间那一页,看看是否有其他的附加险,通常会有: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如果这个条款也有,那么建议你就不要去想着退保的事情,父母年纪大了,有一份重疾险和寿险,也可以在以后减轻你的负担。如果是万能险,就会复杂很多,这里解释不清楚,要看保额、年龄具体去计算才知道。
这里的分红,你可以去对应的保险公司查询已经有了多少分红。现在的保险公司都开通有公众号或者APP,可以很方便的查询到每年产生的分红明细和总额。这里还要仔细找如下几个字眼:每家公司的合同字眼稍有不同,你还是在有交费信息的那一页的下半部分,找到类似“红利领取方式”“红利分配方式”的地方,后面如果写的是:“增额红利”“交清增额”等字样,那么你往年所产生的红利已经用于购买增加你那份保单的保额所用。举例子:签合同时保额是20万,那么每年的红利购买保额后,会慢慢增加为21万、22万这样的意思。这时你的往期红利是领不了了。你可以变更这个领取方式,影响你下一年之后的分红领取。
如果是第二种,那么,按07年的主流产品来看,大多数会是终身年金保险,当然,也不是绝对。同样看有交费信息的那一页,找到保险期间那里,看看保到什么时候。我见过有交20年保20年的产品,如果是这种,你可以等交多几年期满再退回来,那么这个时候是收益最大化的。至于能退回多少钱,你找到合同里面写了“保险责任”的那一处年金险会写,每年或者每隔几年,有一笔生存金产生,按你的保额的百分之几计算,保额同样在你交费信息那一页有。自己用计算器算一下就知道一共有了多少生存金。这笔钱你可以马上去领出来,已经是分配给你父母的,同样去保险公司公众号或者APP上可以查询,像几家大公司可以直接在APP上操作领取,生存保险金的领取资格人是被保险人,合同上写的被保险人是谁的名字,谁拿上身份证去保险公司就可以领。
同样的这个保险也已经有分红产生,年金保险一般没有什么增额红利,但是记住,红利的领取资格人是投保人,不要搞混了。
还有一些年金保险会有一个附加险,提供的是一个万能账户,如果是这种保险,那么已经产生的分红和生存金会由合同约定直接进入这个账户。这里面的钱也是可以自由去领取的,这个操作叫做“部分领取”,领取资格人通常是投保人,但是不一定都这样的,看不同的险种,有些是被保人也可以领取。
如果是终身年金险,那么对我们普通人家来说这种最好,因为,这种年金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身故退还所交保费(绝大部分是这样),当然合同的字眼不是这样写,解读出来的意思就是这样。为什么说这种好呢?因为所有的年金和分红产生了之后,不管你去不去取,这些钱就都是你的。而你的保费会在被保险人百年之后,给到受益人。人总不可能长生不老吧,所以,我们拿走了生存金和分红后,本金还可以在最后时刻拿回来。而且,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受益人取得的死亡保险理赔款,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能算作为继承的遗产。要知道法律有规定,如果继承的是遗产,那么是需要承担可能存在的债务的。
如果看完了这么多,你还是决定要马上去退这份保险,那么你可以看合同前面部分列明的现金价值表,里面有第几年退保可以退回多少钱的明确数字。这个数字加上你的分红和生存金就是你可以退回的总金额,当然,生存金和分红你可以随时领取,不存在退保的问题。
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的步骤
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基本方法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扩展资料
收入确认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企业收入的确认重要性
一、收入的确认
1.以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以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是解决上市公司粉饰利润的好思路。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已
交付的商品或服务”科目,待回款后转入主营业务收入。这样一来,收入、利润、现金流就匹配上了,会计信息质量会大大提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防止做假账。倘若税务局也能依据收付实现制征税,对企业而言无疑是最有力的支持。
2.会计与税务确认收入的依据
企业会计确认收入,需要同时满足四点:商品或服务已交付、风险已转移、
货款能回收、收入成本可计量。
在华为确认项目收入,要求同时满足四项条件:
①已签订销售合同;
②产品已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取得客户终验证明;
③已向客户开具发票并被客户签收;
④收到合同约定的头期款。
会计确认收入的依据很严谨,对企业有利。但税务有其他规定,税务确认收入有五个标准:收钱、开票、发货、进度、合同,取其中一点即可。在纳税时点,税务看哪个标准确认收入的时间早、金额大,就会认可它作为计税依据。
3.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可能会拖累经济增长。对此可能有人会说:“不会吧,一个微观,一个宏观,谈不上如此明确的因果联系。”以房地产行业为例来说明,大家就容易理解了。首先,房子卖不动,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普遍紧张,烂尾楼与行业洗牌已经频现;其次,楼能不能盖完都不确定,却要先交税,企业自然不堪税负。
4.确认收入时尽量通过“应收账款”中转
有的会计为了图省事,现金销售时直接做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省事了未必就是明智的,不妨多走一步,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这样中转的好处在于:
(1)未来对账 方便;
(2)可借助软件里的应收账款模块归拢客户数据。
二、成本费用化
1.成本与费用的界定
会计有个恒等式:收入–费用=利润。这个恒等式中怎么不见“成本”呢,为何不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显然恒等式里的“费用”是个大概念,包括了成本在内。成本与费用究竟如何界定?关键是看费用能否与收入相对应,只要明确了是为某收入(合同)支出的费用,就应计作成本。总结为理论,成本是可对象化的费用。
2.成本归集要考虑核算难度
很多服务型企业做账时都采用简单化处理,不分成本费用,全部当期费用化。这么做亦无不可,甚至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但也有一点不利,就是不能准确地判定服务业的毛利水平与保本点。那么,成本与费用应如何划开呢?有一个简易标准企业可以借鉴,那就是费用如果能准确断定为某项或某几项收入发生,应直接计作成本。以足疗为例,技师的单次提成是成本,使用的药材是成本。模糊区域在于,有些费用不能直接与收入一一对应,需要分摊确认为成本,如足疗包间的房租。成本一旦归集烦琐,往往会被作为费用处理。
3.服务收入不要强求成本配比
确认技术服务收入,怎么结转成本呢?估计很多会计人困扰于收入成本匹配。先说明,收入成本匹配原本是针对商品销售确立的,服务收入不能死抠这一原则。如果会计做账时能根据服务项目归集成本,届时将之结转为销售成本即可。如果平时已将项目成本费用化,自然不会有成本与收入匹配,也就无需结转成本了。
计件工资制单位,自己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活,一个月后拿工资时发现钱被扣了,该怎么办
非常感谢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您的问题应该是分为两部分,第一个问题干了两个人的活拿了一个人的钱,第二个问题,工资没有给够,扣了。
第一,联系您赶紧联系公司会计,询问原因。先把本月工作的情况给会计说清楚,包括自己干了两个人的活,同事请假的情况,把自己工资情况询问清楚,不可急躁闹脾气,要用平和方式交流。
第二,如果第一种情况还不能解决,总结一下工作,因为按件算钱,看看自己在这个月内做的工件是否多了,有没有比之前做的多。
第三,寻求老板的介入,主动和老板说明情况,让老板介入查找原因。
第四,如果以上都不能解决的话,建议您寻求法律帮助。
关于分摊收入多确认了怎么办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