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分公司支付总公司分摊费用这个问题,分公司付款给总公司分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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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给其他企业的管理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国税发[2008]86号)的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向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属于不同法人之间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均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否则即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不能扣除的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在我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什么样的费用需要按月分摊
一次性支付且受益期超过一个月的费用支出一般均需要按月分摊。比如:按照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的一年的办公场地租赁费就先要计入“待摊费用”科目,然后按照受益期进行月均分摊。
按受益期进行费用分摊充分体现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总公司收到分公司的管理费如何入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电梯维修每层分摊标准
答:我本人认为以房屋总层数的中间层楼为分摊基准价,然后每增加一层提高分摊费10%,每减少一层则少分摊10%。
举例:一幢7楼房屋,每楼有2户人家,总14户人家,需分摊维修费总额为700元,平均每户需分摊50元。那么4楼每户需承担50元,5楼每户为55元,6楼每户60元。7楼每户65元。反之3楼每户45元,2楼每户40元,1楼每户为35元。
上述分摊比例我认为较公平、合理。
两人合伙开公司,一个出钱一个出力股份平分,最后清算要怎么分
给你一个建议:如果你没拿工资或者低工资,那么就按照股份比例来清算,如果你拿市场水平工资了,建议按照出资比例来,其他情况折个中间值,两人商量着来。
你做对了一点,但是也做错了一点,下面分别来讲,你的项目中涉及有两个问题,第一是估值的问题;第二是股权分配的问题:
1、估值问题A投资15万(但是只出钱不出力),占有50%的股份,那么也就是说你的项目的总估值是30万。B出资5万,也占有50%的股份,说明你的个人人力出资折算成10万元。
首先这你是做对了一点,因为你把你的人力出资折算成股份,在股份折算的过程中,你充分考虑了资金和人的因素。一个项目的早期的发展对资金和创始人个人能力的需求是同样重要的。
2、股权分配问题股份分配首先的第一个原则是要确定一个掌舵人,这个人往往也是公司的发起创始人,是由他来主导公司发展的,全权负责公司的事物,所以这个人在股权上也应该是占据主导地位,而在你们的项目中,你们两个人是五五开的分股份,这是最差的一种股权比例形式,因为没有主导人,是完全制衡的形势,在遇到分歧的时候,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就是僵持不下,导致公司决策缓慢。你们五五分股权就是做差的一点。
3、公司股份分配的原则发起创始人要占股权的主导地位,最好是能占有70%左右的股权。
在你的这种情况中,要么就加大个人的出资额,把你的股份提升,要么就是在股权上你占多数,但是把分红权五五分,这样就解决了你们的困境。
4、创业项目如何计算相互出资的股份?公司的投入有三种因素:资金、人力、资源,这三个因素都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也都需要换算成股份,那么每个股东的股份计算公式就是:
股东占有的股份=资金出资比例*资金在项目中的权重+人力出资比例*人力在项目中的权重+资源出资比例+资源在项目中的权重。
这个股权计算公式能够解决大多数人的股权分配问题,而且有一个原则,资金的重要性>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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