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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非住宅土地成本分摊(住宅与非住宅土地成本分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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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住宅与非住宅土地成本分摊的一些知识点,和住宅与非住宅土地成本分摊比例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土地确权时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
  2. 农村一户一宅,多一宅怎么算
  3. 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面积超标了会怎样
  4. 户口不在本村的儿子是否能分土地补偿款
  5. 不是本村户口如何合法的购买宅基地

土地确权时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

土地确权时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怎么办?

这种情况在农村不是个例,土地不重新调整,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农村实行大包干是从80年代初开始的,第一轮到期后实行的是“大稳定,小调整”,有的地方调整了,有的地方基本没动。40年了,这个时期出生的新增人口,基本都没有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基础,只能在自己家内部调整,这样自然就会岀现偏差。现在农村都没有机动土地,就是有一点点,40年岀生这么多人口,也是难以解决。

头几年,我们这里搞土地测量,十几个人搞了半个多月,说是要土地确权,让农民到自己家承包地现场签字。后来农民听说按现有人口,土地多岀来的不给确权,土地不足的就按现有土地确权。农民不接受,到现在也没办理确权登记。农民也没有因为承包地没确权,心里发慌,也没岀现抛荒现象。一家4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也不可能按4口人确权,更不能因为土地确权重新调整,没有地就要按照没有地来打算,该干啥就干点啥,这个社会干什么都比种地赚得多。

农村人地矛盾这是个实际情况,即使是土地调整,农民完全依赖土地也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最终还是要想办法让部分农民脱离土地。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本是要解决农村产业问题,农民有了适应自己的产业,自然就会脱离土地,让土地向大农业集中,这样农村的土地问题,剩佘劳力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农村一户一宅,多一宅怎么算

很高兴来回答您的问题!

“一户一宅”是指在农村,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一个户口本为主,叫做一户(不以人口数量为准)。这样的情况就只能申请到一处宅基地。

如果想要申请多的宅基地,就要申请分户,申请到的宅基地面积是和分户人口数量有些密切关系的。

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管控更加严格,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多余的宅基地将被收回。

那么我们来分析您的问题:

1、由于历史客观原因,也就是在没有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制度,不管你有没有分户,只要你没有与邻居发生纠纷,是没有人管的,只要你盖好了房子就可以了,这样也就留下了一户多宅现象;

2、一户村民在本村有着两处以上的宅基地,但是总面积符合宅基地面积的标准,也造成了一户多宅现象;

3、因为农村房屋通过继承或者赠予等合法途径获得的,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房屋所有权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允许一户多宅;

4、土地管理部门与其衔接问题未认真调查认定,造成一户多宅;

以上只是简单分析了一户多宅造成的原因,还有其他方面原因不再分析,那么我继续回答:

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制度以后,这个一户多宅现象基本上被遏制住了。原来一户多宅的村民,只要房屋还在,那么房屋就不会被拆除,如果房屋破损了,那就必须要向有关部门按规定申请了,因为你原来有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所以,最后你只能保留宅基地上的房屋,多余的宅基地也不会给你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多余的宅基地等房屋坍塌毁灭后,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当然啦,如果您的宅基地是非法强占,会强制收回的。如果您愿意腾退,也会得到补偿。

一户多宅如遇拆迁,如果有合法原因,拆迁时肯定会得到相应保障,给予合理补偿!若没有合法原因获得的,那么可能将面临违建被拆除!

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面积超标了会怎样

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在农村还是比较多见,虽说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到底一户按照规定该享有多少宅基地,宅基地超标如何处理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在我国,农村村民一户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为一处连片土地,使用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大家查一下《某某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就可以知道你所在地区的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了。

有人抬杠说,城市居民怎么可以拥有多处房产,那是因为农村的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基于村民的特殊身份无偿分得并可以自行建设房屋的,城市居民想在土地上建设一处房屋试试,不符合城乡规划法,拆除!

农村宅基地每人多少面积,其实国家和地方政策不按人确定,但各镇、各村把宅基地落实到户时,都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结合家庭户人口数在标准范围内给予或多或少的面积分配,人口多的占比多,人口少的少分,这个人均面积一般是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具体确定的。

那么超标准的宅基地该怎么办?具体情况具体对待。2008年国土部专门制定文件,分门别类的对于超占面积的做了政策规定,共划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在1982年之前;在此阶段前,咱农村村民建房超占宅基地的,可以按照实际有多少算多少面积确权。

第二个阶段从1982年到1987年;村民建房超过当地标准,超过部分只要按当时国家的,包括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后,也可以以家庭实际占用面积办证。

第三,1987年之后;这个阶段是以《土地法》实施为节点,对农村宅基地超标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登记,注意是批准面积吆!其面积超过地方规定,登记机关可在有关土地登记材料中注明超出的面积是多少。只是以后如果翻建、改建的话,就会依法给予核减。

另外,农村村民超过批准标准或者骗取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房的处理,最新《土地法》还规定一律按非法占地论处。查处机关职责从现在的(原国土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转移到了农村农业管理部门。

综上,宅基地标准各省实施土地法办法都有具体确定标准,比如安徽省《实施土地法办法》规定淮北平原地区一户不得超过220㎡;具体到每人宅基地标准是由村组织内部方案确定和具体实施;超标宅基地的处理是区别对待的。

户口不在本村的儿子是否能分土地补偿款

户口不在本村的儿子是否能分到土地补偿款?

谢悟空邀请!

五湖四海皆兄弟

天南地北一家亲

有志男儿在四方,许多男男女女向往着钱的方向,走出家门。父母千辛万苦将儿女们供上大学,在外成家的成家,立业的立业,有好工作的,吃上了商品粮,拿的是工资,不管将来何如,将户口迁到所在工作单位。

自八二年土地初次下放到户,户口迁出的就分不到土地。直到二0一六年土地正式登记上册,建档立卡,一定三十年不变,并发给各农户土地存包卡(证件),自九五年早就下发中央(文件,)生不加,死不减,出嫁之女的土地由户主安排。现在各地搞大型建设,如:修路、建厂、开发,占有他人土地,都是按亩或平方计算,出租或转让以款计算,不存在占有他人土地,其他人也能得到款项。

至于,户口以迂出,可查户籍,是否是分了土地,如果有,那就该分到土地补偿款。再说,户籍早迁出,当地没有户籍证明或未分到土地,肯定是不会给其补偿款。

这样的提问,有的地方肯定会出现,望慎之又慎,为了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害人害己害国家,到时,悔之晚矣。

不是本村户口如何合法的购买宅基地

《农村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既然法律明文规定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不得买卖,那结果就是合法购买不到,购买了就不合法,所以只能走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这一条路了。但是宅基地比较特殊,它只供村集体内部成员免费使用,如果想转让也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合法转让。

所以要想解决你提出的问题,通过购买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只有通过转变自己的身份,使自己具有村集体成员身份,这才有解决问题的可能。那如何能具有村集体成员身份呢?

直接对村里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转到村里。户口转到村里之后,就算是村集体成员了,具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格,不管是找村里免费申请宅基地也好,还是通过转让其他农户的宅基地也好,都可以使你拥有农村的宅基地。

直接对村里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转到村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比较困难,村里有可能不接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婚迁,婚迁相对容易些,结婚之后将户口迁到村里就可以了,也算具有了村集体成员身份,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格。

如果你不想将户口转到村里具有村集成员身份,以想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话,还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指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去农村租赁农房也是一种不错的办法,而且合法,使用期限可达20年,不管是居住还是经营,都是允许的,何必非要想着违反法律去农村购买宅基地呢?

关于住宅与非住宅土地成本分摊,住宅与非住宅土地成本分摊比例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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