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主挂车比例分摊计算公式,主挂车比例分摊计算公式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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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车头与挂车是两家保险公司,应怎样赔付
牵引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车头与挂车是两家保险公司,应怎样赔付?如果不是这个问题,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我们在路上司空见惯的半挂车,其实是两辆车。
为什么说是两辆车呢?因为这种车型的主车和挂车都有各自的行车执照,都有各自的独立牌照,都可以独自在路上行驶。比如我们把主车和挂车分开,它们可以各自独立行驶,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当然,挂车自身没有动力,必须由其它车辆牵引行驶,但是牵引它的车头不是固定的,而是任何一辆有牵引资质的车头都可以拉着它跑。
好好的一辆车,为什么要分成两部分呢?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半挂车的利用率和货物的运输效率。比如我们用甲牵引车头,牵引乙挂车,把一车货物从A地运输到B地。但是到达B地后,卸货需要很长时间,如果二者是一体式的,那么车头甲也必须在B地等待。但是二者分体以后,车头甲就不必在B地等待,可以直接返回A地,挂上丙挂车继续运输货物到B地,然后再把乙挂车牵引回A地,继续装货、运输。这样往复循环,甲牵引车就可以不必等待装货与卸货的时间,往返都可以载货,大大提高了利用效率,同时货物的运输效率也大大提升。
但是这样做有一个问题,就是由于主车和挂车分属于不同的单位或个人,它们的保险就有可能不在同一个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该如何赔付呢?比如上述的甲牵引车头,牵引乙挂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究竟应该是由甲方来赔付还是乙方来赔付呢?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有相关的政策了。根据《民事裁判标准规范和〈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的通知》规定:“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和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也就是说,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主车和挂车平均分摊事故赔偿责任。比如不慎刮碰某辆车,需要赔付一万元,那么主车甲和挂车乙各自的保险公司分别赔付五千元。当然,如果保险额度不足,就要由各自的车主承担了。至于说法律责任,由于挂车是被主车牵引行驶的,自身没有行驶能力,所以需要由主车司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比如造成了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开主车的司机就要坐牢。
不过这种赔付方式比较麻烦,也容易发生扯皮的情景,不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利益。所以,现在有些地区,已经取消挂车的保险了,全部由主车来承担。但是对于没有取消的地区来说,挂车的保险还是要买的。这就出现了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对于挂车不用买保险的地区来说,主车可以任意牵引任何挂车;但是对于挂车也需要买保险的地区来说,主车如果牵引了没有卖保险的挂车,发生了事故就很麻烦。所以,我们在挂车头时,一定要打听好,挂车究竟有没有保险。
挂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如何赔付呢
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注意
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
半挂车的挂车部分要买保险吗
不用买交强险。
现在半挂车挂车可以不用购买交强险了,但是个别地方发生事故可能会主挂分摊赔付。
商业险:商业三者险最高赔付限额已头保额为准,同时造成损失需要主挂分摊,
比如说你车造车对方10000元损失,交强险赔付2000,商业险要赔付8000,你头和挂都买了商业三者,那么头赔4000,挂赔4000,如果是头买了挂没买,那只头赔4000,剩下4000你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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