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不能分摊的问题,以及和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不能分摊的原因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月工资、年终奖、劳务费、个体户和股权转让都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 2022年开始年终奖也需要缴纳个税,对此大家怎么看
- 年终奖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 单位把2021年年终奖金,分发到今年的月平均工资里了,可以吗
- 个税改革后年终奖如何计税
月工资、年终奖、劳务费、个体户和股权转让都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1、月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
按上图的七级累进税率表来计算,表中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计算工资薪金时,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根据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来找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的。举例说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费用扣除标准
当月工资发了5000元,各项保险共扣除400元,应交个税为:5000-3500-400=1100,1100适用税率为3%,1100*3%=33元,所以当月交税是33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因为全年奖是一年12个月的劳动换来的成果,所以在计算的时候,允许用全年奖除以12按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对应的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的。
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实年终奖在报个税的时候,要跟当月的工资薪金有一个比较,就是要看一下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所以就演化为以下两种计算方法,
1、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的,那年终奖直接计算,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适用税率表如下图: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1.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1-20%)。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查对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股权转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年开始年终奖也需要缴纳个税,对此大家怎么看
先纠正一下,从年终奖诞生那天开始,年终奖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年终奖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自始至终没有变化!唯一变化的是年终奖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这个变化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7年12月31日之前)
单一计税方法
二、第二阶段(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单一计税方法与新计税办法可选
三、第三阶段(2022年1月1日以后)
单一新计税办法
四、个人建议:
1、计税方法的变化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是有现实影响的,但对于单一纳税人整体、前后税负率影响不大!
2、年终奖合并应税项目汇算清缴是大势所趋,年终奖通常与工资薪金属性一致。很大程度,规避了高收入人群分红年终奖发等乱象!
3、第二阶段仅是过渡时期。过渡期及之后的计税办法,对于普通收入人群影响有限!汇算清邀,多退少补对广大纳税人更有利!
年终奖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年终奖有可能不交个人所得税。
我们现在的年终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并入工资薪金来进行纳税,另一种是单独计算个税。
这两种算法各有不同,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选择。
1.可能不交税的情形如果个人的工资薪金基数不高,比如只有5000元/月,全年收入(包括年终奖)<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这时候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可能会产生不交税的情形。
因为我们的个税计算,现在每年能够抵扣的项目不少,对于工资薪金本身不高的群体,抵扣不充分,加上年终奖能够产生更好的税收抵减效应。
2.年终奖的合理安排实际上每年在发年终奖的时候,不少人都是担心自己的年终奖比较高,是不是要交很多税的问题。关于年终奖,确实是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1)“雷区”要注意规避
所谓的“雷区”就是一些临界的区域,在这些区域当中,可能出现多发了奖金,交税更多的情形,因此,要注意年终奖的合理安排。
(2)合理分配
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三年里,年终奖还可以具有选择性,即既可以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也可以单独计算所得税。对于这样的选择权,要注意充分地运用。如果没有年终奖,可以考虑有没有双薪、绩效,可以享受到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如果是年终奖特别高的群体,要做好工资薪金、各项福利和年终奖之间的分配和安排。
(3)一些特殊的安排
现在为了降低税负,有些人也是想了很多方法。比如直接将工资薪金变为经营所得,通过劳务公司来发,还有通过一次性的离职补偿来变相发,这些方式当中其实隐藏着不少风险,所以,企业在选择的时候,要慎重。但是,考虑到年终奖会影响到第二年的社保基数,在发放的时间上,可以做好规划。
总的来说,年终奖是否交税,跟个人的收入情况以及年终奖的计税方法有关。也许很多企业不会为员工单独去计算年终奖个税的多少,来选择方案。但对于年终奖很高的人群,公司还是应该做好提前的规划和安排。
单位把2021年年终奖金,分发到今年的月平均工资里了,可以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种情况税法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将年终奖分摊到每个月是可以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就是如果实际发放了,就要按规定预扣预缴,如果没有实际发放,就不用预扣预缴。
2.目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继续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如果部分公司由于员工工资薪金普遍较低,平时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工资薪金有利于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实际上也可以选择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3.不知道提出这个问题是为了均衡工资薪金成本费用,还是其他原因。如果是为了均衡全年人工成本费用,实际上并没有实际发放。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预扣预缴,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对利润影响很大,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这种大额人工成本费用平时进行分摊是符合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原则的。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分享!
个税改革后年终奖如何计税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19年1月1日后个税如何缴纳,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还存在,年终奖如何发放等问题,目前已有消息人士给出了明确答案。2019年1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很可能采用累计预扣预缴税款法,按当年累计收入预缴所得税,具体计税方法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6项)-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按照年收入对应的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既可以在纳税年度内提供给扣缴单位在以后的月度发放工资时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向汇算清缴地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假设小张税前月收入为1万元,享受赡养老人扣除12000元每年和住房租金扣除14400元每年,19年12月份发放年终奖5万元,则小张的全年纳税情况如下:
如果小张除工资收入外没有其他收入,无其他抵扣项,则小张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时既不需要补税也不需要退税,累计预扣预缴税额=全年应缴税额。
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预扣预缴税款法,年终奖纳入年度收入累计预扣预缴税款,所以就不存在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扣税的说法了。
点我头像,11月10文章内有详细解答
好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不能分摊和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不能分摊的原因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