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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分摊土地面积案例(不动产分摊土地面积案例分析)

本文目录售后公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有什么后果物业费跟面积有啥关系……百思不得其解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怎样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职能移交注意什么27层2梯3户电梯房高层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两梯四户的高层楼房。...

今天给各位分享不动产分摊土地面积案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不动产分摊土地面积案例分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售后公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有什么后果
  2. 物业费跟面积有啥关系……百思不得其解
  3. 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怎样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职能移交注意什么
  4. 27层2梯3户电梯房高层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
  5. 两梯四户的高层楼房,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

售后公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有什么后果

首先,两者的性质不一样,发证机关也不一样。

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

其中,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

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点评:都是证明房子是你的,不动产权证书可能更简单啦,而且多套房以前多个证,现在可以一个证搞定了。

其次,制作也不一样,区别包括版本、防辐射标签、具体内容等。

先说版本。

房产证书只有一个版本,而不动产证书有两个版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而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再说防辐射标签。

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还有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上增加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只要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立即获得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证书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

接着说一下里面的内容。

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不动产证内页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点评:不得不说,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丰富,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

较后,费用也不一样。

房产证需要当时办理这些证书时,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份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

点评:虽然费用不一样,但是既然是制证的成本费,其实也差不了多少,关键是肯定是越来越省钱的啦。

后提醒一下大家,房产证不是一定要换成不动产权证。目前两个证件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物业费跟面积有啥关系……百思不得其解

谢谢你的提问。

可以试着这样理解。物业管理有成本,收费是肯定的。成本如何核算?无非就是人力和物力。人力物力人如何配备?按生活区大小和物管需求的级别。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面积。绿化、卫生、灯光等大多如此。所以,按面积收相对合理。

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怎样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职能移交注意什么

一、工作原则

1.确保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户确权,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土地。

2.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尊重历史。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将所发包的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造成实际测量面积与原承包面积不符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登记,同时注明原发包面积。对这次确权登记的实际测绘农户土地面积不与原承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标准挂钩,不与已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挂钩。

4.实事求是。以农户实际承包土地为准,详细逐项登记和变更承包地块信息。但永久性被占用、征用或已改变了农用地性质的土地不予登记,严禁人为虚报瞒报。

5.民主协商。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土地清查、测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有关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和公示。对于在登记颁证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必须要有群众共同参与,事先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对于大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事情不得强行推动。

二、工作内容

1.清理土地承包管理资料。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等为依据,清理二轮承包时的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以及乡村土地承包登记簿,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承包登记簿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二调”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更正的,在群众认可的前提下,给予校准,确保“二调”面积与此次确权登记颁证面积相吻合。结果经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清查农户承包地块、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村、组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民小组长、承包农户签字确认。按照确认的农户承包土地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和颁证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及时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1)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

(2)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

(3)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

(4)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

(5)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

(6)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

(7)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

(8)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

(9)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5.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6.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在县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登记簿(台账)、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花名册和相关部署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按组分村装订成册,建档保管,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先期由县农粮局负责集中保管,确权登记结束后移交县档案馆。

三、重点问题

1.按户确权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采用的是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方式。因此,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必须采取按户确权的办法。

2.稳定二轮承包关系问题。这次确权登记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要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情况,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实现“四相符、五到户”,即: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符合;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个别地方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尊重农民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小幅调整。这种调整是微调,前提是要开村民大会或户主会讨论同意。

3.确权方式问题。在确权登记方式上,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组村民讨论决定。

4.利用国土二调成果,摸清土地面积问题。要充分利用国土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影像上地物明显的,可直接在调查工作底图上标注划界,影像上地物发生变化或不明显的,可借助测量等技术手段获取所有权界线数据。据此查清耕地面积,确保二调面积和此次确权面积相吻合。

5.调勘实测面积问题。调查摸底的基础性工作可以采用二调的成果,但是,实际上随着发展,二调成果与现实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实际面积与四址都可能发展了变化。这就要进行专业的勘查测量。

6.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问题。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登记薄、证书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按实际耕种面积确权登记。对开荒新增的大量耕地,要由村组村民讨论决定如何确权。

7.农民自建房占地问题。为了体现公平,农民未经批准自建房占用承包地的,不予确权登记颁证。

8.承包地被征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此次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部分征用的,应从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登记颁证。

四、相关要求

1.做到“八不准”。即不准违规、不准一刀要、不准损害群众利益、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推倒重来、不准与补贴挂钩、不准搭车收费、不准留后遗症。

2.做到“四签两不准”。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投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

3.做到“两公示、四相符”。即摸底调查表公示、确权登记实测结果确认公示。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符合。

5.做到“五到户”。即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6.做到“两个不变”、“三个不得”。即: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保持承包地块和四至界线不变;不得借机打乱或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27层2梯3户电梯房高层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

二十七层二梯三户电梯房高层公滩面积一般是多少?,在武汉一般来说高层住宅公滩在二点五至三点需之间,因为现在的高层住宅都是包括全部小区面积来算公滩面积的,一般都是全小区住宅面积乘以全小区公共面积,所以说高层住宅小区公滩面积一般都在百分之三十左右。

两梯四户的高层楼房,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

题主问的很仔细,观察也很仔细,感觉也很准,明确地讲这个面积是合情合理的,18层以上的高层,合理的公摊应为建筑面积的20~30%,具体解释如下:

第一:两梯四户的高层,一般来说公摊系数在27%-35%之间,注意两梯四户的公摊系数比普通高层要大一点。两梯四户的房子除了楼房都有的核心筒,电梯,管道井和楼梯之外,还有独立的前室和逃生通道。楼梯的长宽也要比普通高层大,这是有消防规定的。假如公摊系数取比较常见的30%,套内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如下:

1、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建筑面积115/1.3=88.46平米。

2、公摊面积=建筑面积115-套内建筑面积88.46=26.54平米。

3、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面积88.46-外墙和套内墙体面积(9+10)*2*0.1-6(套内隔墙面积和阳台面积大约6平米左右)=88.46-3.8-6=78.66平米。

因此题主感觉该户型的实际用面积80平米不到是对的,感觉很准。如果公摊越大,说明你的房子的舒适度越高,因为各种公共配套都有设计,消防标准也比较严格。

第二:值得注意的是一梯两户、两梯两户、两梯三户、两梯四户等每一栋的公摊面积都不同。电梯越多,公共空间也越多,配套设施也越多,公摊面积也就越大。公摊系数只针对单一建筑,不是所有建筑的公摊系数都一样的,每栋建筑都有自己的公摊系数。

第三:国家没有对公摊系数进行标准化制定,因为房屋类型和房屋配套不同,所以公摊大小不一。公摊系数是个因变量,来源于实际的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不能简单地由公摊系数导出其应有的公摊面积或套内面积。

第四:套内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公式:

1、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2、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是一栋建筑的总公摊面积与总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对于同一栋、同一单元或同一层的不同户型,其每户的"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可能不同,且同总分摊系数可能不同。

公摊系数是个因变量,来源于实际的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不能简单地由公摊系数导出其应有的公摊面积或套内面积。

3、公摊系数=某栋楼的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4、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五:得房率与公摊系数是完全不同的,得房率计算公式:

1、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隔墙和阳台面积。

2、销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我们通常买的都是销售建筑面积。

3、得房率=(销售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销售建筑面积。

第六: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系数:多层:8%——15%,小高层:10%——20%,高层:20%——30%。一般多层建筑的得房率为80%--85%,小高层的得房率为75%--80%,高层建筑的得房率为70%--75%。

第七:同样的公摊面积,每一户的套内建筑面积越大,那么得房率就越高。比如公摊面积都为26平米,户型销售建筑面积115平米和户型销售建筑面积160平米的得房率是不一样的,自然而然公摊系数也不一样。

第八:楼层越高,房屋公摊面积越大,一梯两户和两梯四户相比较,两梯四户公摊较大。目前来说,两梯四户是11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比较常见,一梯两户在11层以下的小高层和多层建筑比较常见。

第九:无论是多层还是高层,商品房都有公摊面积。公摊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用墙体: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公摊不包括: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

总而言之,2019年住建部门曾有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提法,但是目前公摊是不会取消的。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于公摊面积取消的传言也很多,但是公摊取消并非那么简单,更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开发商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包括整层、整幢楼门销售面积中含有的公用建筑面积)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公摊在我国发展20多年,与房地产建设标准、房地产交易、税费收取、物业费等方方面面都有挂钩,牵一发而动全身。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开发商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国家房管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先按预售合同的约定,用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与购房人结算房价。

在建筑项目全部竣工后,与测绘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不动产分摊土地面积案例和不动产分摊土地面积案例分析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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