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三人合伙经营成本分摊和三人合伙经营成本分摊方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两人合伙创业,一人全额出资另外一个人负责所有管理,股份该如何分配
- 经营中的公司,有新的合伙人加入,如何计算和分配股权
- 3人合伙开公司,出资一样,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 朋友合伙办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 想和朋友合伙开蛋糕店,应该怎么分配利润比较合理
两人合伙创业,一人全额出资另外一个人负责所有管理,股份该如何分配
两人合伙,股权分配原则
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领导者
一个团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领导者。哪怕两个人关系极亲密,能力、级别、出资等相当,也应该分出主次,找出那个能够在创业遇到危难时刻担责任的人,否则就会出现案例中的情况,遇到问题没有人能做主,经常出现决策僵局。
那么团队领导者该如何确认呢?以下提供一个确认的方法(具体比例创业者自行微调):
1)每个人均分100股权,A和B的股权就是100:100。
2)召集人股权增加5%,假设是A拉B入伙的,那么A的股权就可以增加5%,A和B的股权就变为了105:100。
3)提出创业点子增加5%。假设A提出点子,那么A和B的股权就变为了110:100。
4)迈出第一步增加5%-15%。比如A已经申请了商标、专利,或者已经产生了一个早期的产品,增加10%,A和B的股权就变为了120:100。
5)公司CEO增加10%的股份,若A为公司CEO,则A和B股权变为130:100。
6)全职创业增加20%。若A、B都是全职创业,A和B股权变为150:120。
7.信誉和经验,增加50%。假设A已经成功运营过类似项目,那么A和B股权为200:120。
8)掌握很多社会资源,增加50%。假设A有很多的资源,A和B股权变为250:120。
9)A和B的最终股权比例是67.56%:32.43%,分配比例比较理想,A对公司享有绝对控制权。
2、要有调整机制
现在两个人一起创业,选出一个领导人后,谁也不知道他是否能够承担更大的责任,对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所以需要对团队领导人做一个动态股权调整机制。比如一个创始人说他有丰富地从业经验和社会资源,对公司的发展非常有利,那么当这些承诺兑现后,再把股权分给他。
根据创始人未来的贡献,能者居之,最大的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
思考:两个人合伙创业,哪些是比较合理的股权架构?(多选)
A、50%:50%
B、65%:35%
C、70%:30%
D、80%:20%
E、98%:2%
CD
两人合伙创业,应避免的股权结构1、均分:50%:50%
如案例中张姓兄弟的创业经历,股权均分容易造成决策僵局。
《公司法》规定,对于股东会的表决事项,多数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但是在经营过程下中,要求所有股东对表决事项意见完全一致不现实。于是,僵局就出现了。这类均分或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投资者在选择的时候会非常谨慎。
2、博弈型:65%:35%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两人合伙股权分配65%:35%,联合创始人具有一票否决权,不利于修改公司章程、增资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3、创始人吃独食:98%:2%
创业联合创始人只能分到2%的股权,后面投资人进来还会被稀释,基本上就是雇佣状态而不是创业状态,容易散伙。
史学家范晔有诗曰:墙高基下,虽得必失。
这就像一家创业公司,在创业伊始,要做好股权设计,否则稍遇挫折,便摇摇欲坠。
经营中的公司,有新的合伙人加入,如何计算和分配股权
首先应当先确定公司的估值,之前的合伙人愿意新合伙人以多少价格进来,新的合伙人愿意以多少价格入伙,这是双方协商的一个过程。
但企业估值有许多方法,对初创企业可以用注册资本法;有利润的可以用市盈率法,一般是利润的5一8倍。当然还有很多方法确定企业的估值。有时候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我们会在估值的基础上适当优惠。
优秀的人才进来之后,如果新进来的只是投资金而不参与具体经营的,其实是个财务投资者,不管他进来的钱多少,每轮稀释的比例都不要太大,一般不要超过10%,最多不要超过20%。由于后面进来的时候估值会越来越大,进来的资金也比较多,但注册资本可能不是很大,我们一般会增资的方式稀释股份,多出来的资金放入资本公积。如果新股权东不出资,而仅仅是出力,我们通常以聘请同岗位的人员多少年薪折合成资本来确定在资金股中的比例。
当然股权是个动态调整的过程,不是一开始确定了就永远不变的。我们一般以一定的年限或者达到一定的业绩目标作为调整的依据。
现在很多朋友都知道股权应当动态调整,但如何动态调整却不明就理,下面介绍个简单的动态调整公式:
R’=(合伙人甲的业绩/所有合伙人的业绩一R)X分配率+R
R’是动态处理后的分红比例,R是动态处理前的分红比例,贡献率由全体股东共同决定。
比如,大股东的初始比例是50%,年度业绩是1,其他所有人的业绩为9,贡献率为40%,那么他的动态分红比例为:
(1/10一1/2)X40%十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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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合伙开公司,出资一样,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这里我们也给大家一些关于公司股权结构和比例上,尤其是核心创始人、联合创始人以及核心员工之间的持股比例的建议。第一,核心创始人的股份数要在50~70%之间,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能够达到相对控股的比例。第二,创始合伙人,也就是联合创始人,他的比例应该控制在10~30%之间。在股权分配过程中,核心创始人的持股比例要是联合创始人的2到4倍。同时,从创业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股权架构的比例中还需要有10~20%的期权池,以利于企业在未来吸引更多人才,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此外,在合伙人的股权的分配中还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我们要避免完全平均。在组建团队的时候,两个创始人的持股比例是50%对50%,或者是三个人每个人都是33.3%,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最后拍板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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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合伙办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对于创业者来说,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股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股权分配的问题没有处理好而导致的创业项目失败、企业分崩离析的实例数不胜数。
由于股权分配导致合伙人之间反目成仇,以至于到最后“同归于尽”的例子不胜枚举,但也不乏因为科学合理的股权分配使企业蒸蒸日上的企业,下面我们将通过两个截然相反的实例阐述股权分配对企业的重要性。
雷士照明
请被股权纠纷拖累的企业
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同学杜刚、胡永宏决定合伙成立雷士照明。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公司创立之初的股权分配如下图:
雷氏刚设立时,吴长江占股比45%,是单一的大股东,但是相对于杜刚、胡永宏合计持股55%,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雷士照明经过4年的发展,企业名气越来越大,但是三个合伙人之间裂隙产生:由于吴长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兼总经理,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外界在提及时,将雷士的企业名气归功于吴长江,这让其他两位股东心生不满,分管销售领域的胡永宏也染指企业的经营,并且杜刚、胡永宏提出只要公司有收入就立马分红,根本就不考虑企业后续的发展问题等等,这些激增的矛盾迫使吴长江对股权进行了调整——股份均等,即吴向杜和胡分别转让5.83%,三人每人各占33.3%的股权,此时股权比例如下图:
2005年三人的矛盾彻底激化,杜和胡强烈反对吴的销售渠道改革方案,先是杜和胡让吴拿8000万走人,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击,吴留在了企业,杜和胡两人离开,但两人离开的前提是吴向两人支付人民币1亿元。
虽然最终结果是吴长江成功留在了雷士,但是这场合伙人之间让企业元气大伤,至少发展延误了好几年。企业在创业之初,吴完全可以拥有绝对的控股权,只要其再多出资6万元,他的股权就能达到51%,这样就不会有后面的股权之争的风波了。
这场股权之争风波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吴长江不懂如何合理的分配股权,他错误的认为平分股权就能消除合伙人之间的股权纷争,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另外两个合伙人股份加起来对抗他,他就彻底失去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暨南大学安徽创业学院(股权设计)
??1、唯一股权实战落地机构。
??2、重点大学智库与品牌保证。
??3、专家团队科班出身,理论+实战。
??4、非江湖派,过度包装与宣传;非学院派,不能直接落地应用。
暨南大学安徽创业学院院长,著名股权实战落地专家徐盛灯博士表示,股权分配需要掌握好以下几大原则:
?企业要有领头人,合伙人之间有条件的平等
雷士企业中杜刚和胡永宏总是不服气吴长江对企业的经营之策,在三人内讧中,杜和胡将股权联合迫使吴离开雷士,但是此时杜和胡却“玩不转”企业,在吴离开雷士不到一周,雷士全体经销商集体“倒戈”,最终还是雷士回归企业,杜和胡拿巨额走人。
这则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企业中一定要有领头人,不能过分的强调合伙人之间的绝对平等,如果绝对平等股权平分,在遇到重大事项需要表决时往往可能会相互牵肘,没有决策者,这样对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但有领头人并不意味着企业要搞一言堂,其他合伙人没有发言权。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企业有领头人,以及合伙人之间有条件的平等。
?避免被小股东主导
在许多中小企业里,虽然某个股东所占的比例比较少,但在企业中他却“说了算”。比如一家企业有三个股东,股权分配如下:大股东49%、二股东47%,小股东4%。
按理来说小股东的股份最少,在企业的话语权最轻,但是一旦大股东和二股东出现矛盾时,大股东和二股东就会找到小股东让其裁判,如果小股东支持二股东,正好是51%,而大股东则只有49%,即谁联合小股东谁就有控股权。
在进行股权分配时,一定要尽量避免这种局面的发生。
?利益第一,感情第二
无论合伙人最初成立企业的关系如何(无论是兄弟姐妹、夫妻、同事、同学、同乡等),大家始终要把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感情放在第二位。
因为大家一起创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如果仅仅考虑合伙人之间的感情,当企业有一天做大、做强要上市的时候可能因为利益分配问题闹得不欢而散,这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致命性的打击。
当然,强调感情第二并不是说不让合伙人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交际,如果只考虑利益不考虑感情的话,企业也不可能会长久发展下去,所以在进行股权分配的时候一定要将两者有主次的结合起来。
雷士照明和海底捞的案例也恰好证明了,吴长江股份注重合伙人之间的感情,使得股权平分,导致企业被股权纷争所拖累,而张勇则完全做到了将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将夫妻和朋友之情放在第二位,使得海底捞成为餐饮界的佼佼者。
?要有控股股东,不要平分股权
在合伙人中,一定要有一个股东的股权达到相对控股,或者是绝对控股,尽量避免平分股权。之所以要实现控股权,就是为了在企业后续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有人能够对企业经营的实际控制权。对于一个初创的企业来说,如果没有一个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这个企业的实际发展,很容易像雷士照明一般陷入股权纠纷之中,影响公司的发展。
自己公司股权架构有问题或者不知如何分配股权,可以看我的文章,有详细介绍这方面知识和案例
想和朋友合伙开蛋糕店,应该怎么分配利润比较合理
民以食为天,这几年实体门店经济不太乐观的情况下,餐饮业却方兴未艾,老百姓收入逐步提高,国家二胎政策也在放开,蛋糕店的创业想法首先值得肯定。
那么关于题主提到的这个问题,以为个人之前创业经验来看,建议这样:
1:小本创业不太建议合伙创业,为什么,挣钱了好说,如果不挣钱会搞得大家关系紧张,身边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你投入资金,店铺位置、原材料都是你搞定,而你朋友投入技术和劳动,如果平分,肯定你俩都不乐意,所以建议你朋友也要投资一部分资金进去,平分,你俩每月发工资,切记一定要发工资,到一定时间再核算利润,这样会比较清晰。
2.一定要签订协议,即使你们关系再好,我现在投资几万块钱到我朋友餐饮公司,只是很小的股东,但是协议合同都写的清清楚楚,包括后期争议等。白纸黑字对大家都有保障。
3.责任清晰,不要互相推诿扯皮,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4.多沟通,你掌握的是店铺和原材料资源,而你朋友掌握的是产品和客户。都很重要,需要你们互相配合。
祝你们成功!我是程科,实体门店销售运营,分享创业路上苦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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