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的峰谷差率?
日本电力系统负荷峰谷差冬季约为最大负荷的35%,而夏季的约为50%。中国各跨省电力系统的负荷峰谷差一般约为最大负荷的30%~40%。电力系统某一时间周期内最大负荷与最小负荷之差,通常以日为单位。①研究电力系统调峰措施;②作为电力系统调整负荷节约用电措施的依据;③提供电力系统电源规划的参考条件。
电费收费标准2021分段计时?
全国即将全面推行分时电价。2021年7月29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这个文件对未来电价的改革方向做出了规定,这里面内容比较多1、峰谷电价差价标准。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这意味着最高电价价格有可能是最低电价价格的4倍或3倍。2、建立尖峰定价。尖峰时段根据前两年当地电力系统最高负荷95%及以上用电负荷出现的时段合理确定,并考虑当年电力供需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这意味着未来电价分时可能分为5种,分别是深谷、低估、平价、高峰、尖峰5个段位。3、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统筹考虑风光水多能互补因素,进一步建立健全丰枯电价机制,丰、枯时段应结合多年来水、风光出力特性等情况合理划分,电价浮动比例根据系统供需情况合理设置。鼓励北方地区研究制定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拉长低谷时段、降低谷段电价等方式,推动进一步降低清洁取暖用电成本,有效保障居民冬季清洁取暖需求。4、分时电价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对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可研究制定平均电价(执行分时电价用户的平均用电价格),由用户自行选择执行;不得自行暂停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或缩小执行范围,严禁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为名变相实施优惠电价。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5、实施时间。各地要将分时电价调整方案在2021年12月底前上报发改委,具体执行时间待定。
2021年电量尖峰平谷分别是几点?
一、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湖北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和两部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等电储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国家和湖北省现行政策文件对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对象另有单独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峰谷分时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 尖峰时段:20:00-22: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9:00-15:00(共6小时 平 段:7:00-9:00、15:00-20:00、22: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共8小时 三、峰谷分时电价价差 基础电价:同期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所列电度电价,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作为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的基础电价。 平段电价=基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尖峰电价=基础电价×18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高峰电价=基础电价×149%+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谷电价=基础电价×48%+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昆明峰谷电价?
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一)峰时段:9:00—12:00、18:00—23:00;(二)平时段:7:00—9:00、12:00—18:00;(三)谷时段:00:00—7:00、23:00—24:00。分时电价:分时电价峰谷价差维持现行 1.5:1:0.5,其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上浮50%,谷时段在平时段电价下浮50%;市场交易电量以当月电能量交易价格为基准,峰时段电价上浮50%,谷时段电价下5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南方电网峰平谷时段如何划分?
南方电网平谷峰时段如何划分:峰谷电价,谷期(23:00至次日7:00)电价为0.2495元/度,其余时间段为1.0064元/度。南方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用户移峰填谷用电,具有较为完善的峰谷电价政策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施范围广。实行峰谷电价的对象为所有工业、商业服务业和其他类用电101千伏安以上的用户;二是峰谷价差大;三是时段设置科学。峰谷电价分为峰、平、谷三费率电价,并根据电网典型日负荷曲线科学设置时段;四是在电价机制上对蓄冰空调用电给予倾斜,支持环保产业。他表示,目前,居民用户的用电负荷仅占总量的10%,且用电时间较为固定,对居民用户的用电时间进行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如在居民用户中实施峰谷电价,对电网负荷调节作用不大,因此短期内居民用户不会实施峰谷电价。2004年10月起将峰谷时段划分调整为:高峰时段:9:00-11:30、14:00-16:30、19:00-21:00(共7小时);平时段:7:00-9:00、11:30-14:00、16:30-19:00、21:00-23:00(共9小时);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共8小时)
用电峰谷时间段及电价?
河南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注:1、尖峰时段:18:00-22:00;高峰时段:8:00-12:00;低谷时段:0:00-8:00,平段:12:00-18:00,22:00-24:002、尖峰系数:1.77;高峰系数:1.57,平段1.00,低谷系数:0.5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有很多国家都实行峰谷电价,峰谷之间的价差有的达50%。我国有的地方也在试行中。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具体链接: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原文如下: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531-51785702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时段划分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一)春秋季(2-5月、9-11月):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其余时段为平段。(二)夏季(6-8月):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其余时段为平段。(三)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其余时段为平段。二、明确浮动比例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三、其他事项(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