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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峰谷电价是多少?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2021年太原电峰谷平时间划分?
2021年太原电峰谷平时段划分,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
收费标准: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充电设施:电网企业营业区内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安装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生活用电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未分表计量的,统一执行合表用户电价标准;生活用电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的,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标准,电动汽车充换设施用电执行合表用户电价标准。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充换电设施居民用户,执行上述对应的峰谷分时电价。
采暖用电:电采暖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上述对应的峰谷分时电价。
户表改造: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电网企业认真做好峰谷分时电价的组织和实施。电网企业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和电能表计的更换进度,提高抄表到户率。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吗?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山西省电价收费平时段,尖峰一样不?
不一样。
根据山西省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消纳和系统调节能力等情况,将山西省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代理购电新增线损损益、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代理购电偏差电费不参与浮动。
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其中1月、7月、8月、12月18:00—20:00为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继续执行现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居民用电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需要更换(调整)计量装置的电网企业统筹安排更换(调整)一批、落实一批原则上于2022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021年山西用电峰值峰谷时间及电价?
山西省城乡居民用电价格按电需求划分为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对“一户一表”用户和具备条件的合表用户试行阶梯电价,按现行抄表周期执行。
第一档电量为17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77元;
第二档电量为171千瓦时至260千瓦时,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27元;
第三档电量为26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777元。
暂不具备条件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平均提价水平调整,调整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87元。
山西太原的商业用电多少钱一度?
一度商业用电0.66元左右,在太原市某小区租赁商铺搞经营的老王从物业公司购买,得花1.1元。 老王想不通,电价是政府定价,怎么从物业公司买的电,每度比定价高出0.4元还多呢?物业公司电价标准是怎么核算出来的,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物业公司加价售电的行为合法吗?老王心里充满了疑问。 在太原市青年路,相隔不过200米的两家商铺,同样是一度商业用电,一家是0.9元,一家是0.8元,都高过政府定价。 在太原某小区开公司的刘先生也说,由于供电部门没有抄表到户,小区的电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价格都比政府定价高。另外,一些出租房屋的房东也擅自抬高电价,一度商业用电电价都要卖到1元钱以上。 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在供电部门直接购电之外,\二手高价电\现象在太原市普遍存在,同城不同电价的情况已存在了好多年。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屋出租方在代收电费、代售电时,是否有权自行定价、自行加价?电价是如何算出来的?\二手高价电\现象是否合法?供电部门、物价部门对此是什么态度?带着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 物业公司和房屋出租方的理由:\因为小区的配电设施都是物业公司投资建设的,多收取的电费中包含了设施损耗等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有一定的损耗,我们把这部分费用计入公共部分进行分摊了。\\物业管理企业在转供电管理过程中,为弥补线路损耗和管理开支,在收取电费时需要加价弥补损失。\"部分房东则称,加价是因为存在电力损耗。 供电部门的解释:凡是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直接售出的电全都严格遵守国家价格规定,供电部门不直接收取的用电收费,就与供电部门无关了。\"二手高价电\"现象只存在于供电部门直接管辖范围之内的有关单位(一般为租房单位)或物业公司的代收、代售行为中。由于受条件限制,供电部门目前还做不到对所用用户全部抄表入户直接收费,所以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太原市物价检查所郝爱强副所长说,电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采取政府定价的方式。物业公司是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单位委托,在按规定收取电费,物业公司无权自行加价。\"二手高价电\"销售行为中,电价超出了政府的定价,这种擅自加价、变相涨价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用户发现有加价售电的行为,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明确规定,对这类价格违法行为,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应当退还消费者多付的价款。 太原市目前对商业用电价格采取的是峰谷电价。对于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用户如何执行峰谷电价,郝副所长指出,用户可以和实际售电单位协商安装峰谷电表。非直接电力部门直接收取的电费,用户在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情况下,售电单位必须按平时电价售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