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南通供电公司联合印发了《南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即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居民自建电动汽车充电桩有了政策指南——
3万台电动汽车在路上跑 全市公用充电桩只有2000余个
随着政府鼓励引导,市场推介,电动汽车逐渐走进百姓生活,但不少新能源车主也遇到了共同的“现实难题”——充电不易。
我市目前电动汽车保有量达3万余辆,约占机动车总量的1.67%,但全市对外运营的公用充电桩却只有2000余个。根据最新出台的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要占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5%。
居民建设安装自用充电设施,不但能缓解公共充电设施压力,而且可以夜充日行,既方便又省钱,还有利于削峰填谷平衡用电,可谓一举多得。
作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今年以来,在加大建设公用充电桩的同时,将规范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主攻方向,深入调研分析,协调联合市住建、供电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结合南通实际,共同研究制订了《全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
符合申请条件的 原则上应同意安装
《意见》明确,拥有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及以上有效期限车位使用权的居民可以申请建设安装自用充电设施。
文件出台后,还会再出现办理程序不清、职责不明、相互推诿、标准不一等“老大难”问题吗?《意见》对向小区物业提出建设安装申请、向供电部门提出用电申请、自行组织充电设施安装、联合验收确认的全流程进行了细化梳理,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申请人的职责与义务。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申请人建设自用充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不同意,则要说明理由。”
打算安装自用充电桩的车主,可以先向所在的小区物业提出申请,这是关键一步。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用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申请之后,应及时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同意的,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不同意的,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若申请人对答复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最终以复议意见为准。涉及人防车位的,还要按照人防工程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拿到证明材料后,申请人携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电动汽车购车证明及充电桩技术参数资料、低压充电桩自用承诺书到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供电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用电及施工可行性现场勘察,给出供电方案。勘查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用电报装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认定符合的,在其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接网工程施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需向申请人书面答复并说明具体理由。
充电桩需要客户自己找人安装,验收与调试完成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可直接报装充电桩电表,供电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客户装表通电,客户可选择居民合表户电价或居民峰谷电价两种计算方式计算电费。
上班族可“夜充日行” 享受夜间优惠电价
“这份文件责任划分明确,特别是要求相关部门5天之内答复,拒绝也会给出明确理由,很给力。”得知南通出台了相关文件,身为“过来人”的新能源车主沈先生很开心,他说,自己虽然没享受到政策“红利”,但身边不少朋友还在因担心充电问题不敢尝试新能源车,如今有章可循,大家可以放心了。
去年底,沈先生订购了一辆小鹏G3新能源汽车,用于在市区上下班代步。但有车没桩,曾一度让他很头疼:“买车只花了几小时,没想到,安充电桩却用了几个月。”为了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他和其他新能源车友“抱团取暖”,多方奔走,历时半年才把问题解决。
25日,记者在崇川区永兴福里地下车库,看到了沈先生家车位上的自用充电桩:一只精致的铁皮箱子安装在墙壁上,输入密码开箱后,只要把充电枪接入车身充电口,就可以充电了。“自己准备好充电枪到电表之间的电缆线耗材,供电公司免费给充电桩表接电。”沈先生说,充电桩安装是汽车厂免费施工,自己前后仅花1000元买了点耗材,再无其他支出。
电动汽车夜间充电可享受每度电0.3783元的优惠电价,费用比运营充电桩便宜了将近1元。一般而言,电动汽车一次性充满电约耗电50度,可续航350-400公里,测算每公里费用约为5分钱,只占用油支出的十分之一,具有显著的价格优势。沈先生把充电时间设置为晚上9点,一周冲一次,电费支出最多的一个月也只花了100多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