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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用电峰谷平电价表?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一、执行范围 在 100KVA 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中试行。100KVA以下的普非工业用户,以及执行照明、非居民照明、农业生产用电、农业排灌、商业用电的用户,仍按现行电价制度执行,不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
二、季节性和分时段划分 丰枯季节的划分(重庆): 6-10 月丰水期,1-4 月、12 月枯水期,5 月、11 月平水期 峰谷时段划分: 平段 :7:00—8:00 12:00—19:00 尖峰 :19:00—21:00 高峰 :8:00—12:00 21:00—23:00 低谷 :23:00—7:00(次日)
三、季节性电价制度 一年 12 个月分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三个时期。 平水期执行现行电价,丰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下浮 10%,枯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上浮 20%。
四、分时电价 基准电价实行峰谷浮动,除平段 8 小时不实行浮动外,尖峰时段的电价在夏季 7、8 月,冬季 12、1 月在平段基础上上浮 70%,其他月份上浮 50%。高峰时段的目录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上浮 50%,低谷时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 50%。
五、浮动要素 大工业用户(两部制):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包括市场交易电费和输配电费中的电量电费、线损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和代收基金及附加。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价差传导):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为市场销售电费,不包括代收基金及附加。
工业用电峰、谷、平,是每天的什么时段,相对的电费是多少?
北京工业用电有以下几种电价:不分时电价:0.799分时电价:夏季 峰 1.212 平 0.834 谷 0.354 非夏季 1.212 0.799 0.409分时结构调整电价:尖峰 1.386 高峰 1.271 平段 0.799 低谷 0.353 (元/度)夏季原为7、8、9三月, 现改为7、8月(北京发改委[2011]1060号文)时段划分参照:三段划分高峰时段08:30-----11:30 18:00-----23:00平时段:07:00——08:30;11:30——18:00低谷时段:23:00—7:00四段划分 尖峰时段:10:30——11:30;16:00——17:00;19:00——20:00高峰时段:08:30——10:30;18:00——19:00;20:00——23:00平时段: 07:00——08:30;11:30——16:00;17:00——18:00低谷时段:23:00—7:00
工业电费峰谷平降电价与时间?
工业用电峰谷电时间划分:
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
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
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
工业用电峰谷电时间价格:平段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颁布的目录电价;高峰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的基础上下浮50%。此外,为避免夏季高峰时刻用电负荷过重,而超出电力系统的发电能力,减轻负荷需求对电网产生危害,每年7、8、9三个月高峰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70%。
工业用电怎么划分时间段和价格的?
1 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
2 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
3 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 工业用电峰谷电时间价格: 平段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颁布的目录电价;高峰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的基础上下浮50%。 此外,为避免夏季高峰时刻用电负荷过重,而超出电力系统的发电能力,减轻负荷需求对电网产生危害,每年7、8、9三个月高峰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70%。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上非普工业用户无需对计量装置进行再投资。 拓展知识: 1 工业用电是指主要从事大规模生产加工行业的企业用电。三相380V供电,或者直接高压电线进户。 2 工业用电大多使用三相电压,如三相380VAC,三相660VAC等。 3 用电与居民用电的区别工业:工业用电大多使用三相电压,而民用电采用的是单相220VAC对居民供电,价格不同,工业用电价格高 ,在用电高峰期,往往因负荷过大而导致断电,而且工业用电的电压往往高于居民用电,也容易把家中的电器烧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如果断电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恢复供电! 工业用电
成都工业用电夏季限电令?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在执行范围方面,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二、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夏季为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为15:00—17:00;冬季为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为19:00—21:00。执行范围为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