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分摊入亩,晚清哪场灾荒被曾国荃称为二百余年未有之灾?
回答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员 岳忠豪
丁戊奇荒,清朝光绪元年(1875年)至四年(1878年)发生在华北地区的一场罕见的特大旱灾饥荒。因以1877年(丁丑年)、1878年(戊寅年)灾情为烈,故称“丁戊奇荒”。时任山西巡抚曾国荃称之为“二百余年未有之灾”。这场灾害波及山西、直隶、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受灾人口超过1亿,造成900至1300余万人饿死,另有2000余万灾民逃荒到外地,对中国晚清历史产生了巨大影响。
(曾国荃)
对于这场灾害的原因,学界至今众说纷纭,但自然原因、人为原因以及救援就过程中措施不当导致了这场灾害的罕见规模,则是得到普遍认同的。
(1)以山西为例,山西境内原有大片森林,清之前虽遭一定破坏,但仍保持着较高的植被覆盖率。但自清朝推行“摊丁入亩”后,人口激增,耕地面积需求甚大。植被遭受极度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环境破坏,生态系统失调,地瘠民贫,有随时爆发危机的潜因。
(2)晚清以来政局动荡,对外割地赔款;对内镇压各地民变起义,沉重的徭役赋税全部积压在普通百姓身上。种植粮食作物入不敷出,民众遂铤而走险大量种植鸦片。这种经济模式虽然收益高,但风险大,导致民无储粮,缺乏面对灾害的准备和应对措施。《申报》当时也曾分析道:“山西自广种罂粟以来,五谷所产渐少,民间毫无盖藏,一遇旱荒立见奇拙”。灾情的发展极其不幸印证了这种说法。
(丁戊奇荒下的灾民)
(3)我们知道,灾害的发生是一个逐渐展开的过程,所以灾荒在1875年就已经开始,但灾情最严重时在77、78年,如果反应迅速,置措得力,是完全有可能减小灾情的严重程度的。但是由于官僚系统运转的低效,使这种希望减小到最低。灾情开始时,中枢大员及统治者对灾害并未过度关注,地方官员又从救灾款项中贪墨渔利,所以官方救援并不得力。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等人举行的赈务活动颇为奏效,并以此为契机给教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民间的义赈自救也成为灾荒救济的主力,地方士绅纷纷倾囊相助,极大缓解了灾情。
(李提摩太)
由此可见,丁戊奇荒是一场天灾人祸变相交织所导致的灾难,清政府焦头烂额,分身乏术难以对救灾实行有效有力的指导,反而是一些传教士和民间士绅撑起大旗,为渡过难关贡献了极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刘凤翔:《浅析“丁戊奇荒”的原因》,《济宁师专学报》2000年第4期。
郝平:《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大清朝立朝300余年?
怎么说呢,我大概要说三点,没办法看绝密543学司马东的毛病一时改不了,这里我就是论事的分析一遍,第一清朝都是职业皇帝,很小就是按皇帝培养的,和明朝那些木匠道士皇帝没法比的,第二清朝的皇帝选择方式和明朝不同,明朝是立长,清朝是立贤,所以清朝除了皇帝选择面比明朝广,想想明朝万历皇帝要换太子,和大臣斗了几十年,最后还是没办法,用了天启他爹,明朝皇帝更像大臣手里的木偶,而明朝大臣,在明末那几年都烂到根子了想想史可法在明朝最危难的时刻,还在搞斗争,第三清朝,皇帝更加注重仁德,(这句话,估计很多明粉会喷我)明朝在崇祯年间,陕西,山西,河南,四川,这么大面积受灾的情况下像灾民征收重税,和清朝,雍正皇帝摊丁入亩,士绅一体纳粮当差,人品高下立判吧,这也是清朝没有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原因,也许能力不够但是有奋发图强和爱好百姓的心就够了,而且明朝是特务政治,所以明朝更腐败才是,
明清人口激增的原因?
明清时期中国人口增加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康熙晚年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促成雍正“摊丁入亩”的实现,废除了人头税。原来逃避丁税的人不必隐匿。
2、乾隆以前之统计方法只计“成丁”,老幼以及女子不计算在内,所以与实际相差很大。乾隆改变了这一做法,“大小男妇齐备”。 另外,由于疆域扩大,户口的编审扩展到边疆和沿海,户口数自然增加。
3、清朝前期采取了一系列奖励人口增殖的政策。如奖励一产多子的妇女,对高寿者予以表彰等。
4、乾隆以后,高产旱地作物的广泛种植,形成山地垦殖运动高潮,促进了耕地和人口的增加。
明清时期农产品商业化的原因?
明清时期虽然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末期,但是它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优越于以往的任何朝代,自然经济生产的劳动产品不断增多,市场贸易繁荣,商业市场增多,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实体不断增多,这便促进了我国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明清时期的商品经济在农业领域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绩,既有农业政策的支持,也有农业技术方面的改进.明朝中期,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内阁首辅张居正在农业领域实行"一条鞭法",将原有的田赋、徭役和杂税统一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征收赋税,从而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束缚,可以投入到商品领域中去.到清朝前期,为了增加土地耕种面积以及增加赋税收入,先后实行了"更名田"、"摊丁入亩"等经济政策,目的是为了更加有效的管理耕种土地,以增加农产品产量,这些农业政策间接推动了我国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在农业领域还积极引进高产作物,如玉米、马铃薯、花生等经济作物,同时还扩大了耕种面积,并且出现农业作物的分区,农产品逐步向商品化模式发展。
中国古代税制演变的特征和原因?
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
(一)奴隶社会“贡赋制度”
实施背景:奴隶主建立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
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内容:部落(夏、商)或受封的诸侯(周)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品(物)。
评价:巩固了奴隶制国家政权,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分裂,年年战争不断。
(二)鲁国“初税亩”
实施背景:1.铁器的使用,使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
2.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
3.私田主人控制私田的产品,不交纳给国君。
实施目的: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
评价: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三)西汉赋税制度
实施背景:恢复社会秩序,巩固统治。
实施目的: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编户农民向封建国家交田租,即土地税,交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
评价:将农民尽可能地固定在土地上,以确保封建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剧Do
(四)北魏新租调制
实施背景:1.民族大融合趋势的出现。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砌有的财政收入。
内容: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
评价: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同时,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了北方民族大融合。
(五)唐朝初期租庸调制
实施背景:1.唐太宗即位后,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作“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评价:农民依旧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但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六)唐朝中期两税法
实施背景:1.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频繁,土地兼并严重。
2.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收税。
评价:两税法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在两税法开始实行的一段时间内,唐政府财政收入增多了一些,但唐朝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并未解决。
(七)北宋方田均税法
实施背景:北宋中期,封建统治危机严重。
实施目的:使官僚和大地主不能隐瞒土地、逃避赋税,增加国家赋税收入。
内容:由政府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
评价:新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1086年司马光出任宰相后被废除。
(八)明朝一条鞭法
实施背景:明朝中期,社会矛盾尖锐,豪民隐占田地,逃避赋税,给明政府带来严重的财政危机。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增加收入。
内容: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
评价: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它是我国赋税制度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实行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九)清朝“地丁银”
实施背景:清朝建国之初,赋役制度混乱,赋役负担不均。
实施目的:稳定税收额数,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雍正帝时,清朝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
评价:我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废除了,这有助于封建秩序和税收的稳定。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