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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怎么清零(峰谷电怎么办理)

我市平原地区已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目标,可对已使用3年以上已出质保期的功率大、效果差的电暖器、电锅炉、石墨烯等采暖设备,一是对2016年气代煤改造以来的用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联动装置或自动切断装置的农户进行补装,全面整理规范农村燃气、电力、通讯、网络等线路,消除安全隐患【节选】电表分段计算方法?河北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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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峰谷电表怎么清零?

电表一般是不用清零的,况且其本身也没有清零装置,校表后把底数抄下来就行了。如果是供电部门装的表,那就得注意啦,每块表都有铅封的,私自拆装一经发现,罚款是比较可怕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不过你要去重新校验就刚刚好 你去重新校验的时候要特别提示或者说明你要清零 那我们工作人员就会帮你搞定了 你拿回家就是0度的表了。

农村电代煤政策?

一、主要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双代改造查漏补缺工作。按照我市农村地区双代改造计划,2020年是收官之年,我市平原地区已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目标,2021年市级政府不再统一组织双代改造工作。2021年各县(市、区)可自行组织全域排查,对因农户翻盖住房、长期外出打工人员返乡等小部分未改造户进行查漏补缺,实施双代改造,确保平原地区散煤清零。新增改造户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改造计划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报市双代办备案,完工后将确户台账报市双代办。

二、政策后续补改:升级改造老旧电代煤采暖设备。2021年,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可对已使用3年以上已出质保期的功率大、效果差的电暖器、电锅炉、石墨烯等采暖设备,采用热泵技术、光热+等节能电代煤设备进行置换,确保电代煤采暖效果,确保满足农户采暖需求。有升级改造计划的县(市、区)要制定方案并报市双代办备案,完工后将确户台账报市双代办,置换下来的电采暖设备由各县(市、区)作为应急设备,统筹使用。

三、安全排查:组织开展双代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是对2016年气代煤改造以来的用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联动装置或自动切断装置的农户进行补装,对使用不达标软管的进行更换,确保气代煤用户使用安全。二是各县(市、区)要指定牵头部门,组织燃气、电力、通讯等企业,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全面整理规范农村燃气、电力、通讯、网络等线路,避免燃气管道与其它线缆交叉交汇(确有交叉的要采取绝缘防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各县(市、区)要制定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双代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迅速组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节选】

电表分段计算方法?

用电时段化分各地有所不同,也有多种。一般有两时段和六时段化分。

两时段分即早8点-22点为峰时,22点-次日8点为谷时。

六时段分:尖峰19点-21点;

高峰8点-11点、13点-19点、21点-22点;

低谷11点-13点、22点-次日8点。

各地峰谷电价不一样,有的相差不少,你可电话咨询当地供电部门95598

分段计费要装分段计费表,它自动分段计量用电量,然后按相应电价计算收费。

商业用电属于一般工业用电范畴,目前可能尚未执行分段计费制。

准直仪使用方法?

准直仪是一种精密的测角仪器,由平行光管和望远镜两个部分组成,如概述图所示。随着技术发展,根据测角原理不同,准直仪可分为光学准直仪、激光准直仪;结构上有平行光管和望远镜一体化的自准直仪。

使用方法

将固定在专用桥板上的平行光管放在被测平面上,调整可调支架上的望远镜使其瞄准线对准平行光管的十字线,然后按水平仪测直线度的“节距法”测量直线度。

2017河北省煤改气补贴清单?

河北省

2016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指导意见》,指出2017~2018年为整体推进阶段。在全省城镇适宜区域推行煤改电,完成目标约20万户(约3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制定完善主要电能供热设备产品标准、供热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监管政策。2019~2020年为市场化运行阶段。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不宜实施煤改气、电力充足的区域全面推行煤改电。电能供热站可采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余废热源热泵等电力驱动供热方式。

2016年3月30日,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指出为减少大气污染,积极推进煤改电工作,河北省居民电采暖用电执行合表电价。凡电采暖用户均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执行合表电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采暖用户同时可选择执行相应的峰谷分时电价,具体政策按照冀价管〔2015〕185号文件执行。

2016年4月2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指出利用三年时间,对全省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省城乡散煤替代。到2017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80%以上,县级市和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率力争达到65%左右。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积极推进居民生活采暖煤改电。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利用清洁能源供热采暖。2017年,各设区市主城区,定州、辛集市建成区集中供热难以覆盖的区域,90%以上居民采暖实现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积极推进居民生活、采暖煤改电,逐年提升电的使用比例。

2016年9月21日,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以建筑物及用能系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为重点领域,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实施了太阳能和热泵技术等重点工程,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2016年9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农村“电代煤”方面,核定采暖补贴电量,测算“电代煤”后户均新增采暖用电量,并考虑目前房屋保温实际,参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户每个采暖期最高按1万千瓦时给予电费补贴。按照农村居民“电代煤”每户负担一致的原则,实行对农村“电代煤”的支持政策。.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同时,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禁煤区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实施“电代煤”,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投资,由市、县组织企业提出需求,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解决。对采用空气(地)源热泵、电锅炉等方式替代燃煤的农户,可按“电代煤”投资和运行电费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由农户自行承担。

2016年10月1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抓住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积极培育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群,提升先进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规模,培育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创新开发利用模式,开展电供暖、热泵供暖、干热岩供暖等工程建设。加快煤改电、煤改地热等替代模式推广,有效减少煤炭消耗。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面积达到1.6亿平米。

2017年1月5日,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方案》,指出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主要包括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冷热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锅炉运行效率;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水系统供回水温差;水泵效率;水系统补水率;冷却塔冷却性能;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能量回收装置情况及其性能;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系统新风量;风系统平衡度;管道保温材料性能。

2017年3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指出深入落实河北省减煤政策,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争全省煤炭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通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稳步提高购电比重。同时,将廊坊市荣乌高速公路以北与北京相邻区域之间的县(区),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保定市京昆高速公路以东、荣乌高速公路以北覆盖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全部完成农村居民生活及采暖“电代煤”。实施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积极推广“煤改电”“煤改热泵”等燃煤替代模式。

2017年3月1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指出今年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10万平方米,城镇节能建筑占城镇现有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积极发展浅层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17年4月1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指出开展低层建筑太阳能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可再生能源项目后期评估和高效运行维护等技术研究。

2017年4月1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重点攻关技术需求目录》,指出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热泵等新产品。围绕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对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进行研究,重点支持低层建筑太阳能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技术的研究与实践,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项目后期评估和高效运行维护研究。

2017年4月1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因地制宜开展热泵等建筑应用,应用面积达3240万平方米。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推广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到2020年,河北省新增热泵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及相互结合采暖和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

2017年4月2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指出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热泵供热面积超过3361万平方米。小城镇和城镇周边区域优先纳入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对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发展空气源热泵、电采暖、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等采暖供热方式。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充分利用低品质的资源,大力发展电能驱动的污水源、空气源及地源热泵等供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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