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什么梗,二战中有哪些有趣的梗?
老萨谈舌尖上的抗战--拯救了二战的美国午餐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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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沙平时整天瞎忙,很少去逛超市。今天带着小朋友去超市购物,无意中发现有梅林午餐肉罐头卖。当时很激动,买了一罐回去。记得老萨小时候,只有过年过节或者有远客来家里的时候,才会放上一盘梅林午餐肉,绝对是珍惜的食物了。那时候觉得午餐肉非常好吃,恨不得天天都吃一罐。但这次买的梅林午餐肉,却让萨沙极为失望。味道和小时候差不多,吃起来已经根本谈不上美味了,而类似于廉价的火腿肠,吃不出肉味。废话少说,来谈谈二战时期的午餐肉,以及同中国抗战的关系。
新概念食品午餐肉
午餐肉到底是什么?是一种罐装压缩肉糜。所谓肉糜,就是被打碎的肉,混合淀粉、食盐、香辛料、亚硝酸钠和少量的水。
午餐肉罐头和传统的猪肉火腿罐头,是有很大不同的。最直接不同就是,猪肉火腿罐头是成块的猪肉,添加的东西很少,吃上去基本还是猪肉的味道。但午餐肉罐头则是肉糜,肉只占其中一部分,大部分是淀粉,吃起来是淀粉的味道。
美国历史上,压根没有午餐肉的概念。
美国人的饮食,以偏重肉类为主,强调肉类的纯粹和新鲜。介绍美国饮食的书中写道:美国饮食的特色是“粗狂实在”,食用新鲜的原材料,不靠添加剂,调味剂,食 物保持原汁原味,烹调的过程不拖泥带水,无论是烤、煎、炸都没有很复杂的做工,也不讲究细火慢炖,没有太多的花俏装饰。只要放在盘子里的食物都能吃下肚 里,痛痛快快、实实在在地吃个饱。美国食物的主要结构是一二三四制,如同三角形状,最主要的一是牛肉,二是鸡、鱼,三是猪、羊、虾,四是面包、马铃薯、玉 米、蔬菜。
对于美国人来说,吃饭就是扎扎实实的吃点肉,其他都是搭配。一块优质的猪扒牛扒羊扒鱼排,比什么都重要。19世纪最后10年,美国经济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人民生活也有很大改善。对于一个勤恳的美国工人或者农夫来说,每天都吃一顿肉并不算什么。美国人每周吃一块优质的牛排,也不算是什么奢侈了。
遗憾的是,上个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到来,改变了一切。约四分之一的美国男性劳工失业,仅能依靠失业救济金维持全家最基本的生活开销。不失业的家庭中,收入也锐减了百分之四十。
对于很多美国事业家庭来说,一块面包、一些廉价的蔬菜就是一顿美餐。而且这些面包往往买的是隔天,而不是当天烤的新鲜面包,这样可以偏一些。当时美国时代周刊上写到:城里的孩子妈妈在码头上徘徊等待,一有腐烂的水果蔬菜扔出来,就上去同野狗争夺。蔬菜从码头装上卡车,她们就跟在后边跑,有什么掉下来就捡。中西部地区一所旅馆的厨师把一桶残菜剩羹放在厨房外的小巷里,立即有十来个人从黑暗中冲出来抢。人们还看到,有人全家走进垃圾堆捡骨头和西瓜皮来啃。
平时的日子可以将就着过,但到了圣诞节、复活节、家庭成员的生日怎么办?美国的主妇们彻底犯了愁。原本这些节日都必须庆祝,吃一些新鲜的肉类。可是,现在连面包都快要吃不上,哪里有钱去买肉呢?
这种窘迫的悲剧,却让午餐肉脱颖而出。
地处美国明尼苏达州奥斯汀市的荷美尔食品公司(Hormel Foods, LLC),创建于1891年。这家公司开始是专门经营猪肉销售的食品企业,出售整猪、火腿和香肠制品。公司规模中等,并不算什么一流企业。
在20世纪初期,荷美尔食品公司在同美国肉类巨头的竞争中,逐步败下阵来。公司的董事们反复研究,认为几大巨头控制了美国传统的猪肉市场,荷美尔食品公司难以争取到大的市场份额,必须另外想办法。
此时,正巧遇上了1929年美国大萧条。企业领袖精明的看到了商机,尤其是公司创始人的儿子杰伊·荷美尔。
杰伊·荷美尔认为,这种困境之下,传统的猪肉销售必然遭受极大打击,却是低端猪肉商品的好机会。
猪的各部位价格不同,对于美国人来说,猪肩膀肉用处不大,一般以低廉价格销售。杰伊·荷美尔决定就用这种肉,制作成廉价的罐头销售。
杰伊·荷美尔认为,这种罐头是大萧条时期的救世主,一定会畅销。谁知道,这种叫做荷美尔五香火腿的罐头投放的第一年,在市场上遭遇惨败。
改变一个国家的传统饮食习惯是极为困难的,美国人根本不接受这种怪模怪样的食物。
老萨扯几句题外话。看过李安电影的人都知道一个菜:左公鸡!李安好几部电影里面都有这个菜,似乎是中餐顶尖菜肴的代表。左公鸡全名称为左宗棠鸡,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湘菜。左宗棠鸡的发明人是彭长贵,是一个著名的湘菜大师。有意思的事,1973年,彭长贵前往美国发展,在纽约曼哈顿东44街开设彭园餐厅,依靠的主菜就是左公鸡。这道菜在美国大受欢迎。一次著名建筑师贝聿铭邀请前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到彭园用餐,基辛格甚为喜爱,后来经常前往。每次基辛格赴彭园,维安人员都基于安全考量将整家餐厅包下,结果形同彭园的免费广告。基辛格特别喜爱左宗棠鸡这道菜,加上ABC电视台报导此菜的特别节目,使此菜在美国声名大噪,ABC并在随后短短数天接到1500封来信索取食谱,各地中菜馆纷纷推出,成为美国人认知中最著名的中国菜之一。
彭长贵的餐馆,也成为美国最著名的湘菜餐馆。有意思的事,在美国大获成功以后,彭长贵曾回到湘菜的老家长沙开设彭园餐厅。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美国餐饮界首屈一指的彭园餐厅,并不被真正的湖南人接受。以这道左公鸡为例,其实为了迎合美国人的口味,将单纯的辣变为甜酸辣。湖南人对此极不适应,认为这不是湘菜,彭园餐厅在长沙惨淡经营1年就很快倒闭。
道理就是这样,美国人也一样。
况且,当时荷美尔五香火腿罐头价格虽便宜,因使用猪肉较多,罐头比较贵,失业家庭仍然承受不起。加上罐头没有太多防腐措施,肉的颜色灰暗,看起来像腐烂的肉,让人一看就毫无食欲,几乎上不了餐桌。
最关键的是,自称为荷美尔五香火腿,其实里面压根就没有火腿。有些客户当作火腿肉买回去,一吃发现根本没有火腿的味道,下次就不会受骗了。
第一年市场的惨败,迫使杰伊·荷美尔进行改变。
杰伊·荷美尔认为首要的就是降低成本。
猪肩膀肉虽便宜,制造罐头也需要购买很多设备和工人投入,这样一来,猪肉价格的优势就被冲抵了。
考虑再三,显然只有一个办法解决。杰伊·荷美尔决定大量加入淀粉,猪肉仅仅占其中一小部分,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罐头成本。这样一来,罐头的热量很高,价格却为普通猪肉的三分之一,仅仅卖40美分。
至于保质期短,肉的颜色难看,只能用一个办法解决,就是加入亚硝酸盐。这可以大大增加保质期,还可以让肉保持一种鲜肉的色泽。自然,亚硝酸盐有毒,控制在微量即可保证大体对人体没有什么伤害。
这些问题都解决了,下面还要考虑改名字。本来就不是火腿,不能随便谎称就是火腿肉。公司向社会征集方案,同时也是一种广告宣传。最终,还是一个小演员肯尼思·达格纽(荷美尔公司副总裁达格纽的哥哥)提出了一个好创意。
他提出用‘猪肩肉加火腿,(shoulder of Pork And haM)的缩写SPAM作为新产品的商标,获得了荷美尔公司100美元的奖励。
这种罐头也曾销售到中国,主要是为西餐的材料。当时中国人吃西餐基本都是午餐,于是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午餐肉。重新包装且廉价的午餐肉重新投入市场以后,逐步被美国人所接受。
到了1940年,百分之七十的美国家庭曾经吃过午餐肉。
这种肉最大特点就是便宜,远远低于鲜猪肉价格,还有猪肉的热量。很多美国失业家庭,就买这种标明为猪肉,其实是一种肉糜的廉价罐头回家。味道和真正的猪肉有差别,至少也是吃肉了。相比之前吃面包和廉价蔬菜来说,这已经是很大的享受了。
于是,午餐肉作为美国一种低档次的肉类代替物,开始流行起来。美国中产阶级社会和上流社会,也曾一度流行过午餐肉野餐,不过是偶尔尝个新鲜。这种罐头,基本还是在平民中流行。
午餐肉终究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商品!随着美国经济的逐步好转,午餐肉的销售量会剧减,甚至会逐步沦为可有可无的东西。
-----------------梅林午餐肉说是最正宗的,其实淀粉含量也非常高。老萨买的梅林午餐肉罐头,打开可以看到基本就是肉糜!
午餐肉罐头成为美军主力食品
有意思的是,战争改变了一切。
1937年,美国陆军认为全面的世界大战很有可能在几年内爆发,开始做军事上的备战。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备战的首要部门就是军需部。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式,美国基本没有准备。他们的主要武器不全,到了法国才开始补充,装备了大量的法制武器,其中诸如绍沙轻机枪之类其烂无比。
好在美国国力惊人,他们后来者居上,为美国大兵提供了全世界最好的军队给养。在供应正常的时候,美国大兵每天除了肉类、面粉和豆类之外,还有土豆、梅干、炼乳、黄油、糖果和4支香烟。从1918年8月11日上午8:15的记录可以看到一个有代表性的日补给申请:125万个西红柿罐头、100万磅糖、75万个肉丁土豆罐头、60万个咸牛肉罐头和15万磅干豆。
除了这些战地补给以外,士兵随身携带一份应急口粮,包括:1磅罐头肉、1磅面包干、1盎司咖啡和3盎司糖,约1公斤重量。
只是,这些都是补给线稳定的情况下,而战时很难保证这点。在很多时候,士兵们只能吃着五花八门的拼凑军用食品。战争刚刚爆发时,由于没有准备,美国陆军紧急将生产于50年前南北战争前生产的腌肉干,送到前线。
美国水兵们对这种腌肉痛恨无比,认为他们是比德国鬼子更可怕的敌人。这种肉,在今天就是标准的僵尸肉。由于保存时间太长,腌肉坚硬无比,吃之前要用刀用力切成一片片,靠牙齿是不行的。
美国水兵们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居然将腌肉干雕刻成军舰状,打磨光滑,然后涂上油漆,挂在舱内的梁上。这种艺术品让美国海军高层哭笑不得,也被媒体强烈抨击。
同一个坑,不能连续跌倒两次。
美国军需部认为,要保证士兵的正常热量消耗,每天应该在午餐和晚餐都吃肉类食物。
不过,战场能否搞到鲜肉是没把握的,必须大力发展肉罐头作为军粮。
当时美国军需部继续要一种廉价的罐头肉类,来装备美军部队。
这种肉类第一需要有很高的热量,可以弥补士兵每天大量的身体消耗;
第二,必须要廉价,以便大量购买;
第三,就是需要一定的保质期,最少需要存在三年作用,还要易于携带。
以上都是军用品的基本要求;放在最后一位的是,这种罐头吃起来至少不会让人作呕。
对于这四点要求,最符合的显然不是美国现在流行的牛肉罐头,猪肉火腿罐头,羊肉罐头,鸭肉罐头,甚至火鸡肉罐头。
相比这些价格较高的罐头,午餐肉罐头要便宜的太多。
美国军需部毫不犹豫的将午餐肉选中,作为美军主力制式罐头。买一罐牛肉罐头的钱,可以买三四罐午餐肉罐头,傻瓜也会选择后者。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著名的K级口粮等战时口粮中有午餐肉罐头,但绝大部分午餐肉罐头是作为非紧急时候的补给,也就是B级口粮,而不是战斗补给的。
美国的军粮主要是B级,C级,K级和D级口粮。D级口粮是巧克力,C级K级口粮都是以罐头为主,是前线作战时候士兵们自己携带的口粮,是所谓应急口粮。兄弟连中,101空降师的E连空降诺曼底时,每个人携带3天份量的K级口粮。
这种都是冷食,可以直接冷着吃。自然,也可以给罐头加温食用。
一般非战斗期间,部队不会吃这些口粮,而会集体供应热餐,也就是B级口粮。B级口粮一般是美军野战厨房,用鲜肉或者半成品罐头肉制作,然后送到部队里。
美军作战的欧洲,北非等地,不是因为战争破坏,就是本来就很贫穷,搞到新鲜的肉类是很困难的。况且,美军在欧洲的数量巨大,仅仅诺曼底登陆的美军就超过百万,靠法国荷兰的小镇供应也是不现实的。
即便能够买到,鲜肉难以长时间保存,必须立即食用,这样就极大的增加了后勤部门的压力。
于是,鲜肉自然让位给午餐肉罐头。几乎所有的热餐里面,都有这种午餐肉罐头。
在战争期间最高峰,荷美尔食品公司每周向军方交付1500万罐午餐肉。生产量巨大,公司24小时轮班,人休息机器不休息。而一墙之隔的屠宰场也一样忙碌,每天都要宰杀2万头肉猪,同时还需要向其他屠宰场购买大量猪肉。
在战争期间,午餐肉罐头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它的热量很高,完全可以满足士兵战时热量消耗。
每罐斯帕姆午餐肉重12盎司(340克),含42克蛋白质、12克碳水化合物和80克脂肪,能提供1020大卡热量,每日所需三分之一摄入量的盐。
众所周知,士兵在非战时每天消耗热量不过2000大卡,即便战时,也不过消耗4000大卡。
换句话说,中午和晚上两个午餐肉罐头,就可以完全补充非战时的热量消耗。自然,普通美军士兵不可能一天支吃两个罐头,还有大量的饼干,麦片,葡萄干,水果糖,果酱,可可饮料粉和褐色牛奶糖等。
以午餐肉罐头为主的这种军用口粮,一天的热量高达4300大卡,什么热量消耗都可以补充。
这种不起眼的午餐肉罐头,让美国大兵没有得营养不良,个个膘肥体壮。不过,午餐肉除了高热量以外,并不含其他的东西,是一种垃圾食品。如果常年吃午餐肉,会导致人虚胖,维生素缺失,会得很多疾病。
让美国军方没有想到是,美国大兵们对午餐肉罐头却仇恨到了极点。
大萧条时代此时早已过去,美国经济大体就完全恢复了。美国大兵来自于社会各阶层,基本的饮食还是都挺不错的。在这些小伙子看来,只有牛扒猪扒这些扎扎实实的肉,才算是肉。所谓的午餐肉罐头,是大萧条时期无可奈何的垃圾食品。现在经济已经好转,谁还吃这种玩意。
况且,这些小伙子们也是美国国内选拔出来的优秀青年。他们认为自己为国家卖命,至少有资格吃美国普通家庭的食物吧,怎么用这种廉价垃圾食品来打发他们。
萨沙看过一个美国老兵的回忆录,写的颇有意思。
这个老兵回忆午餐肉罐头,完全是魂不附体:欧洲很多小镇都毁于战火,居民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连面包都买不到。无奈之下,我们一日三餐吃的都是罐头午餐肉。 连里的伙夫,将午餐肉同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起煮,最终就成为一种肉糊糊。不管配菜怎么变,都没有别的味道,就是午餐肉味。午餐肉这种东西,吃起来根本就不是肉,而是一种肉酱面粉味,难以下咽。这种东西,如果平时野餐或者没空做饭时候,偶尔吃一次还是可以的。如果天天吃这种东西,正常人是绝对受不了的。以我们为例,后来只要闻到大锅里面午餐肉的味道,就食欲全无,几乎要吐了。吃了1年多午餐肉,我的战友们都有一种午餐肉恐惧症。以为我例子,退伍以后的40多年,我从来没有吃过午餐肉。即便在超市中看到这种肉,立即转头就走,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美军最著名的一个午餐肉的段子,是关于艾森豪威尔的:二战结束后,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有一次偶然碰到了荷美尔公司的总裁。艾森豪威尔斟酌了一下,诡秘地笑着说:在二战当中,我和其他几百万大兵一样.吃了我那份午餐肉。我必须坦白,我对它有过一些不厚道的评论——当时我真想枪毙了你们。现在想起来,你知道,无论如何,我得感谢你们的斯帕姆午餐肉。不过,作为前任总司令,我想你们唯一的罪过是-你们送来的太多了,似乎永远都吃不完。
更有意思的是,不单单是美国人,中国的看法也差不多。
----------------------美国午餐肉罐头品牌其实很多,但SPAM无疑是最擅长宣传的,它的广告众多。
午餐肉在其他国家的影响力
抗战初期,国军曾经采购过一小批美国午餐肉罐头,并没有装备部队,主要作为一种战略储备。国军湖南老兵卿伯金曾经在淞沪会战,用重机枪击落了一架日军飞机。他的师长非常高兴,除了奖励给他一笔钱以外,还给整个团发了一堆罐头,其中就包括午餐肉罐头,让他们大吃了2到3天。
要知道,当时国军每天就是几两米饭和萝卜白菜,能够吃上肉就是很大的奖励了。但这个班的战士居然对午餐肉罐头不太满:这些罐头都不怎么好吃!
可见,这种午餐肉真的是不好吃。
国军尚且如此,美国大兵就更别说了。他们一致认为,这根本就不是肉,而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造出来的代用肉,人造肉,下水肉。
美国大兵都说:这个午餐肉公司,肯定是美国陆军某个将军的亲戚开的。
他们还说:这种肉是比德国人的子弹,流行的性病还要可怕的东西。
有意思的是,美国陆军可不会管什么好吃不好吃。战争的几年内,美军花费高达3.73亿美元,采购了7亿罐斯帕姆午餐肉。如果把吃光的午餐肉罐头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两圈。
万幸的是,荷美尔食品公司对于午餐肉生产控制极为严格。虽然是廉价的罐头,利润很低,质量却毫不含糊。
就原料的选择上,病猪、配种猪、老母猪、黄膘肉猪,一律不会使用。选择猪肉上,严格选用猪肩膀肉,并不用价格更低廉的猪颈肉。为什么呢?因为猪颈上有淋巴, 而淋巴上面很可能有病毒和细菌。这种肉如果长期吃,容易让食用者得病!之后每个加工过程,都严守质量,所有的淀粉、水,研制时间,杀菌的温度等等严格控制,毫不马虎。
美军午餐肉质量很好,无论在北非的沙漠还是在苏联的极地,这种肉都保存很好,不会变质。
美国大兵对于午餐肉极为厌恶,其他国家却不是这样。
午餐肉罐头作为民主工兵厂的一部分,送到全世界各地,尤其是英国、苏联,也包括中国。
英国人在战时保守封锁之苦,不要说肉类,即便鸡蛋也变成了鸡蛋粉,蔬菜成为每家花园里种植的胡萝卜。坚硬的鳟鱼干,成为了英国人最常见肉类。著名的记者萧乾二战期间就在英国,他多年没有吃肉。停战以后,萧乾奉命去美国采访,刚刚入海关,第一件事就是和一群英国记者冲到餐馆,点了砖头一样厚的猪扒,大吃一顿。连吃了几周,这才逐步缓过劲来,不会见到肉就走不动路了。
在这种情况下,午餐肉罐头成为英国家庭的美食。英国餐馆大多关闭,只有少数高档餐馆工作,而他们供应的肉类,就是这种午餐肉罐头。在上流社会的聚餐中, 每个参与的人一般都会带一些食物交给女主人。如果客人能够带一罐午餐肉罐头,女主人就会极为高兴,这是最好的礼物了。
苏联人也极为欢迎午餐肉罐头。苏联已经饥荒横行,普通平民以土豆充饥勉强活命。在苏军中,每天的食物只是黑炭一样的黑面包,一些农村常见的圆白菜汤,最多还有一些鱼干。美国人提供给苏联肉类罐头78万2973吨之巨,占苏联生产的肉罐头总量的17%,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午餐肉罐头。
苏联士兵对午餐肉罐头极为喜爱,他们多将罐头和各种蔬菜、佐料熬成糊状,然后浇在黑面包上直接吃下。午餐肉罐头,大大提高了苏军士兵的体力,对苏军意义极大。在著名的电影《解放》中,一个苏军士兵甚至把午餐肉罐头叫做第二战场。
至于中国人,对罐头并不喜欢。
虽没肉吃,但中国人对于食物的新鲜看得很重。据统计,去年美国人均罐头年消费在 90 公斤左右,西欧约为 50 公斤,日本 23 公斤,中国仅为 1 公斤。
抗战中,美国曾经将一批午餐肉罐头运到缅甸前线,提供给中国驻印军。
驻印军官兵对这种罐头并不喜欢!之前他们吃的都是英国人提供的腌牛肉,猪肉香肠等等,都是扎扎实实的肉。他们吃的肉罐头,也是英国的牛肉罐头或者缴获日本 人的牛肉罐头!这两种罐头,前者很咸,后者很甜,但也是货真价实的纯肉!美国的午餐肉罐头,同这些牛肉罐头比起来,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美军也好,国军也罢,都吃过不少午餐肉罐头!
倒是1945年中印公路开通以后,一批午餐肉罐头运到中国国内,交给国军部队,才有完全不同的评价。国内的国军战士基本一个月吃1到2次肉,这个肉不是大块肉,而不过是肉丝或者肉末。主食一天只有1斤多米,副食就是白菜豆腐,根本不够吃。根据美国军官检测,中国国内的士兵,基本百分之百严重营养不良。尤其抗战后期,人人身体衰弱。在著名的常德会战中,后来五大主力之一的18军曾经奉命连续急行军,攻击日寇。没想到,急行军期间生病掉队甚至死亡的士兵,和作战伤亡差不多。打仗的时候,国军官兵体力不支,冲锋都追不上日军撤退,战果不佳。为什么?就是因为身体太差,长时间都有热量的大亏欠,身体的脂肪基本都消耗光了,体质极差。
那么,本来吃萝卜白菜和粗米饭的国军士兵,现在居然能够吃上午餐肉罐头,自然是狂喜不已,高兴的手舞足蹈。
在这些士兵眼中,这种午餐肉绝对是无上的美味。只是,由于运入的罐头很少,能够吃上午餐肉罐头的,基本都是国军的主力部队,而且也是偶尔吃一顿而已。
午餐肉罐头,也是中国抗战的一个功臣吧!
攻占菲律宾为什么成为尼米兹和麦克阿瑟争论的焦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到1944年,可以说盟军在各个战场上获得了主动权,而参战2年多的美国,凭借强大的工业制造能力和战争潜力,也逐渐在盟军中脱颖而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对于罗斯福来说,是他梦寐以求的结果。
作为美国人承担的主战场——太平洋战区,更是他关注的重点。倒不是战局有多么紧张,而是分别代表陆、海两军种的麦克阿瑟和尼米兹,常为进攻方向争吵不休,让他左右为难。善于“和稀泥”的罗斯福干脆指示各打各的,没有主次之分。
尼米兹偷袭日本联合舰队大本营——特鲁克港。尼米兹的太平洋舰队以微弱的损失占领了马绍尔群岛后,一举突破了日本所谓的“绝对国防圈”,信心大增。但他没有按照海军部金上将的计划,去攻占千里之外的马里亚纳,而是瞄准了日本联合舰队的大本营特鲁克港。他要一雪前耻。
首先,“珍珠港事件”一直是他心中难以吞下的“梗”。那一天太平洋舰队几乎全军覆没;他一手创建的潜艇基地被炸得千疮百孔。作为美国人,对日本人的行径感到无比的愤恨;作为一名老兵,自己的“老窝”被人端了,这是军人的耻辱。
尽管“珍珠港事件”后,尼米兹轰炸日本东京;元凶山本五十六被击落,联合舰队也被打得“七零八落”,但“一报还一报”、“以牙还牙”的想法始终让他不能忘记。战争已经进行了2年多,到了该“血债血偿”、报仇雪恨的时候了。
其次,太平洋舰队的实力今非昔比,有能力打胜这一仗。如今的太平洋舰队实战经验丰富,战术配合相当娴熟,而且航空母舰的数量和质量也占有绝对的优势,可以在多个海域同时进行进攻。这样的实力得益于美国的综合国力。
为了有绝对的把握,尼米兹命令包括9艘航空母舰在内的近70艘战舰组成的第58特混舰队,杀向特鲁克港。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占有绝对的优势,而不去报仇,是任何有“血性的”军人都不能坐视不管的。
更为重要的是,特鲁克港作为联合舰队大本营,是日本海军的象征。进攻并摧毁它,既可以振奋军队士气,又可以平抚美国人的怨气,更可以鼓舞盟军坚持下去的决心。当然,对于日本人来说,是打击其士气的最好举措。
1944年2月12日,第58特混编队悄悄驶离军港,为了保密,除舰队指挥官和少数几个外,整个舰队直到4天后抵达目的地时,才知道进攻的目标。官兵们兴奋不已,士气十分高涨。第一波次的150架战机逆风而起,冲向特鲁克港。
此时的特鲁克港和当初的珍珠港一样,没有任何防备。尽管港内有300架战机,但飞行员大多不在位。接下来就是“偷袭珍珠港”的翻版。经过3个波次空袭,特鲁克港基本被毁,击沉日军各类舰只47艘,击毁飞机298架,可谓战果辉煌。
马里亚纳海战,有喜有忧。击毁日本联合舰队大本营的消息传到国内,媒体纷纷活跃起来,头版刊登了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人们纷纷赞赏尼米兹和他的太平洋舰队,将他们视为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报名参加海军的青年络绎不绝。
尼米兹正在暗自高兴的时候,顶头上司金上将却很不高兴。前些日子因为塔瓦拉血战,尼米兹为避免再次出现大的伤亡,居然“站到”麦克阿瑟的一边;现在又“违令”擅自攻击特鲁克港,全然没有把上司看在眼里,是该面谈一下了。
尼米兹奉命前往华盛顿,面见金上将,最终确定了进攻马里亚纳的具体时间。1944年6月6日,盟军反攻欧洲的诺曼底战役正式打响。与此同时,太平洋舰队也拉开了马里亚纳海战的序幕。美国能同时兼顾两大战场,显示了其强大的实力。
尼米兹的第58特混编队从马绍尔出发,紧随其后的是500多艘舰只搭载的近13万人的登陆部队,浩浩荡荡地驶向马里亚纳群岛。而“困兽犹斗”的日本人也拿出了最后的家底,与美军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海空大战。
6月19日这一天,双方就进行了4场空战,日军损失达400多架战机,创下了太平洋战争飞机损失的最高纪录,被美军飞行员戏称“马里亚纳猎火鸡”。更让日本人绝望的是,曾参加过偷袭珍珠港的“大风”号和“翔鹤”号航母被击沉。
马里亚纳海战是军事史上最大的航母对决,但“一边倒”的情形还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之外。此战过后,日本人引以为傲的航空母舰所剩无几,更严重的是优秀的舰载机飞行员消耗殆尽。也就是说,日本海军基本上丧失了作战能力。
但日军的负隅顽抗,还是让尼米兹等人心有余悸。历时25天的塞班岛战役,美军损失伤亡近2万人,有些攻击部队伤亡比例高达60%,基本失去了战斗力。尽管包括南云忠一在内的4万多守军全部被歼灭,但对美军来说,只能算是惨胜。
菲律宾之战,美军内部再起“内讧”。按照先前罗斯福调解的结果,麦克阿瑟由南向北攻,尼米兹从东向西打,彼此谁也不干涉谁。就在两边打的顺风顺水,形势一片大好,在地图上对菲律宾形成钳形之势时,麦克阿瑟的“心思”又活泛起来,他要首先进攻菲律宾。
其实大家都清楚他的心思,他曾是菲律宾的“座上宾”,在日军的进逼下,丢下几万官兵独自撤往澳大利亚。这是一个让人倍感没有面子的事情,更何况心高气傲的麦克阿瑟临走前,向菲律宾人信誓旦旦的宣称:“我一定会回来的”。
但尼米兹并不这么看,他认为跳过菲律宾攻占台湾,既可以切断日本南下的补给线,又可以迫使戒备森严的吕宋岛上的日军“自生自灭”。这样做最省事、耗时最短,最重要的是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美军伤亡。
好面子的麦克阿瑟为了不想让自己的诺言成为国际笑话,不惜再次与尼米兹争吵起来,互不相让,最终还是由罗斯福拖着病体亲自调解二人的争端。当然,从战术上,尼米兹的计划无可挑剔,但麦克阿瑟却准备打“感情牌”。
一是,菲律宾作为美国在远东的殖民地已经营多年,与1700万菲律宾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丢下他们不管,以后舆论谴责谁都受不了,日本人也会趁机大做文章,说美国人不管菲律宾;
二是,尼米兹的战术是为了降低美军伤亡,但不要忘记在吕宋岛上还有3700名美军战俘,如果让该岛“自生自灭”,首当其冲的是美军战俘;
更为重要的是,日本占据台湾达半个世纪,早已“奴役化”了,美军登陆不一定会得到帮忙,而菲律宾人一直仇恨日本,并且有不少的游击队可以帮助美军。
显然,罗斯福被麦克阿瑟的解释打动了,尼米兹也无话可说。也就是说,尼米兹只是从纯军事、战术的角度考虑问题,忽略了人情世故和长远打算。看来,麦克阿瑟为了尽早攻占菲律宾,挽回自己的面子,没少下功夫。
大家认为麦克阿瑟这么做,对吗?欢迎讨论和留言。
参考文献:《二战全史》、《海上骑士:尼米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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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和唐一菲你更喜欢谁?
一说这两位很多网友提到最多的词就是“出轨、小三、抹黑”!搞得好像自己亲身经历一样!作为吃瓜群众中的一员,我对这两位圈内女士之间恩怨就不作任何评论,因为网上所有消息新闻,大家都是处在听说的角度,并不是当事人,其中的原由都是道听途说。我只知道两位女士都是“优秀演员”!实力都不俗。姚晨最早是在《武林外传》看过她的戏,她也是因为这戏红了,挺搞笑的!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她“大大咧咧”!唐一菲也经常在电视剧出演女一号!要说这两位更喜欢谁,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唐一菲,因为漂亮的女人总是让人喜欢多点!男人看女人无非第一看脸,第二再看身材!如图所示:唐一菲有很明显优势吧!只要不是近视没带眼镜的话都会觉得她漂亮点!像我这样的普通观众,比较庸俗,所以看到漂亮身材又好的女人都会偏爱多一点至于个人内涵这种深层的感觉,实在是不适合从一个普通观众口里说出来,因为这种深层的感觉在双方都没有任何接触的情况下说对方有内涵,我认为这是很不负责的言行!当然了虽然说更喜欢唐一菲,但不代表就讨厌姚晨,但毕竟每个人的品味不一样嘛!有人喜欢外表靓丽,有人在乎内在的气质,大家选择不同,但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就像姚晨女士一样,她就是个很在乎有内涵有气质的人!现在这两位女士都有着各自幸福的生活和心灵的港湾!祝福她们吧!愿她们生活美满!不知道大家对这两位女士是喜欢漂亮的呢?还是喜欢有内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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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为啥有那么多大国朋友帮助它?
印度这个国家相对很多国家来说是比较特别的。
第一个印度在古代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在印度的历史上出现的大帝国都是外来民族建立的,跟印度本地的土著没有任何关系。特别是那些在印度历史上说的出口的大一统王朝,跟印度土著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比如贵霜帝国是大月氏人建立的;伽色尼王朝是有中亚突厥人建立的;莫卧儿帝国是蒙古人的后裔建立的;殖民时期,是英国帮它统一的印度大陆,成立印度的。好像就一个孔雀王朝跟印度现在的民族有一些关系,它是刹帝利(也有说是首陀罗)!而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后裔,也就这个首陀罗跟印度土著有关系。所以印度让人无语。
第二个印度有种姓制度,低种姓的更接近本地人。最低种姓的就是印度的土著了。高种姓的人其实就是白人,在相貌上跟西方人很接近。而且现在的印度高种姓的人不但有地位而且很有钱,印度现在的有钱人其实大部分就是英国殖民时期的买办,他们跟西方的关系很紧密。在观念上也是倾向于西方。
第三个现在的印度的建立,是圣雄甘地通过非暴力抗议独立而来的。这当然是我们不深入研究下的一种表象,甚至恍惚间感觉印度很伟大,不费一兵一卒就能独立。相对其他国家的独立印度简直就是开挂了。然而事实是这样吗?其实可以说印度的建国是英国赐予给印度的。英国经过多方衡量,感觉让印度独立反而收益更大。因为印度的上层建筑几乎可以说都是英国的家臣,在独立之后他的地位还是在那里。买卖照样做还能博一个好名声。关键是不自己动手管理的还能照样赚钱,这样的买卖很难寻啊。
总之从大的方向来看印度的精英阶层还是原来的那套人马。只是现在不需要听英国的号召。印度有了自己的主权,但是它是英国买办阶层获得了,对印度民众来讲跟过去差不多。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印度行事作风在一定程度上跟英国没两样,简直是英国的过去式。在南亚可以说是横行霸道想打谁就打谁。
印度是真的独立了吗?去看一看他们的国父,圣雄甘地为了印度独立奔波,终于使印度在1947年获得独立,1948年甘地就被弄死了。他的死其实就是维护当时的买卖们的利益,再任其搞下去,印度可能要被搞砸了。假如甘地没有被弄掉,印度很可能是另一个南非。可以说西方在南亚次大陆撒下了这颗种子算是保全了。
这就是为什么西方会支持印度的原因,因为印度是西方民主的私生子啊,还有一个印度很会装委屈。比如1962的冲突,明明是他先发动的侵略,然后被我们暴揍了一顿。他却在国际上说自己是被侵略了。西方还为其说话。罔顾事实,睁眼瞎在70年代西方就已经在耍了。
到了现在,他们依然支持它,不但有那种情怀存在。还有一个东方大国要复兴了,那就意味着他们耀武扬威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再一个有谁希望别人成为强国,没人愿意的。而印度特殊的地理位置,在要成为强国的东方大国的旁边。如果它能够阻止东方大国那就最好不过了。即使做不到,它如果跟东方大国斗起来了,那么弹药武器的消耗也能让他们大赚特赚一笔。印度的万国牌武器想必各位看官都把这个梗玩烂了,在我们看了印度很可悲,在那些大国看来印度很可爱,是一颗很好的韭菜,可以经常收割。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印度虽然也是一个庞然大物,但是它的内部还不稳定,离成为真正的大国还很远,至少相对于东方大国要慢很多。
两相比较,当然是先打击东方大国最好了。如果我们愿意回顾历史,去看美国的崛起,在它要成为世界一哥时,当时可是有很多列强去打它的。只不过美国挺过来了。而且也成功成为了世界一哥。在历史长河当中,任何国家的雄起都会遭受打击的。而这次印度赚到了一个便宜它在一个要雄起的大国的旁边。这个特殊的地位让其瞬间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棋子,阻挡东方大国的雄起。
在骚扰东方大国的同时,印度收获要比损失多很多的。如果你是印度你会做吗?骚扰东方大国,它不会真的打你。而在骚扰时可以得到西方大国的支援,这样的买卖简直可以说是只赚不赔啊。
为什么越来越多人喜欢罗汉松盆景?
罗汉松盆景 非常的苍劲古朴,而且寓意特别好,俗话说“家有罗汉松,一生不受穷”,可见人们对罗汉松盆景的喜爱了。而且罗汉松姿态优雅,四季常绿,很多朋友喜欢在庭院中栽种。 罗汉松枝叶细密,枝条柔韧而且容易塑型,生命力特别顽强等优点,深受广大盆景爱好者的喜爱。
为什么罗汉松的价格比较贵呢?因为松树它长势会比较慢,而且因为它寓意比较好。加上适当的盆景塑型,当然价格会比较昂贵。
罗汉松它属于南方的树种,根据叶片大小,如大叶、中叶、小叶、米叶等等几个树种。栽培的方法及其养护的方法基本上是相似的。罗汉松的造型枝叶比较密,柔软容易造型,萌发力也特别强。那如何来养护呢?
第一、盆土
因为这种罗汉松根根系比较粗壮而且发达,但是它作为盆景只能养在小花盆中。所以它的盆土要配制疏松透气不积水的微酸性土壤。可以直接用赤玉土来种植,也可以搭配着腐殖土。大颗粒河沙,只要疏松透气肥沃呈微酸性。
第二、合理的晒太阳
罗汉松喜光但是由于它的根系在花盆中受到限制,再加上花盆土壤较少,所以尽量不要让它暴晒。可以放在半阴的地方,通风良好的地方保证叶片的呼吸作用以及光合作用,快速的形成叶绿素。
第三、浇水
罗汉松喜欢空气湿度较大的环境,但是特别怕盆土积水。平时要经常给叶片喷雾保湿,盆土干透了再浇水。这样干湿交替有利于根系的呼吸,而且喷雾可以增加空气湿度,养罗汉松以及其他植物都特别好。
第四、施肥
罗汉松是以观叶观茎为主的植物,平时补充多元素肥料就可以。薄肥勤施,叶片油绿。
罗汉松它的萌芽能力特别强,要经常摘心修剪多分生侧芽。让它的枝芽变得更加紧密,把多余的枝条修剪掉便于塑形,养分集中吸收养分更好,枝条更漂亮。
你是怎么看这句话的?
“家有丑妻是个宝”,这句话在已婚的男人中间,已经是深入人心了。
民谚有云:
家有三宝:丑妻热炕破棉袄
意指三者同样具备实用而不招摇的特质。
这何尝不是男人们历尽千帆之后得出的“多么痛的领悟”!
现在的人爱追星,我们就先说个明星和丑妻的故事
梁家辉——香港影帝:
他曾获奖项10次,
提名30次,
颜值演技都逆天,
更是无数女人心中男神,
但是,从上图不难看出,恩爱的一家人里妻子确实其貌不扬。
两人已经结婚将近30年,依然如胶似漆。
无论何时何地,历经风雨始终不离不弃,梁家辉总是紧紧牵住老婆的手。
和52岁的妻子江嘉年约定,每10年都要再办1次婚礼。
梁家辉和张曼玉曾传出绯闻,后来梁家辉为了避免江嘉年有想法,主动向张曼玉提出:
二人还是少见面,
张曼玉说:
我都不怕被误会,你怕什么?
但梁家辉还是坚持断了和张曼玉之间的联系。
梁家辉曾深情地说:
岁月流逝,男人也许能在时光的磨砺中越来越有味道,而女人的容貌,却在操持家务的油烟味中变老了。
我太太年轻时是个漂亮的女孩,现在她在我心目中越来越美了,
有时我会在她睡着的时候偷偷看两眼,心里有种温存的东西在流淌,
这是给我梁家辉家庭的女人啊,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两个小天使,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
总是十指相扣
往远了说,丑妻的故事就更多了
古代最出名的丑女,当首推嫫母。据说黄帝授以“方相氏”官位,利用她的相貌来驱邪。
史传记载,嫫母脑门突出似锤下巴短缩,身材矮小粗壮怪异,面色发黑如碳,形同母夜叉,即使善于谄媚者都不好意思开口夸了,足见奇丑无比,但为人贤德。
嫫母不负黄帝的厚爱,对妇女们实施德化教育。
同时,人类使用的第一面镜子也是嫫母发现制作的。
黄帝是中华民族的始祖,因嫫母内助有功,黄帝败炎帝,杀蚩尤,所以她也被称为华夏族始祖母。
齐国的强盛离不开丑妻的功劳
钟离春,即“无盐”,复姓“钟离”,单名“春”。
史称:齐国大治,丑女之功也。
林夕曾写过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钟无艳》,就是取材这个故事。
钟无艳的故事就这样被历代演绎着,歌词完全脱离了“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俗套而苦情的狗血古代宫廷言情故事:
其实我怕你总夸奖高估我坚忍
其实更怕你只懂得欣赏我品行
我优秀,我优雅,我在他人面前有着自己光鲜发亮的一切。
然而,我怕我在你眼中和在他们眼中一样,只是有一个有着“坚忍”品行的、值得佩服的女生。
我总是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默默给你帮助,帮你抄份作业、写篇论文,替你你上课签到,帮你骗下父母。
当你失意时,第一个想到的是找我倾诉;
当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你知道,只要你一声“求帮忙”,我便会默默接过你的烂摊子。
可是,我做这些并不是你说的“人真好”,而是因为,我对你真好。
怪不得江湖上有了男不听《七友》,女不听《钟无艳》的说法......
古时娶丑妻的大有人在,譬如庄子、诸葛亮等
诸葛亮如此出类拔萃,按道理自然是要娶一个才貌双全的妻子,但他公然强调择妇“在德才而不在姿色”。
江南名士黄承彦,非常欣赏诸葛亮的才华,决定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
晋习凿齿《襄阳记》里记载了这一段故事,黄承彦到了诸葛亮隐居地隆中,对他说:
闻君择妇,身有丑女,黄头黑色,而才堪匹配。
诸葛亮欣然应允,并随即用车将黄氏丑女接回隆中,这件婚事,在襄阳被人引为笑柄。
清代写《子不语》的袁枚大才子娶妻妾十人,个个姿色平庸
旁人问其缘故,袁枚说天机不可泄也。
都说文人好色,讲究“秀色可餐”,可是袁大才子,不是有毛病就是神经不正常。
丑妻娶一个足矣,他却一连十个。
我思来想去,只有唐代大诗人黄庭坚的一首诗可以pj原由:
薄酒可以忘忧,丑妻可以白头。
徐行不必车马,称身不必狐裘。
丑妻可以白头,原来天机如此呀!袁枚最终活了八十多岁,在古代也算是长寿的了。
现代是讲科学的,用科学来证明娶丑妻的好处是最有说服力的
没点科学依据,砖家分析我敢乱说?
据说,美国耶鲁大学的心理学家曾对已逝的3519名已婚男人的寿命与其妻的丑陋程度进行了调查对比,得出的结论是:
娶丑妻之男子相对长寿,而且长寿程度与妻子的丑陋程度成正比。
妻子容貌打分在13分以下的丈夫比妻子容貌打分在14—20分的丈夫们平均长寿十二岁以上。
可能是娶了美妻的男人一天到晚担心戴绿帽子,心理负担过重,自然短寿。
其实,女人相貌再丑,都没有关系,只要德行好,不愁没人要
古代最出名的“四大”丑女,个个嫁了个好郎君,并美名流传千古。
再说了,女子的美貌总会随着岁月流逝,如果娶妻没有点内在的东西,她人老珠黄的时候你怎么度过漫长的后半生是吧?
云南老话说的好:
爬惯的山坡不嫌陡,
看管的婆娘不嫌丑!
你那里有什么关于丑妻的老话,留言区分享一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