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原则适用,如何搭配基金?
按人生的阶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搭配下基金组合:22-30岁,初入职场,开始有理财需求的年轻人;属于创造阶段,风险承受度高,理财需求主要是自我增值和生活消费,推荐 股票型基金;
30-45岁,有家有室、有儿有女,身上责任越来越多的职业人,属于累计阶段,风险承受度较高,理财需要子女教育、买车买房、赡养父母、健康等,推荐 指数型基金 + 股票 + 保险 ,保险是要有的;45-60岁,要为子女准备教育基金和安排自己和父母老年生活的人;属于巩固阶段,风险承受度中等,理财需要主要是子女教育和养老计划,推荐 货币基金 + 指数型基金 + 债券 + 保险 ,保险也是要有的;60岁以上,老年生活安度晚年,投资和花费都趋于保守,属于分配阶段,风险承受度低,理财需要主要是养老、健康,推荐 货币基金。注:理财有风险,为了预防建议投资前预留3-6个月的生活储备金。
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工程价款如何调整?
熬过“两个十四天”,多地迎来了建筑工地集中复工潮。接踵而至的是无可规避的工程价款调整:一方面,疫情作为工地复工的背景,必然带来防疫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此前为管制疫情而采取的延迟开工、限制交通等措施,也可能造成接下来一段时间的人工费、建筑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波动,由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价格风险将势必引起工程价款调整。
一般而言,工程价款调整首先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及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波动因素及幅度由地方造价管理办法、细则与文件调整与规范;若发承双方仍有争议,则可以通过索赔强制进行合同价款调整,甚至按情势变更原则签定补充协议重新约定,通过司法介入重新分配合同利益。当前,四川、湖南、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以及无锡、三明、郑州、青岛、厦门、乐山等市已经发文指导当地建设工程开工复工。其中,地方政策中规定的防疫成本及价格风险分担原则,事关工程价款调整的合理与否,也会影响当地建筑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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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分担防疫成本?
针对疫情防控未解除期间复工需增加的疫情防护物质费用和人员费用,各地态度较为统一:防疫成本应列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支付。如郑州市明确自2月13日起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有效期暂定三个月);以及青岛市强调由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产生的实际费用可列入工程造价成本。浙江省还细化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山东省也围绕工程造价调整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根据工地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厦门市则从施工安全角度提出: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开工以及在建的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可上浮20%。
这符合“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原则,较好保护了承包方的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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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分担人工价格?
针对建筑工人短缺引发的工资变化,各地立场有所出入。多地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9.8.1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支持人工价格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无锡市明确人工单价作为政策性调整的内容,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以及湖南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完成的工程量,规定其人工费可由承发包双方签证确认并按实调整工程计价。由于人工综合单价调整政策差异,浙江省则将人工价格变动视为市场风险,规定合同中没有约定人工价格重大变化的,发承双方可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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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分担材料价格?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9.8.2条和9.8.4条,在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情况下,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将价格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在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情况下,发承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而在合同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根据造价信息调整法或价格指数调整法进行调整,即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针对疫情导致的设备材料价格异常变动,浙江省同样规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单项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的,发承双方可依据“5%以内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厦门市则充分考虑了预见性,针对新招标、新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仅将地材砂、石、砌体用砖及砌块纳入材料价差调整范围,且价格变化幅度超出10%的部分才给予调整。此外,也有地区支持发承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签证并结算调整,或认为材料价格变动可能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鼓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据实调整。当然,这一模式需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对价格走势的监测、预研、预警,适时缩短主要材料价格以及各类造价指标指数的信息发布周期,为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提供支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建材价格争议调解机制。如北京市要求建立工程造价调整工作协调机制,重点监控建材价格波动情况;四川省也部署加强材料价格监控。
除引导发承双方合理分担价格风险外,各地也在积极行动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为复工复产创造优惠政策空间,如浙江省明确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川省乐山市针对疫情期间新开工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将实行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制。这一动作启发各地:减、免、缓现金保证金,也是帮助建筑企业增强资金实力、积极应对疫情的直接措施。
公共关系八大原则?
公关关系的基本原则:
公共关系是一门学科,任何组织在策划和实施公共关系活动时,必须遵循共同的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一)坚持真实性原则的意义。
真实性原则是指组织在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时,必须建立在组织良好行为和掌握事实的基础之上,向公众如实传递有关组织的信息,同时向组织决策者如实传递有关公众的信息。
公共关系是建立信誉、塑造形象的艺术,但它又不是一种纯粹的艺术或宣传的技术,而是以事实为依据的科学。公共关系不能“制造”,只能“塑造”良好的形象,这种塑造所用的材料就是事实。所以说,真实是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对公共关系人员的根本的道德要求,是公共关系的生命。隐瞒、歪曲、推诿是公共关系的大敌,坦诚、亲切、负责的态度是公共关系成功的要决。
(二)违反真实性原则的危害。
宣传的真实性,这是公共关系的生命。在公共关系发展史上,巴纳姆愚弄公众的报刊活动是一种很不光彩的活动。巴纳姆是作为反面典型而载入公共关系史册的。艾维李是第一个提出说真话的人,他认为一个组织要获得好的声誉,必须把真实情况告诉公众,即使真情暴露,对组织不利,也不能掩饰,而应调整组织的行为,公共关系是同说真话联系在一起的。以艾维李提出说真话起,公共关系才真正成为一种科学和艺术。
(三)如何坚持真实性原则。
坚持对外宣传的实事求是原则,要求在宣传中既做到真实、客观,又要全面、公正。不全面的宣传,也是一种不真实,全面就是既报喜也报忧。
真实性的宣传,还有个特别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当企业有过失时,要敢于承认缺点和不足,这是一个企业自信心的表现,也是取得公众谅解的基础。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有些企业不愿老实承认错误,而是企图把过失掩盖起来,或找借口推托,或是隐瞒真象以图蒙混,这种方法实际上是最愚蠢的。
千金买名,万金买誉,利润可创,信誉难得。企业要自尊自爱,遵循真实性的原则去赢得良好的声誉。企业公共关系一定要明这个道理并刻意追求。在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的基础上,辅以实事求是的公共关系,让人感到名实相符企业的信誉就很快树立起来。
二、平等互惠原则。
(一)平等互惠原则的意义。
社会组织在开展公共关系活动中,要注意信守平等互惠原则。平等互惠原则是指公关活动要兼顾组织与公众的双方利益,在平等的地位上使双方互利互惠。
平等互利,就是既讲“利己”,又讲“利他”。公共关系并不是一味地讲“利他”,也要讲“利己”(局部利益)但“利己”不是利己主义。公共关系是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让别人先得益,最后对自己也有利。
(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
平等互惠原则不能片面地理解为简单对等的原则,平等互惠原则的基点,就是要把公众利益作为首要因素来考虑,把能否满足公众利益作为衡量公关效果的重要尺度。任何组织都要对公众与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即对由组织行为引起的特殊社会群体负责;对社会负责,就是要为解决人们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而分担责任。
这就要组织把自身的运行建立在满足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关心由组织行为引起的问题以及由此设计的公众利益。满足公众利益和要求,关心社会问题,有时会牺牲组织的眼前利益,但从长远看,这是对组织生存环境的维护,是一种重要的战略性的公关投资。
三、整体一致原则。
(一)整体一致原则的意义。
整体一致原则是指社会组织在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时,要站在“社会”的高度,对由活动可能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效益、社会生态效益及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几方面的影响综合起来统一考虑,使诸方面均符合公众的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这种力求使诸因素效益一致的思想和作法我们称其为整体一致原则。
在社会文明不断发展的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认识到坚持社会整体效益的重要性,主动贯彻整体一致思想,严格按整体一致原则办事,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整体一致原则包含的内容。
1.社会经济效益。
一个社会组织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须很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并得到社会的信赖和支持。一个企业要生存和发展,为了确保其获得合理的利润就必须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没有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企业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取得利润。没有取得利润,企业就不能继续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甚至连自身的生存也受到威胁。
所以,任何一个企业都需要迫求利润,讲求经济效益。既要讲自身的经济效益,更要讲社会经济效益。为此企业必须做到出色地完成任务,包括既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同时为国家提供资金积累。完成这两项任务就是为整体效益做贡献。
就商业企业来说,为顾客提供品种齐全、质量优良的商品,这在多数企业都能做到,但在对顾客的服务方面,各企业之间的层次都不尽一致,有些商店服务项目多,急顾客之所急,除了传统的送货上门,登门维修以外,不断增加新的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深受顾客好评;而有些商店服务上没有创新,甚至连起码的柜台服务和售后服务都做不好,消费者投诉率居高不下。这就反映了不同企业之间在坚持整体一致原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2.社会生态效益。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与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企业的良性运行离不开周围的良好环境。但企业在经营中如果不注意,就可能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如有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强烈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有的商业企业为了招徕顾客把音箱放到店门口,每天不停地大声播放音乐或叫卖呼喊声,这些都属于环境污染,至于由于某些生产企业排放的废气或粉尘,使周围居民深受其害的事例更是时有发生,这既污染了环境,也破坏了生态平衡。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又要充分考虑社会生态效益。
3.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且还是个社会成员。它不仅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而且还以它的经营作风、产品设计装潢、职工的精神面貌等对社会精神文明生产促进或者削弱甚至破坏的作用。所以企业的整体效益还要包括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具体地说,企业生产什么产品、不生产什么产品,不仅要看能否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且要看是否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
四、全员公关原则。
(一)全员公关原则的意义。
全员公关原则是指一个组织公关工作的开展,不仅要依靠专职公关机构和公关人员的不懈努力,而且有赖于组织由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配合,要求组织的全体成员都注意树立公共关系观念,都要关注并参与公共关系工作,都要为公共关系工作做出贡献。
1.只有全员公关,才能建立和维持组织的良好的公关状态。
2.对组织负责和对公众负责这是每个员工的神圣职责。
3.全员公关原则的确立,也是由我国组织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二)贯彻全员公关原则的具体要求。
1.全员公关必须体现在组织最高领导层的行为上在公关中流传着一句话:“公共关系的动力来自上层”。公关要获得真正动力和效果,必须得到最高领导层的支持。因为公关活动作为一种管理活动,渗透于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从全局和战略角度加以协调管理。没有领导层的关心和支持,公关活动就难以成功。
2.全员公关必须依靠全体组织成员的配合建树组织形象,依靠全体员工的工作和努力。全体员工的工作都必须与公关工作相结合,团结协作,自觉代表组织向外界传播宣传组织形象,并注意收集有关本组织的信息,提供给公关部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关心、支持、配合公关工作。实践证明公关工作得到广大员工的支持就获得最可靠的保证,失去广大员工的支持就失去了生命力。
3.全员公关要求组织的公关工作具有整体协调性要使组织全体成员形成合力推动公关工作,就必须使公关工作本身具有整体协调性。要用系统的观点来安排组织的公关活动,把公关作为一个系统,尽可能地提高公关系统的功能,既要改善单个要素,更要改善整个公关系统的结构,以产生整体效应。
4.全员公关要求在组织内部形成浓厚的公共关系观念要使组织的全体成员懂得组织形象是组织的无形资产,良好的组织形象能使一个组织的资产增值,恶劣的组织形象会导致一个组织有形资产的贬值。在组织内部培植浓厚的公共关系观念是全员公关的基础。
两大派生原则是什么?
在保险行业中两大派生原则是保险代位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保险代位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若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过错造成,i保险人赔偿后,将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和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人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一般由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九层楼住宅加装电梯分摊费?
9楼如果是要加装电梯的话,那么除了1楼以外是其他的,第2层到第9层的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加电梯的费用,一般这部分费用是平均算在每户的头上的。
也就是说如果装的是国产电梯的话,一般价格在15万左右,如果是加装的进口电梯并且质量比较好一点的话,一般在20万以上。所以总的来说,每户平均到山上的话应该承担25,00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