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分摊,上班不足一个月社保谁承担?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所在公司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对社保费用进行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不可以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的扣违法行为。
员工已经办理完离职手续,单位需要在十五天内办理好社保关系解除对于办理好离职手续的员工,单位需要及时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以及社保关系解除的。若单位由于内部问题导致社保关系无法解除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应该跟个人进行协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的,单位不可以因为内部操作问题而要求离职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全额。
明年社保由税务部门收缴?
明年社保由税务部收缴,网传有人工资会减少,這是真的吗?
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各项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与代缴!這一举措制国利民!企业职工和所有农民工及打工族是即得利益利者,是大家所期盼的!
一:统一征收与代缴的好处:
①:有效扼制了少数企业与单位逃避社会责任、不给所属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受益最大;
②:避免了有些企业与单位、不按员工的实际收入交纳社保,克扣所属员工的正当利益;将有70%左右的企业与单位的员工受益、将来退休时、退休金会增加30%左右;
③:社会统筹资金(国家财政)会大幅增加,這对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资金的增值有了保障、对个人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起到关健的作用;
④:国家财政和社保财富的积累与增加,对正在进行的“三农”扶贫起到了后盾和保障作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差有了经济基础;各项公共事业和老佰性的福利会进一步提升;
二:统一征收与代缴的不利方面:
①:少数中小企业和企人业主,原来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现在突然统一征收与代缴,有的企业承受不起、面临负债或破产;国家应有相应的补救措施来缓和矛盾;
②:少数企业原来没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按规定征收、少数企业负担加重、他会缩小生产规模与经营范围、还会减薪减员,来保证自己的运营与生存地位;社会失率会有所上升、部分员工的酬薪也会有所减少;
③:由于强制征收,会影起少数企业主的抵制与反抗,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增加;這是不得不预防的大问题!
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在岗位绩效通讯补贴社保等方面?
你好,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通讯补贴、社保等项目上,这种做法无所谓合不合法,顶多是合不合理的问题。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员工的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所以你说的那个基本工资不在法律规定的任何一个里面,因此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怎么分摊就完全是公司的自主权,可以说公司怎么做都是合理合法的。
你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等仅仅是公司的一种工资结构,只要你拿到手的工资总额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但话说回来,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补贴上面,合不合理就是两说了。也就是你们公司这么做可能合理,也可能不合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们员工拿多少工资都是有合同约定的,如果拿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不管公司对工资的自主操作权有多大,那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以我的经验看,你们公司把你的基本工资分派到绩效、通讯补贴及社保等方面肯定会降低你的工资收入,因为员工永远不可能拿到100%的绩效工资,而你们公司肯定会把基本工资的大头分摊到岗位绩效工资里面,如此一来,一旦你绩效考核不理想,那么绩效工资肯定就更加的少了,在其他工资项目稳定的情况下,你的总工资是比以前有基本工资的时候减少了,这个时候如果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那么就是不合理不合法。
你们公司的做法本质上是在强化员工的绩效管理,想要提高员工的工作产出,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在战略上是没错的。但如果仅仅是这么调整工资结构,不做其他的配套调整,比如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反馈、改进绩效体系,那么公司这么做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反而会成为员工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因为无论员工做的再好,绩效工资这一块都是降低了,只不过降低的幅度有大有小而已。
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补贴和社保等方面,这么做不太合理,因为它必然降低了你们拿到手的工资,但即便如此,还是合法的。
一般按多少比例分摊呢?
非城镇户口如购买综合保险,那么单位缴纳14.5%,个人缴纳5.5%,如果以后退保那么个人缴纳部份可以全部退还.如果是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企业20%,个人8%,医疗,企业7%,个人2%,失业,企业2%,个人1%.这种如果退保是退还的.
企业购买社保采取费用55分账的方法?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企业购买社保采取55分账的办法,这种情况很明显是不合适的,企业购买社保那能五5分账吗?而且企业所规定的这个社保缴费比例和个人所承担的一个社保缴费比例,在社会保险法中都是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国家在不断的降低这个企业所承担的社保费率,但是依然还是远远高出个人所承担的社保费率,所以说很明显按照55分账的方法来进行交纳,这个社保是不合法的。
当然这个社保交费实际上。个人所承担的社保交费大约是1/3左右,那么剩余的2/3都是由所在的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的,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比例才是比较合理的。比如说这个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需要承担20%的缴费比例,个人只需要承担8%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需要承担6%的缴费比例,个人只需要承担2%的缴费比例,失业保险个人承担1%,单位承担1%生育保险个人不承担,单位承担0.4%,工伤保险个人不承担单位承担0.5%。
所以说这样的一个缴费比例,那么社会保险法都是有相关的明确规定的很明显,如果不执行这样的一个缴费比例,那么就是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要求,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楼主完全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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