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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尖峰平谷电价标准和时段?
1、实施范围:凡山东电网内,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不含生产企业)、学校(不含校办工厂)、医院、幼儿园、无轨电车、自来水、煤气、市政、农业生产和居民照明以外的所有用户。2、山东省峰谷分时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30—11:30、18: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同时将每日高峰时段中的10:30—11:30、19:00-21:00两个时段划分为尖峰时段。3、龙口市分时电价一览表: 单位:元/千瓦时电压等级用电类别销售电价尖峰电价峰电价谷电价平电价不满千伏一般工商业用电0.84381.38421.30700.38060.8438一至十千伏一般工商业用电0.82881.35871.28300.37460.828835千伏及以上一般工商业用电0.81381.33321.25900.36860.8138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
具体链接: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山东尖峰平谷电价时段
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
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
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网上国网峰谷电是什么意思?
网上国网是山东的一个app,办理用电相关业务。峰谷电是山东推出的针对居民的一个用电政策,把每天划分为峰段和谷段两个用电时段,峰段是8点到22点,谷段是22点到次日8点。峰段每度电加价三分钱,谷段每度电优惠一毛七,供暖季(11月到来年3月)峰谷段时间划分和优惠稍有不同。峰谷电是削峰填谷,实现电厂、电网、用户三赢。
浙江峰电和谷电尖电的电价?
峰电时间是早上8:00--晚上10:00。
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阶梯电价从现行按月用电量累进加价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
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千瓦以下部分,电价不作调整,仍为每千瓦时0.538元。
第二档:电量为2761至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588元。
第三档: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千瓦时0.838元。
对于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按高峰、低谷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均同步加价0.05元,0.3元。
2021年电量尖峰平谷分别是几点?
一、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湖北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和两部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等电储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国家和湖北省现行政策文件对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对象另有单独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峰谷分时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
尖峰时段:20:00-22: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9:00-15:00(共6小时
平????段:7:00-9:00、15:00-20:00、22: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共8小时
三、峰谷分时电价价差
基础电价:同期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所列电度电价,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作为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的基础电价。
平段电价=基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尖峰电价=基础电价×18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高峰电价=基础电价×149%+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谷电价=基础电价×48%+政府性基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