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急诊科最常见的中毒性疾病。有机磷农药为淡黄至棕色油状液体,一般难溶于水,在酸性环境中较稳定,在碱性条件下易水解而失效,但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则变为毒性更大的敌敌畏。本组134例患者中,轻、中度中毒者全部治愈,重度中毒患者死亡6例,抢救成功率95.5%。
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134例,全部为口服中毒,其中男33例,占16.3%,女101例,占83.7%。重症患者40例。临床表现:急性中毒全身损害:
①毒蕈碱性样症状:
出现最早,主要是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所致。其表现为腺体分泌增加及平滑肌痉挛。表现为头晕、头痛、多汗、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视力模糊、支气管分泌物增多、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肺水肿。
②烟碱样症状:
主要是横纹肌运动神经过度兴奋,表现为肌纤维颤动。常先从眼睑、面部、舌肌开始,逐渐发展至四肢、全身肌肉抽搐,患者常有全身紧束感,后期出现肌力减退和瘫痪,如发生呼吸肌麻痹可诱发呼吸衰竭。
③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早期可有头晕、头痛、乏力,逐渐出现烦躁不安、谵妄、抽搐及昏迷。严重时可发生呼吸中枢衰竭或脑水肿而死亡。局部损害:对硫磷、内吸磷、敌百虫、敌敌畏接触皮肤后可引起过敏性皮炎,皮肤可红肿及出现水疱。眼内溅入有机磷农药可引起结膜充血和瞳孔缩小。
治疗方法
1、迅速清除毒物:
口服中毒者要反复洗胃,可用清水、2%碳酸氢钠(敌百虫禁用)或1∶5 000高锰酸钾溶液(对硫磷忌用)进行洗胃,直至洗清无大蒜味为止,然后再给硫酸钠导泻。在清洗毒物同时应尽早使用解毒药治疗。皮肤黏膜吸收中毒者应立即脱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反复清洗污染皮肤、头发和指甲缝隙部位,禁用热水或乙醇擦洗,以防皮肤血管扩张促进毒物吸收。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生理盐水或清水连续冲洗。
2、解毒药物的使用:
①抗胆碱药:
最常用药物为阿托品。阿托品能阻断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毒碱受体的作用,对控制毒蕈碱样症状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效。能解除平滑肌痉挛,抑制支气管腺体分泌以利呼吸道通畅,防止肺水肿。但对烟碱样症状和胆碱酯酶活力恢复无效。
②胆碱酯酶复能剂:
此类药物能使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改善烟碱样症状,如缓解肌束震颤,促使昏迷患者苏醒。但对解除毒蕈碱样症状效果差。目前常用药物有解磷定、氯磷定及双复磷。使用复能剂时应注意不良反应,如短暂的眩晕、视力模糊或复视、血压升高等。解磷定剂量过大时,可有口苦、咽痛、恶心,注射速度过快可致暂时性呼吸抑制。双复磷不良反应较明显,用量过大,可能引起室性期前收缩、室颤或传导阻滞。
3、对症治疗:
有机磷中毒的死因主要为呼吸衰竭,其原因是肺水肿、呼吸肌瘫痪或呼吸中枢抑制所致,故维持正常呼吸功能极其重要。及时给氧、吸痰、保持呼吸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或应用人工呼吸机。防治感染应早期应用抗生素。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并可补偿丢失的液体、电解质、纠正酸碱平衡和补充营养。
护理措施
1、清除毒物的护理:
洗胃时应注意观察洗胃液及腹部情况,洗胃后若保留胃管,遵医嘱定时洗胃,观察洗胃液有无蒜臭味,向医生报告,以决定胃管保留时间。喷洒农药中毒者除脱去衣物,用清水冲洗皮肤外,还应注意指甲缝隙、头发是否清洗过,避免遗留毒物,引起病情反复。
2、保持呼吸道通畅:
昏迷者除头偏向一侧外,及时清除呕吐物及呼吸道分泌物,防止窒息。要观察呕吐物的量和性状,分辨有无胃黏膜损伤情况,呼吸困难者应持续吸氧,一旦出现呼吸肌麻痹,及时告知医生,并备好气管切开包、呼吸机等。
3、严密观察病情:
有机磷农药中毒病情变化快,因此,应密切观察病情,定时测量生命体征,注意观察意识障碍,伴有头痛、剧烈呕吐、抽搐和是否发生急性脑水肿,了解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的结果,便于掌握治疗和护理的效果,并向医生报告。对神志不清者要细心观察意识状态、瞳孔及生命体征的变化,并做好记录。特别是有外伤史的患者,要加强意识、瞳孔的观察,必要时行颅脑CT检查。
4、吸氧:
高流量吸氧,4~5L/min,每天换鼻导管,并插入另一侧鼻孔。
5、安全防护:
患者多数表现烦躁,兴奋多语,四肢躁动,应加强巡视,使用床栏,必要时给予适当的保护性约束,防止意外发生。除做好患者的安全防护外,还要防止伤害他人(包括医务人员)。
6、药物护理:
遵医嘱定时给予静脉小壶滴注阿托品,注意患者体征是否达到阿托品化,并避免阿托品中毒,早期给予解磷定或氯磷定。必要时给予呼吸中枢兴奋剂尼可刹米,忌用抑制中枢的药物,如吗啡、巴比妥类。
讨论
彻底洗胃是抢救急性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的关键环节,洗胃要及时进行。在基层农村农药的品种较多,多数陪护说不清农药的名称,故给予温清水洗胃变得至关重要。因吸收的农药可再分泌至胃内,故重度中毒患者洗胃后应保留胃管12~24h,以利于再度抽洗。
同时应及早应用阿托品,早期、足量、反复、持续和快速阿托品化。足量不等于大量和过量,要根据中毒程度和个体差异而定,要求用最小剂量达最佳治疗效果,又不会造成阿托品过量。阿托品化应在4~6h内达到,超过12h还未到阿托品化者则疗效差。
部分患者虽瞳孔大、心率快、无汗,但仍有呕吐或体温较低者,应视为阿托品用量不足,要加大阿托品用量,但要严密观察,以防过量中毒。
自:ICU护理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