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律专业能考司法考试吗
能。
非法本专业也可以报名司法考试。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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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有什么要求,非法学专业能考么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法学专业能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司法考试注意:
一定不要交空白卷,平常复习那么多,就是套内容,也要写上字,不然就是没有得分,写了或许会有分,别小看这分小,也许能让你过线。
平常复习的时候,就要按着考试答题的时间来进行,这样可以让自己对答题时间有明确的感知,并合理分配答题时间,而不会前松后紧。平常要加强法言法语的训练,这样在做卷四的时候,你就能拿到高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司法考试
非法律专业如何参加司法考试?
真不好意思,楼上的raciel1986同学,你试图纠正别人的错误,其实你的回答也有错。
非法律专业参加司考,一是毕业,二是大三。
1.关于学历的报考要求;
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于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应当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程度暂不作要求)。前述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自考毕业生也包括其中。
也就是说如果是本科已经毕业,无论是否取得学士学位,也不限专业,均可报考。
2.关于在校生的报考要求;
例如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应在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期限截止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你如果是此类学生,在大三下学期大概6月开始网上报考,7月现场确认,9月大四开学后考试,同样不限制专业。
3.如果你是高教自考;
需要单科成绩全部合格。在现场确认时若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主考院校格式证明可到中国普法网下载)报名。
在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话,应在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期限截止前提交毕业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毕业证书的,视为放弃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当年的考试成绩无效。
你可以看看自己是属于哪种情况。
至于看三大本能不能过?
可以看看我以前的相关回答,这个因人而异。但我历来不赞成苦学,而是要巧学。笨鸟先飞和铁杵磨成针在司考这方面基本是不受用的,需要合理的方法和高人指路,而不是机械地按图索骥。
生搬硬套的话是通过不了司考的,不少人会问“需要把所有的法条都背下来吗”“把三大本都背完可以过司考吗”之类的问题,真那样做真是很悲惨,走不少弯路不说,效果也不好。
三大本应该要看,但通读是可以,但不要奢求完全记忆并理解。
真题要做,但若无法学经验的话,不宜过早地做题而迷失方向。
法条应该背上一些,不会太多,大概700到800条,如果能完整理解,就已经很不错了。
万国、三校名师、律政、张能宝、指南针这些司考培训“名牌”的书籍资料,在学法网、法法网、司考吧等网站论坛均有下载,当然,纸质书籍看着比较舒适,适合你随时随地学习。但千万记住,不要什么都看,每名老师和教材的学习体系都不太一样,切记勿贪大图全。
经验可以向别人讨教,但是一定要有自己明确目标和计划。你可逛逛上述论坛,看看别人的司考心路历程和学习方法,找到适合自己的。
祝愿你好运!
自学通过司法考试,正常、普遍。拜对师父,勤练武功。考试虽难,但指日可待。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普法网
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考司法考试和考司法的研究生吗
可以的,现在条件放宽了,只要是本科的都可以
报考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