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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已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近72万

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了一项关于刘鑫的民事执行裁定书,裁定刘鑫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9.99万元。和刘鑫的投资有关,刘鑫曾与江苏某建筑公司签订了《租赁融资一次性还本付息合同》,刘鑫当时通过租赁融资方式提供资金,要求把还款支付给他,并有关联企业要担保,但还款未能如期履行,导致刘鑫向法院提起诉讼,刘鑫获得胜诉,江苏省苏...

据新京报报道,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法院在官网发布了一项关于刘鑫的民事执行裁定书,裁定刘鑫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9.99万元。

据了解,刘鑫出生于1982年,今年38岁,是一名投资人,曾投资过多家公司,被称为“资本大老虎”。而此次的执行标的,和刘鑫的投资有关。

早在2015年,刘鑫曾与江苏某建筑公司签订了《租赁融资一次性还本付息合同》,刘鑫当时通过租赁融资方式提供资金,要求把还款支付给他,并有关联企业要担保,但还款未能如期履行,导致刘鑫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刘鑫获得胜诉,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民事执行裁定,确认刘鑫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欠付利息及违约金共计69.99万元,具体拖欠金额如下:1.00万元违约金,本金68.99万元,利息0.00元,合计69.99万元。

鉴于此案被执行人刘鑫的财产状况,法院已发出询问函,要求他提供财产资料,以便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目前,刘鑫的财产状况仍未变化,其拖欠金额仍保持不变,法院也将会继续对其执行标的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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