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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峰谷电价明细表?
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批复》(发改价格〔2004〕512号),时段划分标准如下:
(一)销售电价峰谷时段划分条头
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条头
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
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
(二)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划分
平段14小时:8:00-22:00
低谷10小时:22:00-次日8:00
合肥电价调整通知?
大家知道每年夏季高温时段和冬季低温时节,都是用电高峰期,更是能源相对紧张期。围绕用电尖峰时段的电力价格调节,《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即在冬季日最低气温≤-5℃、夏季日最高气温≥36℃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当日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
试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也是《征求意见稿》中的一项重要的价格改革措施。它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或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情况下,自愿参与需求响应主动减少(增加)用电负荷的电力用户,按规定执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
也就是说,在电力紧缺时,鼓励一些电力用户可以减少用电,目前大部分家庭都已安装了分时电表,鼓励大家错峰用电,缓解电力供求的矛盾,促进再生资源的消纳。条头
安徽电费峰谷电价是如何分时段的?
1、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划分: 平段14小时:8:00~22:00;低谷10小时:22:00~次8:00。
2、居民用电以外销售电价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
一、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
1、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
2、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有很多国家都实行峰谷电价,峰谷之间的价差有的达50%。我国有的地方也在试行中。
二、峰谷时段分
1、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
2、华北电网执行的情况是:高峰段9h,低谷段7h,平均段为8h。广西电网执行的情况是:每日的高峰时段为7:00~11:00,19:00~23:00;平常时段为11:00~19: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东北电网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其余时间为正常时段,以上时段均为北京时间。
三、2021年10月消息,河南完善峰谷电价机制。条头
(一)峰谷时段。
根据近三年电力系统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电力供需状况等情况,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其中,高峰时段为10至14时和17至21时,低谷时段为23时至次日7时,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峰谷比价。
峰平谷电价比调整为 1.64:1:0.41,平段电价为同期《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所列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相应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4%、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59%,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2021安徽省峰平谷时段如何划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2017〕158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
1、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划分:平段14小时:8:00~22:00。低谷10小时:22:00~次8:00。
2、居民用电以外销售电价峰谷时段划分: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3、每年7、8、9三个月的高峰时段实行季节电价。
合肥市生活用电阶梯式价格表?
合肥市的峰谷电价执行标准是将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段计收电费,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高峰时段,实行高峰电价;22:00~次日8:00共10小时称为低谷时段,实行低谷电价。
合肥市现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为0.5653元/千瓦时(度),高峰电价为0.5953元/千瓦时(度),低谷电价为0.3153元/千瓦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