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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电价海宁

1、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2、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3、大工业及其它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4、非居民照明用电(含景观灯等)和普通工业用电暂不实施峰谷分时电价,继续按现行电价政策执行,即在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23:电价标准为0.5688元/千瓦时;在居民生活用电高峰时段(8:00)用电,电价标准为0.5...

1、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

2、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

3、大工业及其它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

4、非居民照明用电(含景观灯等)和普通工业用电暂不实施峰谷分时电价,继续按现行电价政策执行,即在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23:

00至次日7:

00)用电,电价标准为0.5688元/千瓦时;

在居民生活用电高峰时段(8:

00至22:

00)用电,电价标准为0.5963元/千瓦时。

5、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含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原则上应按年度抄表结算一次。

确需调整的,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报区物价局审核批复后方可执行。

6、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电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这个是我们海宁市2018年10月份的峰谷分时电价表,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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