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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如何分摊
是不需要进行任何分摊的。
你的这个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的。
也就是在你们销项税额抵扣。
求助高手,进项税额如何分摊
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之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二十六条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免税货物因其不缴纳增值税,不存在换算的问题。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如何确定分摊?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主营软件销售,同时也出售部分软件耗材产品,但是在计算增值税时出现了无法划分进项税额的情况。请问发生此种情形时应如何确定分摊进项?
专业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分摊房租费用,进项税额要先减掉吗
税金不用分摊。一次抵扣。
因为进项税可以用来抵扣,导致企业以后少交税,也是企业得到的一种好处,所以分摊的时候要把进项税这个好处扣除。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租金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租金可以根据租赁期限分摊的。
关于分摊进项和分摊进项税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