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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峰谷平划分坐标图 电费中峰、谷、平指的是什么

各个时段的用电价格是不同的。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一、执行范围在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三、季节性电价制度一年12个月分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三个时期。丰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下浮10%,四、分时电价基准电价实行峰谷浮动,尖峰时段的电价在夏季7、8月,高峰时段的目录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上浮50%,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

电费中峰、谷、平指的是什么?

总,是总用电量;峰,是高峰时段电用量;谷,是低谷时段用电量;平,是平常时段用电量。各个时段的用电价格是不同的。

重庆工业用电峰谷平电价表?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一、执行范围 在 100KVA 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中试行。100KVA以下的普非工业用户,以及执行照明、非居民照明、农业生产用电、农业排灌、商业用电的用户,仍按现行电价制度执行,不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

二、季节性和分时段划分 丰枯季节的划分(重庆): 6-10 月丰水期,1-4 月、12 月枯水期,5 月、11 月平水期 峰谷时段划分: 平段 :7:00—8:00 12:00—19:00 尖峰 :19:00—21:00 高峰 :8:00—12:00 21:00—23:00 低谷 :23:00—7:00(次日)

三、季节性电价制度 一年 12 个月分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三个时期。 平水期执行现行电价,丰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下浮 10%,枯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上浮 20%。

四、分时电价 基准电价实行峰谷浮动,除平段 8 小时不实行浮动外,尖峰时段的电价在夏季 7、8 月,冬季 12、1 月在平段基础上上浮 70%,其他月份上浮 50%。高峰时段的目录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上浮 50%,低谷时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 50%。

五、浮动要素 大工业用户(两部制):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包括市场交易电费和输配电费中的电量电费、线损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和代收基金及附加。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价差传导):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为市场销售电费,不包括代收基金及附加。

2021年电量尖峰平谷分别是几点?

一、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湖北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和两部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等电储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国家和湖北省现行政策文件对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对象另有单独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峰谷分时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

尖峰时段:20:00-22: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9:00-15:00(共6小时

平    段:7:00-9:00、15:00-20:00、22: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共8小时

三、峰谷分时电价价差

基础电价:同期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所列电度电价,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作为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的基础电价。

平段电价=基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尖峰电价=基础电价×18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高峰电价=基础电价×149%+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谷电价=基础电价×48%+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021浙江电力峰谷平时间段划分?

杭州峰谷电的居民用电时间是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根据《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

农业生产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六时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农业生产用户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选定后在12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

动力电有峰谷电吗?

答案是:有峰谷电

时间段的划分一般如下:高峰时段:08:30-11:30 18:00-23:00平时段: 07:00-08:30 11:30-18:00低谷时段: 23:00-7:00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19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南、北电网单一制工商业及其它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0.54分、0.78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每千瓦时降低至0.39分。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南、北电网单一制工商业及其它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再次分别降低5.68分、5.4分,输配电价标准同步降低;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至标杆电价。

三、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电价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并单独开具票据,要确保我省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降价红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转供电主体,其工商业分表用户的峰谷计量表及安装更换等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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