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楼顶分摊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顶楼公摊面积是怎么分配的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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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顶属于顶楼住户所有吗?
小区楼顶属于公摊面积,为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楼顶属于公共区域还是私有?
楼顶属于公共区域
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
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结论是属于公共区域,使用权归本楼所有产权人共有。
但这里补充一点楼顶面积属于不参与分摊的公用面积。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商品房的楼顶是属于公共面积吗
不属于。
商品房公摊计算公式: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包括楼梯,公共走廊,电梯及其他公共建筑等。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
其中视建筑类别不同,公摊面积也不同,一般多层10%左右,小高层20%左右,高层20-30%,酒店式公寓30%-40%,一层商铺5%以内。基本上面积小公摊相对多些。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来说,有效地法律规范文件现在主要见诸于2001年由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法第18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讲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5条亦是如此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摊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公摊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楼顶是顶层自己的还是公共的?
楼顶是顶层自己的还是公共的?
依照房屋建筑区别使用权的标准,屋顶与室内楼梯、建筑外立面一样,理应归属于全体人员使用权人共有。换句话说屋顶应该是归属于房屋建筑全体人员业主的,是归属于共有一部分。屋顶的混凝土楼板轴线下列,归属于顶楼业主全部。可是实际上屋顶楼板是一个总体,并不太可能将其分解成都各有一半的情况,这类状况与大家楼房的单独立户隔断墙一样。
按照大家日常的日常生活,屋顶一部分的防潮假如发生渗水难题,必须 检修的情况下,是由全体人员业主一同网络投票的业主联合会,申请办理使用房屋漏水维修股票基金检修,而并没有规定仅仅顶楼的业主检修,是使用的团体房屋维修基金。由于屋顶归属于房屋建筑的主体工程,表层的防潮是归属于工程建筑的房子表层装饰设计,附着物,是归属于大伙儿共有的。
可是具体有这类状况,房地产商将楼顶的一部分室内空间划给顶楼业主应用,例如顶楼的阳台,做为附送室内空间赠予于顶楼业主,做空中别墅,提升了顶楼房子的价钱,可是这类仅有高层居民能够进到的屋顶地区,一般发生屋顶检修难题,或是渗水难题,一般是由顶楼业主自主整修,不理应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往往导致这类顶楼屋顶所有权错乱争夺,是由于大家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尤其详尽的开展要求,仅仅开展了简易的要求:《民法典》第六章业主的房屋建筑区别使用权——第二百七十一条中要求业主对房屋建筑内的特有一部分具有使用权,对共有一部分具有共有权。对于什么叫特有,什么叫共有并没有特详尽的要求。
检察官法第二百八十一条中要求,全体人员业主应用房屋漏水维修股票基金可检修屋顶、室内楼梯,住宅小区路面等共有一部分。由此可推断房子楼顶是归属于全体人员业主的共有一部分,可是更详尽的要求没有。换句话说针对一部分顶楼特有的阳台屋顶,或是明文规定屋顶便是归属于全体人员业主共有的规章没有确立。
总的来说:楼顶如果是能够从公共性安全通道上来,顶楼业主并没有特有安全通道的理应归属于全体人员业主全部,假如楼顶仅有顶楼业主家可进到的一部分,理应觉得顶楼特有。
以上就是我的详细介绍,希望看完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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