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用地分摊图,以及土地分摊表图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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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
有了土地证就具有该地块的正当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阐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有关消息。以出让形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运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下面来看一下相关知识,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和如何计算的问题。
有了 土地证 就具有该地块的正当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阐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有关消息。以出让形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运用者也可以把 土地使用权转让 、出租或抵押。下面来看一下相关知识,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和如何计算的问题。
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
1、土地证上所指的分摊面积,简单的说,它表示的是该土地使用者持有的证书附页 宗地 图内(黑色加粗封闭区间内)有产权住户共同分摊的 土地面积 。根据各户 产权证 上的 建筑面积 分摊。
2、 国有土地使用证 上面的分摊面积,是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即 小区 所占 总用地面积 ,按照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越大越好的。如果小区大,但是楼比较少,那么土地的分摊面积就多一些。也说明小区的密度小,不太拥挤。
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如何计算
1、总建筑面积÷总 占地面积 =总分摊面积。
2、 业主 房屋面积 ÷总分摊面积=业主个人分摊面积。
3、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越大,就表示小区公共活动面积就越大,也就越利于业主们活动。
4、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地表面积在其水平面上相应的投影面积,即 水平投影 面积。不计入宗地面积的范围有: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巷道或间隙地;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 排水沟 ;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 房地产 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 建设用地 的;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面积的。
以上就是对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和如何计算的相关介绍,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的内容如有变化,应以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一般来讲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当然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 公摊 相对大点。希望可以帮到您!
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什么意思?
1、土地证上所指的分摊面积,简单的说,它表示的是该土地使用者持有的证书附页宗地图内(黑色加粗封闭区间内)有产权住户共同分摊的土地面积。根据各户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分摊。
2、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分摊面积,是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即小区所占总用地面积,按照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越大越好的。如果小区大,但是楼比较少,那么土地的分摊面积就多一些。也说明小区的密度小,不太拥挤。
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如何计算:
1、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总分摊面积。
2、业主房屋面积÷总分摊面积=业主个人分摊面积。
3、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越大,就表示小区公共活动面积就越大,也就越利于业主们活动。
4、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地表面积在其水平面上相应的投影面积,即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宗地面积的范围有: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巷道或间隙地;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用地的;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面积的。
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属于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如无法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应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摊基本原则: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
(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2、非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3、其他类型项目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其他类型项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三)占地总面积为可转让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之和,不包括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对于独立占地的不同类型房地产。
土地成本首先按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占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再按照各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分摊。
对于裙楼土地成本的分摊,裙楼与主楼为同一基础(即基础对裙楼和主楼均有承重作用)的,则裙楼和主楼应作为同一建筑物计算分摊;裙楼与主楼各有独立基础的应作为独立占地的建筑物计算分摊。
适用范围: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或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应按分期开发项目占地面积占该成片受让土地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分摊方法二:建筑面积法
建筑面积法,是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本期开发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本期开发项目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同一清算单位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应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对于纳税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独签订合同并独立结算的成本,可按直接成本法归集。
对同一项目里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土地成本是按照建筑面积分摊的。同一清算单位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法。
具体分两步分摊土地成本:
第一步,先将占地相对独立(一般是指有道路、围墙等分隔)的不同类型房地产,按该类型房地产实际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第二步,对于剩余混建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应当首先确定混建房屋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混建房屋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项目混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分摊方法三:售价比率法
售价比率法是以房屋单位售价为基础计算分摊开发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价的高低,除取决于房屋结构外,更主要是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面房售价高于住宅房。售价比率法需要分步骤实施:
(一)计算或预估不同结构、不同用途房屋的总售价和平均单位售价。
(二)应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以剔除房屋不同结构对售价的影响。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时。
应将开发的商品房划分为价格相对低的住宅房和价格相对高的非住宅房两大类,将非住宅房高于住宅房的成本称为超额成本,将与超额成本相对应的售价称为超额成本售价:
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1成本毛利率)
各类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该类非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该类非住宅房总面积×(全部房屋售价总额÷全部房屋成本总额)。
(三)计算土地成本比率。土地成本比率是指土地成本与剔除超额成本售价后的售价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土地成本比率=占用土地的全部成本(土地使用权价值)÷(全部房屋售价总额-超额成本售价合计)×100%
(四)计算不同用途房屋应分摊土地成本。公式为:
1、住宅房应分摊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土地成本率
2、非住宅房应分摊的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该类房屋的超额成本售价)×土地成本率
适用范围:计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业用房的地块开发,或者纯商业用房开发的土地成本时,采用售价比率法较为适宜。
扩展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开发成本包括五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及其核算如下:
1、土地费用
指直接与购置土地有关的费用,包括受让费用、拆迁费用、填海造地费及其他有关手续费和税费支出等。这些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
2、基础设施费
一般情况下,是指达到预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状态所投入的线性建设费用,主要包括通电、通路、供水、通讯、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费用等,此类费用属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
3、配套设施费
一般指水、电、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筑物建设费用,如学校、邮电、银行、供电的开闭所、公厕等。配套设施的核算分两种情况。
其一,经有权机关批准建设且房地产企业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建筑面积或投资比例采取预提办法从开发成本中计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即借记本科日,贷记“预提费用”,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只能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待工程完工后再调整有关科目。
其二,单独立项且已落实投资来源、能够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从开发成本中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4、筹资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土地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土地开发完工之前,计入本科目,土地开发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5、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 它是指企业所属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等。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地产分公司所发生的间接费用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本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开发成本
房产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标注在土地证上。
分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标注在房产证上。二者不是一个意思。
计算方法:
1、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
2、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土地使用面积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占地面积,即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占的面积。
2、建筑面积,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居住面积,指室内居住面积。
此外,土地共用人之间所占地表和空间位置及不同用途对土地利用有一定影响,可在分摊面积时将这些因素折合成不同系数加入到分摊面积的计算中去,从而使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的分摊更接近实际、更合理。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规定: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多层住宅的各业主对本栋楼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即指本土地使用权属按份共有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依本业主房产建筑面积占整栋楼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分摊面积,是经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共分摊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土地共有使用权
土地面积分摊如何计算
分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就是公摊面积,简称公摊。
公摊面积的计算: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2、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3、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4、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
影响公摊面积的因素:
1、户型 同一栋楼里一梯一户、一梯两户和一梯三户是不一样的,点式楼和板式楼是不一样的。
2、套内面积 房子大就多点,房子小就少点
3、公共设施 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是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
4、建筑规模 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1、多层:8%——15%
2、小高层: 10%——20%
3、高层:15%——30%
扩展资料:
分摊面积主要包括: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还包括套 ( 单元 ) 与公共建筑之间分隔墙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建筑面积。
根据规定,以下共有建筑面积应单独设置户室不进行分摊,但应分摊仅为本幢服务的相应共有建筑面积。如为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警卫室;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棚、车库等;为公共事业服务的配套用房;避难层 ( 室 ) 及结构转换层可独立使用的部分。
多幢服务的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消防避难层 ( 室 ) 及结构转换层;幢与幢之间相连的通廊,这些共有建筑面积应单独设置户室不进行分摊,也不分摊其他共有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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