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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镇燃气(是否具有执法权)

是我国政府为了更加合理安全地管理燃气经营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条例,那么燃气企业受政府哪个部门管理,决定了从事和经营燃气相关活动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燃气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首先要受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管理和保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燃气管理工作做出了很多要求,例如需要制定相关的应急管理措施、完善燃气调峰储备能力以及...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颁布于2010年,实施于2011年,又在2016年经过一次修改,是我国政府为了更加合理安全地管理燃气经营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条例,那么燃气企业受政府哪个部门管理,而执法权又归哪个单位所有,您知道吗?

燃气设备作为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特种设备之一,决定了从事和经营燃气相关活动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在我国,燃气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首先要受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管理和保护,此为还有《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燃气管理工作做出了很多要求,例如需要制定相关的应急管理措施、完善燃气调峰储备能力以及将燃气工作纳入全市经济计划等等。

相信不了解燃气行业的朋友有很多都不清楚,燃气的主管部门究竟是哪个部门,是否具有执法权呢?

其实仔细阅读过《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就不难发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地方的燃气主管部门虽然没有逐级说明,但都沿用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全国的规定,由建设部门也就是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主管。

燃气行业的执法部门则由各地的城市管理部门,也就是城管承担,在日常的燃气设施保护、燃气违规违法行为的制止和强制执行过程,均由城管部门来担任执法角色。例如违规占压燃气管道建筑的拆除,如果在接到通知后仍拒不整改,此时就由城管部门强制执行。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燃气主管部门是各级住建部门,而燃气违规行为的执法则由城管部门承担,您知道了吗?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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