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四川峰谷电价一览表?
- 四川低谷电价从几点算起?
- 成都电费峰谷价是几点到几点?
- 四川居民电费收费标准?
- 四川阶梯电价按月还是年?
- 四川家用充电桩是否分峰谷电价?
- 四川省分时电价峰谷价差多少?
- 2022四川居民用电改革方案?
四川峰谷电价一览表?
四川采用的是“阶梯电价+峰谷电价+四川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条莱垍头
居民一户一表分时计价电费:垍头条莱
一、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莱垍头条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0.5224元/千瓦时。莱垍头条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47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时。莱垍头条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时。头条莱垍
二、低谷时段(23:00-07:00)莱垍头条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 丰水期(6月-10月)0.1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时。条莱垍头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2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时。莱垍头条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3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4535元/千瓦时。莱垍头条
四川低谷电价从几点算起?
高峰时段为每日11:00-12:00、14:00-21:00,平段为每日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为每日23:00至次日7:00。而高峰时段的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成都电费峰谷价是几点到几点?
明年1月1日起,四川开始实行电费峰、平、谷电价,具体时间分为:7:00—11:00为平电价 11:00—12:00为峰电价,
12:00—14:00为平电价
14:00—21:00为峰电价
21:00—23:00为平电价
23:00—次日7:00为谷电价。
整体看,平价有8小时,谷电价有8小时,峰电价有8小时。
这项政策的实施,将引导人们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四川居民电费收费标准?
我们生活中每个月都要支付水电费,不同城市的水电费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电费可以分为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
2021四川居民峰谷电价收费标准是多少
居民一户一表分时计价电费:
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0.5224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47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23:00-07: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 丰水期(6月-10月)0.1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2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3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4535元/千瓦时
四川阶梯电价按月还是年?
四川阶梯电价是按月收取。
绵阳电业局的规定标准都是已月为计量单位,当月超出规定的标准外的电就按照超出标准后的电价计费,收取电费也是按照每个月结算的。所以阶梯电价是按月计算,如果是以年计算,那么十二个月其中只有三个月超出标准,全年计算就不会超出。
四川家用充电桩是否分峰谷电价?
居民家庭以及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分时电价,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用电政策。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在峰段8:00至22:00的时间内充电,峰段电价0.725元/度;而在谷段22:00至次日8:00,谷段电价0.385元/度。原统一电价是0.555元/度,谷电价便宜了0.17元/度,按我的电动车充电80度计算,每次充电能节省13.6元。
四川省分时电价峰谷价差多少?
四川分时电价差额还是挺大的,值得错峰用电。每日的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而峰平谷价差比1.6:1:0.4。至于尖峰时段的电价,要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换言之,高峰低谷的电价比值已经进一步拉大至4:1。
2022四川居民用电改革方案?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峰平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执行范围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民政福利单位和城市公用路灯默认不执行分时电价,也可自愿选择执行。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具体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关电力用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峰平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二、执行范围、方式及浮动比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考虑商业用户用电特性,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本通知分时电价,或参照全省商业用户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执行平均电价。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商业用户用电价格=交易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按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差额水平为4.06分/千瓦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民政福利单位和城市公用路灯默认不执行分时电价,也可自愿选择执行。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二)执行方式
鼓励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时约定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合同约定的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本通知规定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约定用电曲线、或约定的用电曲线分时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本通知规定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含交易电价和输配电价)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三)浮动比例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三、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一)尖峰时段
夏季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15:00-17:00
冬季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19:00-21:00
(二)执行范围
执行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
(三)浮动比例
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其他事项
(一)将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和浮动比例执行。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时段用电量,通过调整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执行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执行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
(四)上网侧分时电价机制、丰平枯季节划分暂维持不变。
(五)根据四川省电力负荷特性变化、现货市场建设等情况,适时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六)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