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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摊分摊计提比例(用友分摊计提比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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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用友分摊计提比例设置
  2. 利润分配比例多少合适
  3. 财务分摊是什么意思
  4. 应计福利费计提的比例是多少
  5. 分配股利的基数是什么

用友分摊计提比例设置

工资分摊---工资分摊设置---增加---在分摊计提比例设置下录入计提类型名称、计提比率---下一步---选择部门、人员类别

利润分配比例多少合适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办法进行分配:1、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公益金;4、按5%—10%的比例计算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也可以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按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未分配利润;6、扣除上述各项后的余额,作为应付利润。

上述分配办法必须在《公司章程》里有明确体现和规定。

财务分摊是什么意思

财务分摊一般指在不同科目之间分配金额(如计提折旧依据固定资产的用途不同分摊至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或者是同一科目不同明细之间分配金额(如月末无在产品的成本核算中当期发生的制造费用在当期产成品之间的分摊)。

应计福利费计提的比例是多少

今年起就不用计提了,以后按照职工福利费用实际使用情况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只不过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实际允许抵扣的福利费上限为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作为纳税调增项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后附: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做好企业新旧财务制度的转换工作,推进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分配股利的基数是什么

利润分配的数字是根据利润表的累计净利润加上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计算出来的。

附注: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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