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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的税金如何分摊到(工程公司的税金如何分摊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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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程公司的税金如何分摊到,以及工程公司的税金如何分摊到成本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作价扣除法分摊联合成本怎么算
  2. 工程款利润部分如何转到私账
  3.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4. 工程怎么做帐
  5. 全体股东决定将公司承包给其中一个股东经营,该承包费如何定性,要不要入帐交税

作价扣除法分摊联合成本怎么算

产品作价扣除法需要从产品售价中扣除继续加工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相应的利润,即:副产品扣除单价=单位售价-(继续加工单位成本+单位销售费用+单位销售税金+合理的单位利润)

如果副产品与主产品分离以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工,才能形成市场所需的产品。

企业应根据副产品进一步加工生产的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计算副产品的成本。

工程款利润部分如何转到私账

工程款利润部分转到私账的办法是通过分红。对于个人收到的分红款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分录是借利润分配,贷应交税费,贷库存现金。

因为工程款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是这个工程的利润,扣除企业所得税就是净利润,按股息分红可以付给个人。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主要账务处理程序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工程怎么做帐

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1、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新准则变化内容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适合钢结构制作等委托项目)

拨付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XX

贷:委托加工物资

领用的账务处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专题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施工企业都比较普遍,劳务分包比较单一,核算比较简单,不在此做具体介绍。

工程分包不仅涉及到工程成本,还涉及到与对方的往来的核算,以及与业主方的一些联系。通常情况下,分包方是以总承包方的名义参与工程施工,但由于在工程中有很多具体的情况需要面对,也需要与总承包方及时结算。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会要求分包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编制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由总承包方对其进行审核后,扣减相关其他费用后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确定

总承包方财务部门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进度报表一般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财务部门就可以根据审定后的工程进度报表做成本列支。这时总承包方应当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发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2)、分包方领取材料的核算

领取材料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抵分包单位工程款处理,另一种是分包方购买总承包方的原材料,总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视同销售处理。通常情况下,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有利于税收的筹划。第二种方式不可取,除非总承包方的确存在该种原材料的销售,并且不能区分这些材料竟是构成工程实体还是销售。这一点在税局的认可比较关键。

领用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单位领用甲供料的处理: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处理很简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4)、与分包单位的结算:

有很多朋友问与分包单位结算时,究竟以什么金额作为成本入账。其实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做一些探讨,很多企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应当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额=结算总金额-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应收分包单位管理等。

但在实际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不能再从上式中扣减,因为分包单位领用的原材料构成工程成本,而税金在总承包方确认收入的时候,已经确认了损益。总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费作为工程毛利的构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结算的最后金额中予以确认。

例:某工程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与业主结算1200万元,其中分包500万。已审定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400万元,根据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费,不含营业税及附加3.30%。

这时,在实际处理时需要注意:

①、收取的管理费应当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不在账务上反映。

②、分包单位的税应当在与分包单位结算时扣除。

即:分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应当=500×(1-10%-3.30%)=433.50万元

最后补充差额进成本: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项目33.50万元(433.50-400)

贷:应付账款33.50万元

全体股东决定将公司承包给其中一个股东经营,该承包费如何定性,要不要入帐交税

企业承包经营一般有2种情况,第一种是承包者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者需向发包方(主体企业)定额上交承包费的,从税收角度属于主体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取得劳务收入的纳税范围,属于经营租赁的应税行为,应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税目缴纳增值税,此时发包方(企业)按收取的承包费作为经营收入,承包方按上交的承包费作为经营成本。

第二种是公司实行内部指标考核、承包者不自负盈亏,仍由企业统一核算盈亏,这时由于企业的经营权没有改变,其收回的承包费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不需缴纳增值税。

根据你说的情况,公司股东决定将公司承包给其中一个股东,由其自负盈亏,并每年上交承包费40万元。

这样,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就是,每年40万元的承包费属于公司的收入(利润来源),同时也是承包人的经营成本。

第二个问题,承包费必须由公司入账核算。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即使公司暂时没有收到款项,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及时足额确认收入并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承包人将承包费直接付给其他股东,视同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个问题,对公司来说,需就其得到的承包费按照租赁业务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如果有利润时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租赁标的为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税率为9%,如果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公司实行内部承包经营,其法律主体地位未发生变化,公司需承担承包人经营业务可能未足额及时申报缴纳及接受虚开发票,对外虚开发票等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议公司在实施承包经营时,一要做好清产核资,把公司现有的各项资产、负债项目核查清楚并编制成册;二是做好责任划断,包括公司遗留债权的清收,遗留债务的偿还,遗留产品质量保证,遗留客户保证金的退付,遗留税款和职工工资薪酬的支付及其他,明确责任主体和结算方法;三是资产移交,移交承包人继续销售的存货,移交承包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等,要编制移交清单,确定交接责任;四是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后续使用和管理作出约定;五是对公司的证照、资质、市场等管理作出约定;六是对员工的继续使用及工资薪酬的约定等。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工程公司的税金如何分摊到和工程公司的税金如何分摊到成本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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