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工地伤亡事件责任分摊的问题,以及和工地伤亡事件责任分摊标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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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成本分摊计算公式
采用直接成本比例法时,应首先将按直接成本比例确认不够合理的项目剔除出来,采用个别确认法计量其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然后将剩余的项目和摊余的间接成本采用以下公式进行分摊:
间接成本分配率=应分摊间接成本合计÷列人分摊的工程项目直接成本合计×100%=(间接成本总计一土地及个别确认时应转销的间接成本)÷列入分摊的工程项目直接成本合计×100%。
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意外坠楼死亡该如何赔偿赔偿金额多少合理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是坠楼死亡的话,你可以找当地的建筑公司申请赔偿,至于多少有法律裁决。下面我来谈一下我的真实感受吧。
我有一个舅舅就是因为搞建筑从楼上坠下来摔死了,他是一头扎下去再也没有醒过来了。出去之后首先找到建筑公司协商解决,后面经过协商赔了80多万。至于怎么理赔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
另一方面,如果建设公司不同意你的提出的要求的话,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部门当地的劳动局出面给你解决你所遇到的问题。
如果当地的劳动部门不理睬这件事话,你可以申请法律仲裁进行律师诉讼。当然这要走法律程序,可能时间有点久,具体赔偿事宜法律会做出明确的规定。大概他是根据你的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根据你的收入情况,然后再根据你的子女受教育程度,然后再加上你的父母,这总的来说进行赔偿的吧。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顾问这一类的人,给你介绍这方面的问题,他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
总结一下你这个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建筑公司进行反映,然后向劳动部门进行反映,让他能帮助你解决你所遇到的问题。如果上面这两个部门都没有替你解决的话,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诉讼,让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来解决你的赔偿事宜。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农村建房可谓是家庭当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像城市里面盖楼房需要招投标、施工方资质等要求,农村大多选择当地包工头,将工程承包给对方施工。这样的承包形式,主要是以合同的方式来维系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定在建房过程中涉及到的诸多条款。对于农村住房建造方,大多都是包工头所领衔的施工队,主要由本地的泥瓦匠组成,身边有太多亲戚朋友都是从事这项工作。父亲前几年也的瓦匠,后来觉得太过辛苦,整天在外风吹日晒的,就下厂工作去了。室外劳作,有时候不可避免地发生磕磕碰碰,加之有些施工队管理较为松散,有时候甚至可能会出现重伤或者身亡事故,任何一方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如果出现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首先,需要强调一点,农村的很多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关键在于如何去看待这一问题。如果我们不考虑法律层面,单纯从事情本身来看,自己建房过程出现事故,房主想要完全抽身而出,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好比前两年,指尖本地曾经出现一次事故,几个人在一起打麻将,其中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在打麻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按道理说,大家相约打麻将,谁也没有强迫谁,说不定还是这位老头挑的头,其他三个人应该没有责任。但是老人的子女将共同打麻将的人告上法庭,要求进行赔偿,最终判决的结果,三个人虽然都不承担责任,但是处于人情都进行了赔偿。所以说,对于主家而言,本身也是受害者,谁希望自己建房这样大的事情,能闹出事故甚至人命呢。但是,事情发生在这里,完全撇身而出难过人情关。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做以下分析:
1.如果主家与包工头是承包关系,那么责任主体已经转移到包工头身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施工方全权负责。作为包工头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种,身边也有一些包工头所领衔的施工队发生过这些问题,多少都逃不脱赔偿。虽然农村施工队并不是稳定、正规的组织,泥瓦匠与包工头之间大多都是口头约定,并没有正式的合同关系,充其量算是雇佣关系。但是,这个民间组织是事实存在的,包工头作为组织的负责人,在承接主家的建筑工程的时候,就已经将全部责任一并承接过来,工人的安全由包工头负责。
指尖的二姨夫是当地的包工头,因为为人诚信、不拖欠工资,在当地还算不错。十年前的时候,二姨夫的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楼上的一根钢筋不小心滑落,正好砸到一位正在搅拌混凝土的工作,直接从肩膀处插了进去。虽然,送医及时保住了一条命,但是过程中所发生的医药费都是二姨夫承担,加上后续的补偿,前后赔偿了三十多万。这在当时可谓是巨款了,为此二姨夫欠下不少外债,前几年才全部还清。在这个案例中,主家没有承担任何责任,都是由包工头承担。所以,如果主家将工程都已经承包给包工头,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如果主家与施工方签订的雇佣合同,也就是有限责任合同,或者工人只是过来帮忙,并非施工方的工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由雇佣方来承担,而主家就是工人的雇佣方。有时候,农村有些家庭本身具有设计房屋的能力,或者本身自己就是泥瓦匠或者包工头出身,为了降低成本,自己找了一帮泥瓦匠根据自己的设计进行施工,那么主家和这些工人之间就是雇佣关系,他们的安全自然与主家相挂钩。或者说,受伤的人只是过来帮忙的,是隶属于施工队之外的建设工人,那么在过来工作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获得了主家的认可,没有与施工队构成雇佣关系,但是实际上与主家构成了雇佣关系,哪怕这个雇佣关系是义务的。这样的情况,发生事故也是由主家来承担。有时候,本来是过来给主家帮忙的,但是在工地上发生事故,也会闹着索取赔偿。
综上所述,判断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的责任主体,主要看该工人与谁构成雇佣或者劳动关系,如果是主家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施工方,那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施工方主体承担,也就是农村的包工头承担。但是,如果伤亡对象并非施工队工人,只是主家自己找来的工人,那么实际上他已经与主家构成雇佣关系,无论该雇佣是付费还是免费,发生伤亡事故都将由主家这个雇主承担。其实,在农村无论有无责任,发生这些事情都是很麻烦的事情,如果对方通情达理还好说,如果对方揪着不放,主家处于人情可能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主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工地伤亡事件责任分摊和工地伤亡事件责任分摊标准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