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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电梯楼的电梯维修费和电费是该单元住户分摊还是整栋楼一起分摊
- 楼房屋顶漏水,整栋楼业主分摊维修费用,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 小区业委会用部分公共收益,弥补部分1000元以上电梯配件维修费用,这样做合理吗
- 公摊水电费管理办法
- 水泵房的电费什么单位出
电梯楼的电梯维修费和电费是该单元住户分摊还是整栋楼一起分摊
电梯楼的电费及维保费用往是按整个小区在物业费中分摊到户的。
电梯楼的用电,往往是高层住宅,电梯(含消防电梯),各种消防设备,应急照明等,系一级或二级负荷,有两路电源,电源来自小区公用变压器,在小区变配电间,装有总电表计量,一栋住宅往往只有一个接入口,从地下室釆用桥架电缆引线供电至各单元配电间;而照明用电为三级负荷,一路电源,供电线路从各单元引入,单独分户计量。
所以用电量是包括消防水泵,无负压自来水加压供水,地下室的风机房等等用电,物业公司放在“能耗”物业费内容中(还有一种是“服务费”例如保洁,管理等),按建筑面积平均分摊到户。而公用电费与照明用电费用不同。居民照明电一般享受政府补贴。
维修费是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的;按各单元计算;如果维修基金用完,需要集资解决,常常发生各种矛盾,以致电梯停运行。
但当前热点的老楼加装电梯,电费,维修费、检测费、维保费、更新费、保险费等约十多种费用,由单元为单位设帐户,专款专用。均由加梯人承担!
楼房屋顶漏水,整栋楼业主分摊维修费用,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相关的维修法律依据可参考以下内容:
在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中有明确规定:
第九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三)楼盖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层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层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四)屋盖的修缮:
1.不上人房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拦),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五)楼梯及楼梯间(包括出屋面部分)的修缮:
1.各层共用楼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为某些层所专用的楼梯,由其专用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六)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七)房屋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筑(如电梯、水泵、暖气、水卫、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的修缮,由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另外,该情况也可引用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作为参考,具体如下:
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小区业委会用部分公共收益,弥补部分1000元以上电梯配件维修费用,这样做合理吗
不合理!电梯的维修应该是由电梯的共有产权人共同支付。动用小区公共收益,补贴部分1000元以上电梯配件维修费用,对那些电梯没有损坏和没有电梯的业主是不公平的,也侵占了那些没有电梯业主的权利。
小区的公共收益,通常包括:小区公共场地广告收入;小区场地出租收入;小区公共停车场出租收入;小区公共用房出租收入等,这些收入属于全体业主,动用这些公共收入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决定的。这些费用可以用在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附属设施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中。
电梯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附属设施设备。它只是单栋楼宇业主物业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归该栋楼宇全体业主共有,是本栋楼里全体业主出入的垂直交通工具。电梯产权的共有人有义务承担该楼宇电梯的日常维修养护及电梯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责任。
电梯日常维护的费用通常包含在管理费里,但是在物业管理合同里通常会约定,电梯日常维修维护要更换配件价格的界线,例如更换电梯配件1000元以内由物业企业负责,超过1000元的由电梯产权共有人负责。因此,当电梯更换配件维修费用超过一定界限时,是必须由电梯的共有人承担的。这些费用可以临时筹集,也可以通过协议在本栋楼以内电梯广告费收益中支付,如果满足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条件的,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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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水电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住户公共用水用电的分摊,保障业主的公共利益,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摊分的公用水量、电量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差额水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梯灯用电量、路灯用电量。
差额水量是指每幢住宅楼的总表和分表的水量差,主要由自然损耗、清洗水池等损耗水量构成。
水泵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水泵所耗用电量。
电梯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专用电梯所耗用电量。
梯灯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公共楼道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
路灯用电量是指住宅小区内道路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
第三条:差额水量分摊方法
差额水量分摊,按每幢住宅楼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住户分摊差额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之和×总表与分表水量差额
第四条:水泵用电分摊方法
从使用水泵楼层(即第四层)开始,按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
住户分摊水泵电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之和×水泵电量
第五条:电梯用电分摊方法
电梯用电分摊,按楼层系数和每幢住宅楼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
每幢住宅楼,5层以下(含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6-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首层不使用电梯的用户不用摊分。
(一)电梯电量分摊系数=电梯电量/一段住户用电量×1+二段住户用电量×1.2+……+N段住户用电量×[1+(N-1)×0.2]
(二)住户分摊电梯电量=电梯电量分摊系数×住户用电量×[1+(n-1)×0.2]
第六条:梯灯用电分摊方法
梯灯用电分摊,按每幢住宅楼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
住户分摊梯灯电量=住户用电量/住户用电量之和×梯灯电量。
第七条:路灯用电分摊方法
路灯用电分摊,按住宅小区内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
住户分摊路灯电量=住户用电量/住户用电量之和×路灯电量。
第八条:公用水电分摊办法已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即日起正式实行。
水泵房的电费什么单位出
水泵房的电费收取由物业负责
二次供水需要加压泵,加压泵是属于公共设备,当然属于物业管理
房屋设备运行费(包括电梯设备和为了高层所设置的水泵)日常运行的电费,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额,按业主建筑面积向每户业主分摊收取(物业公司要单独列账,费用专款专用、定期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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