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小区电梯折旧费咋样分摊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小区电梯折旧费咋样分摊的知识,包括小区电梯折旧费咋样分摊的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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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物业费怎么算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之规定: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理论上,电梯费用属于上述物业费用中第二项,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中的一部分。因此,电梯费用应该包含于物业费之中。
实际收费中,部分城市的老旧小区由于实行电梯1-3或1-5层楼不停的政策,所以在物业费收取中,电梯费会单独计算收取,电梯不停运的楼层住户免交电梯费。实施此收费政策的物业公司,应取得所在地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并公开公示以告知全体业主。
新建小区,不存在电梯停运楼层,所有住户均需缴纳电梯费用(包含首层住户),因此电梯费包含在物业费之中,不得再单独收取。
民法典对电梯收费规定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薪水、社会保险和按限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花费;
3、物业管理范围清洁卫生花费;
4、物业管理范围绿化养护花费;
5、物业管理范围秩序维护花费;
6、办公花费;
7、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职责保险花费;
9、经业主认可的其它花费。电梯属共用设施设备,所以说,物业费是包括电梯日常运行,电费,维护保养等花费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货梯电梯报废年限
货梯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5-25年,以下情况的电梯应考虑报废:
1、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的;有备用梯达到18年的;
2、属于国家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
3、设备存在严重缺陷的;
4、其它无法保证安全运行基本条件的等。对已达到报废年限而暂不更新的电梯,由电梯检测机构对该电梯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可继续使用的;检测周期缩短为6个月。
电梯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吗
新购入的电梯属于固定资产,不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5%的残值,按不低于5年的期限提取折旧。
企业自建厂房所购买的电梯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立法起草小组编著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对于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的解释为,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由于电梯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按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因此,你公司新建厂房购买的电梯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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