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小区公共厕所水费由业主分摊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小区公共厕所水费由业主分摊的知识,包括小区公共水费公摊有什么依据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二次供水电费分摊依据
小区物业公摊水电费包括:
首先是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是:
第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第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第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第4、动力系统(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排烟系统、排污系统、新风系统)
第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第6、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第7、电梯用电
然后是住宅小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第1、各单元公共用电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第2、公共照明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4、动力系统设动力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每月计算公式: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5、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低、中区和高区(或低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或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低区1-4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每月计算公式: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二次供水增压泵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第6、公共用水小区公共用水加装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第7、电梯用电小区电梯用电加装电表计量,各栋电梯用电根据电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该栋全体业户按户均摊或阶梯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2选1):按户均摊: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电梯用电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阶梯分摊:(以平均值做为基数,2-5层每户分摊金额按均值的70%收取,6-10层每户分摊金额
小区物业要收取公共用电费和公共水费,合理吗
小区物业费是否包括公共区域的照明、绿化等公共水电费,应当由物业服务合同来约定。这方面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表述得比较模糊。按照该办法,物业服务费除了物业公司自身的费用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从第一条来看,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中的,而路灯或者楼道灯的照明用电,应属于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成本,因此,应当包含在物业费之中。
但是,在一些地方性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来看,又对路灯等照明用电另行做了表述。比如,在《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就规定: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走廊、楼梯、公共设施的公共水电费用和路灯用电费用以及电梯运行电费根据供电、供水企业制定的分摊办法合理分摊,另行收取。经业主大会同意,公共水电费用可纳入物业服务收费统一收取。
根据这一条,照明、绿化等公共水电费就需要由业主分摊。如果纳入物业费统一收取,也需要额外增加费用。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各物业公司都是要求这些公共水电费由业主分摊。。
高层水费为什么要物业代收
高层水费需要物业代收,因为物业公司可以集中管理、统一收款和分摊开支,方便高楼层住户的使用和管理。另外,高层水费需要定期缴纳,如果由居民自行缴纳,则可能存在漏缴或者迟缴的情况,导致物业费用的逾期或无法正常使用。因此,物业代收可以保障水费的按时缴纳和整体运营的顺利进行。物业代收还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生活环境。同时,物业公司也应该合理收取费用,严格管理,确保公开、透明、合规的运营。
公共电力设施的电费由谁缴
公共电力设施如果是属于小区内的,这个电费是由全体业主进行缴费的,如小区内的照明设施,电梯运行产生的电费都是要分摊给各个业主,这个部分资金由物业公司征收的物业费中进行支付,如果是属于乡镇内的公共电力设施,这个电费将由镇政府中的财政进行支付。
小区公共电费该由谁来承担
1、楼道照明用电
由该栋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栋的楼道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2、路灯照明、夜景照明用电
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区域的路灯照明和夜景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
3、电梯用电
由各梯住户按楼层系数及入住情况进行分摊,楼层系数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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