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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地按什么分摊(土地承包地按什么分摊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土地承包地按什么分摊,以及土地承包地按什么分摊的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所谓土地增,减,挂,是什么意思
  2. 农村土地怎么分配给村民
  3. 土地确权了,那么哪种土地可以收承包费呢
  4. 农村分耕地是怎么分的
  5. 房产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所谓土地增,减,挂,是什么意思

所谓土地增,减,挂,是什么意思?

土地增,减,挂,这三者是一个意思,是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标准的描述是这样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国家推出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pj保护与保障‘两难’困境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这项措施建立实施的根本目的是要保护和保障耕地面积质量。

举个例子:兴建一个产业园区需要征用建设用地必然要占用耕地,那么,耕地面积就会等额减少。为了保障耕地面积不减,就需要把农村的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复垦变成新的且不低于原来耕地标准的耕地,把农村减下来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产业园区建设。这里面还有许多细节的问题。

1、农村建设用地怎么减?

通常情况下是两个方面的途径,一个是过去闲置的建设用地,如废弃的学校、工厂等;另一个是农民的宅基地。

一方面,农村已经有很多闲置和废弃的宅基地,另一方面通过合村并镇和农村环境改造所节省出来的宅基地。对这些宅基地进行复杂垦,重新建设成耕地。这样增加了耕地的同时也就增加了建设用地的指标。

2、耕地面积怎么增?

一般是通过政府投资或者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对原废弃或集中后节省出来的宅基地进行改造建设,形成新的耕地。复垦后要经过国土部门进行验收。

3、征用农民耕地和改造复垦后新的耕地是什么关系?

政府征用农民耕地进行建设是要按照国家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的。农民原有的宅基地需要改造复垦的也是需要对农民进行补偿的。改造复垦后新增的耕地所有权仍然归原集体。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利益没受损,集体耕地面积有新增。

4、建设用地指标怎么获得?

政府要搞开发搞建设首先要解决土地。一是要征用耕地,二是要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征地需要支付补偿费用,建设用地指标也要支付费用。

建设用地指标费用通常是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在当地自行改造复垦获得建设用地指标,这当然要花成本,但通常情况下当地的可复垦资源已经枯竭,越是发达地区建设用地指标越是紧缺。二是花钱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也就是说,你当地没有可复垦资源时,必须向在资源的地方购买指标,因为其他地方复垦也是要花成本的。

过去是省内进行调剂,但发达省分资源也不多了,所以未来应该是跨省调剂,这也是平衡不同发展程度地区的一种有效方式。

5、复垦的投资费用如何处理?

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是要有较大投入的。一是对原有宅基地拆迁要有补偿和拆迁工程费用,二是改造建设复垦要有工程投入。通常情况下,政府或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进行投资建设,建设验收后将指标进行交易,交易后的收益作为成本覆盖,一般会有相当的收益。

6、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收益如何分配?

前面说过,建设用地指标是需要通过购买获取的,而这个指标交易通常是要有相当的收益的,具体收益率会因不同地区和交易对象而不同,或高或低。

交易后形成的收益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留成。地方政府在扣除补偿和建设成本后一般会有盈余。按照国家规定,这部分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事业。

与增减挂钩相对应的还有一个保护耕地的措施是土地占补平衡,这主要是针对耕地而言,就是城镇建设需要战胜耕地,必须要保证占用和补偿平衡,占用多少耕地就要新增等额耕地,占用什么等级的耕地,就要新增同等级以上的耕地,也就是占一补一,占优补优。

耕地占补平衡中的新增耕地,可以通过开垦荒地实现,也可以通过建设用地复垦实现,所以点补平衡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联之处。

农村土地怎么分配给村民

农村土地怎么分配给村民?

关玉良回答.

因为年代久远,咱不引证中央文件,说请这个过程。万里在安徽省小岗村发现了农民自发组织的连产承包责任制生产模式(农民自发,是违背当時政策)经万里调研考察,给予肯定,先在部分市县推行,效果很好,十一屆三中全会,邓小平出山,拔乱反正,平反昭雪,十二中全会邓小平走上领导岗位,提出改革,开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改革。在农村,农业,农民中推广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原生产队为单位(现在的组),按当時现有农业户口,人均分地,分山,分车,马,牛等集体财产。人民公社解体,恢复乡,村组织。农民得到了土地,山林池塘等生产资源,举国欢庆。关内起始1981年左右,东北地区1983年左右。这是第一次土地确权,县政府发给了<山照>。土地效益翻倍,农民丰衣足食,农村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这种模式延续十五年左右,到1997年末,村集体按中央要求,进一步按现有人口平均分地,全队把土地分为一,二,三,类,每户在各类土地中自主抽签,保証各户分得的土地,都有上,中,下三个等的地,。土地登记造册上报上级,经县乡审定,确权发给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承包经营期为三十年(1998年到2027年)不变,強调生了不添,死了不去,同時对农房,农村宅基地也进行确权,国家.制定了房屋买卖特定对象,宅基地暂隋房走,宅基地归村委会所有,任何人沒有买卖权力。在党的十九大上,中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再延续三十年(1998年到2057年未止)为农村经济发展,设立稳定基石!

现实农村土地,出现了期待解决的问题,。

①1999年以來农村新娶的媳妇,和他们生能孩子,都没有土地,

②故去和嫁出的女人仍旧有土地,。③隨着国家各开发区扩容建设,土地增值空间越来越大,真要延续到2057年不调正,等于一代人没有土地,没享受到土地给他们代來财富,请国家能在适宜情况下,做土地调整,或折中办法,给这部分没得到土地的人,给些补贴,才是最公平的!请上级考虑。

④由于分地考虑质量均衡,数量均等,造成连片土地被几十户甚至上百户分得,人为造成界线壁垒,给现在推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大农业生产,在土地流转环节,造成很多困难,需要国家去协调解决,以利于农业发展,农业经营者,农户都增收。

以上解读,仅供参考,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土地确权了,那么哪种土地可以收承包费呢

土地确权了,那么那种土地可以收承包费呢?

土地的确权是确权到个人的名下,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也维护了村集体的利益。土地在确权之后那些土地可以收取承包费?

其实很简单,除了农民确权的耕地,属于村集体的其他土地资源都是可以收取承包费的。因为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国家为了维护农村的正常运营,将土地下放到村集体,由村集体代为管理和经营。扣除平均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和根据人口条件分配的宅基地,其余的土地都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是所有制的产业。

也就是说村里的机动地、荒山、荒地、草原等等,都是可以发包、承包的,收入额的承包费用也是归村集体所有;除此之外,已经确权到个人的耕地也是可以流转的,流转的费用归确权到个人的地主所有。

所以,在农村除了确权到个人的耕地之外,其余的机动地、四荒地、河沟等等资源类的都可以承包。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农村分耕地是怎么分的

1、承包农民交出的土地可分配给新增人口

现在很多农民都不愿意再种田了,将农田荒废的话也会有被收回土地的风险。所以很多农民都会与那些想耕种土地的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这样就将土地的经营权租出来去,没有土地的农民就可以得到土地进行耕种。

而如果是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土地的话,退出的农民将会得到不少的补偿金。村里就可以将农民的土地收回,有了新土地就可以将这些土地分配给新增农民了。

2、依法开垦的土地可以进行分配

现在农村有不少山地,沙滩地,一些农民就将这些地开垦成了可以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对于这类土地,并不是说谁开垦出来就是谁的,不过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申请,依法拿到土地证的话就是自己所有了。可以说这个方法特别适合那些没有土地的新增农民,自己开垦出来的,肯定是会优先分配出来的。

3、村里的集体土地

其实新增农民想要获得土地,最重要的就是要村里有地,如果村里都没有土地的话,那不管是什么关系都获取不了土地的。

一般的自然村都会有一些预留地,还有一些是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当然这些大都是山岭什么的,想让村里分配给你土地,那就需要村里大部分村民的同意才行。

如果你成功将户口迁到了农民,或者尤其各种原因在农村里没有土地,大家可积极向村里申请土地,通过合法的方法获取宝贵的土地。

房产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你经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小区所占总用地面积,按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越大越好。土地证是整个小区土地分摊到各户上的面积,不光是楼的面积注意与房产证区别,房产证是房产的面积就是有公共地盘的也要分一部分给你啊,所有权比如小花园,如果有人要买下它,它又是你们小区集体所有,钱应该每人分的。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好了,关于土地承包地按什么分摊和土地承包地按什么分摊的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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