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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分摊方法(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本文目录企业清算时资本公积怎么处理不可售车位如何分摊开发成本股东清算流程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企业清算时资本公积怎么处理企业清算,尚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必须提前交纳全部出资款用于清偿债务。...

很多朋友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分摊方法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企业清算时资本公积怎么处理
  2. 不可售车位如何分摊开发成本
  3. 股东清算流程
  4. 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企业清算时资本公积怎么处理

企业清算,首先要做的就是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企业无论是资本公积还是盈余公积以及厂房设备、发明专利、品牌等有形或无形资产,都是公司资产,需要列入清算的财产。

企业清算需要优先偿还债务,在清偿完全部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不少企业注册资本实行的是认缴制,此时,尚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股东必须提前交纳全部出资款用于清偿债务,有结余后再按股权比例分配。

不可售车位如何分摊开发成本

不可售车位也就是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小区的公共部位,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进行销售面积规划的时候,就已经把这部分面积分摊到全体业主的建筑面积里了,同样,不可售车位的开发成本也已经被开发商分摊到房价里了。所以,不可售车位的使用权是业主买下来的。

股东清算流程

(一)清算组的成立

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中,清算组由股东确定的人员组成,既可以是股东本人也可以是股东指定的人员;股份公司中,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的构成应经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前提下,该审议事项为股东(大)会的一般审议事项,由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将导致公司的相关义务主体被追责。然而在实践中,公司被控股股东所把控,小股东往往难以在公司处于解散后以一己之力完成清算的义务,此时小股东可通过申请法院指定清算,则公司进入到司法清算程序之中。

(二)清算组的法定职权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了清算组的职权,该职权为清算组的法定职权,不允许章程就此作出另行规定,清算组只能在此职权范围内完成清算义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我们进一步就清算职权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程序问题,作出以下提示。

1、通知、公告程序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了清算组的通知和公告债务人的义务。在实践中,我们时常发现,一些公司对于债权人只有通知或只有公告。然而本条所规定的“通知”和“公告”是针对“已知”和“未知”两种不同性质债权的两种不同的程序,不可相互替代。对于“已知”债权需以书面方式予以通知,而对于“未知”债权,如公司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对于不特定主体的赔偿责任,则需用“公告”方式予以公告,且需“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通知”的内容该包括哪些,法律并无具体规定。我们认为至少应包括公司处于解散并进入清算、债权人应申报债权的内容、时间等基本事项,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应是一个正常理智人接到该份“通知”后即可知晓公司已经进入清算,而其可按照通知履行申报债权的权利。否则,该“通知”会因基本要素不全,或将会导致清算组被追责。

2、清算组的对外清偿事宜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不能径直对外进行清偿,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将《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审议,清算组只能执行经审议通过的《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具体包括资产处置方案、土地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等等。清算组根据《清算方案》只能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对外清偿: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在前述费用支付完毕后的公司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公司进入解散时,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财产分配主要依据股权比例或约定进行分配。

财产分配主要有两类:净利润分红和经营主体解散剩余财产分配。

题中合伙企业并非公司法规定的普通合伙企业。本文依照民间对合伙企业的理解,阐述的是包括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对于中小企业关于财产分配的涉税事项,由于是否完税、差异变化等因素,不做描述。

另,笔者侧重中小企业服务,本文不包括法人股东、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等较大规模生产经营主体。

一、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配

股东实际占有的股权比例,享受相应比例的分配金额。例如一家持股比例分别是50%、30%、20%的经营主体,某年税后净利润100万,三个股东分别分配红利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二、依照章程的约定分配

不一定是公司章程,在设立初期或经营过程中,约定分红或剩余财产分配比例。例如,虽然各股东实际出资不尽相同,但上述三股东综合权重,约定财产分配比例为三人平均分配。即赚了90万元,每人分配30万元。

或者多位股东出资相同,但约定财产分配可约定为其它比例。

三、特殊事项

1、实际股东未显名的,财产分配根据实陈股权比例或约定,依照上述方法执行;

2、发工资的形式、行财产分配之实的,依照上述方法执行;

3、未明确约定分配方法的,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范执行。

4、财产分配约定明确有背相关法律的,以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规范执行。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分摊方法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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