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土地分摊表有可以过户,土地分摊表有可以过户的地方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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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村委会和乡政府同意转让的情况下可以购买吗
农村土地是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村集体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
有些地方政策出台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是有限制要求的。国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民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必须在同一个村集体内才可进行。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遵守“一户一宅”的规定。例如一家人有两个儿子,但只有一处宅基地,而结婚后分家,由于没有多余的宅基地,还是在一起居住,这种情况是符合条件的。
4、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果转让人只有唯一一处住宅的,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否则转让无效。
农民住宅不得向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不得向非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转让。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这几年在我们这边的农村,甲村民无住宅,无适合的宅基地建房。甲村民向同村的乙村民支付一定费用,用乙村民多余的宅基地向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得到建房许可后建房的案例。这种事情在村里是默许的。
需要购买宅基地建房的人,可以考量下自身和转让人是否都符合转让条件。也可以双方协商好,先用确认转让的地块去申请建住宅,得到建房许可后,再付款给转让方。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在办理商转公期间可以过户吗
离异后是不可以办理商转公积金的,房子在贷款没有全部还清之前是不允许过户的,如果你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必须把房贷还清才可以过户。
一、离婚后房产的分配
1.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根据父母的出资份额,该房产可视为由双方共同占有。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买房,父母一方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首付可以认为是只给投资者的孩子。离婚时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应视为投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父母一方支付全部资本,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视为只给孩子。该财产视为投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财产分割;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取得产权证的,应当属于买受人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5.如果一方或双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取得房产证,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该房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划拨的房子能过户吗
划拨的房子也能过户,在商品房大量兴建之前,大部分单位分配的房子都是划拨土地的,政府规定,只要是成套房,都可以参加房改,成为可以买卖的房改房。不过房改房因为是划拨土地,所以交易时要补交一笔土地税,但比之买时的低价,交易还是很划算的。
单位分配的直管公房又分配给同事了可以公正办理过户吗
1.单位分配的直管公房的权属是单位的,单位把房子分给谁都合法。先把房子分配给了你,如果你需要并居住就不可能再分配给同事。
2.如果你不需要并且没有居住,单位又把房子分配给同事住,应该能公正办理过户手续。这一点我认为是合理合法的!
土地证过户邻居不签字咋办
哪里有什么土地证?你们那里会有土地过户这一奇葩现象吗?
土地二轮承包已经确权,已经固定下来了,你怎么还要求把别人已经确权了的土地过户给你,这是什么情况,不是使用霸权强制别人吧?
土地承包的主人在土地过户中不签名,是完全正确的,他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