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土地价值分摊到在建工程的一些知识点,和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平整后的土地能栽培果树吗怎么做
你好,我是卫农,很高兴回答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
对于题主提出的,平整后的土地能栽培果树吗?怎么做?卫农想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平整土地是怎么回事。
平整土地是指把跑水跑肥的坡地,改造成水平梯田,就是我们这里的农民都知道的水土保持项目,我们这里每年都要分配一定的修建任务。以前都是农民人工来修建的,就是把高处的生土挖出来倒在低的地方,然后把熟土再覆盖在上面。后来基本上都是用大型的推土机来修建了,直接把高处的土推到低处,让原来高低不平的坡地变成了水平梯田。
弄清楚了什么是平整土地以后,我们再来看能不能栽培果树的问题。一般来说平整后的土地都是可以栽培果树的,只是平整土地的方法不同,栽培果树时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才行。说白了就是要看,平整后的土地是什么样的土壤的。
如果是以前农民人工平整的土地,就是在平整土地的时候,保留了上层的熟土,使土壤有一定厚度的活土层,而且土壤中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微生物的话,就是完全可以栽培果树的。在栽植的时候,只要按照常规的栽植方法,选择好想要栽植的果树品种,进行带水移栽,注意管理就可以了。
如果是用大型推土机推平整的土地的话,或者说平整的土地上,没有活土层只有生土,那么就要再栽植果树前先进行改土才行。因为生土中没有有机质和微生物,透气性差不利于果树根系生长,因此栽植果树不容易成活,就是勉强成活了也很难生长的。
那么应该如何进行改土呢?卫农以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改土:
一是深翻晒土。就是先用大型拖拉机进行深翻,让土壤接受风吹日晒雨淋进行自然熟化,也可以种植豆科作物,等长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再翻入土壤,来提高土壤中的有机质,这样等到两三年以后,再栽培果树比较好。
二是定向改土。就是根据田块的具体情况,规划好栽植的行距,对要栽植的树行进行改土,其余的地方暂时不动。挖宽大约1米,深大约80公分左右的一条沟,在晾晒一段时间后,施入作物秸秆和腐熟的农家肥,浇透水以后埋土,等到第二年作物秸秆腐化以后再栽植果树。
对于改土以后的土地,在栽植果树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类土地上的熟土还不是太好,可采取用腐熟的农家肥与土壤按照1:3进行混合,搅拌均匀进行栽植,或者从别的地方运来熟土再栽植比较好一点。种植时一定要浇透定根水,暂时不需要施肥,等到果树真正成活以后,再根据需要施肥。
综上所述,平整后的土地是能够栽培果树的,只是要根据平整后的土地的土壤情况,来决定怎么进行栽植,如果土壤中的有机质和微生物比较少的话,就要先进行改土,把生土改造成熟土以后,再栽植果树比较好。
以上是卫农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文字原创,图片来之网络。
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
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2、占地面积存在争议的宅基地不能确权;
3、根据我国土地一户一宅原则,新老住宅只能确权一处;
4、自然坍塌两年以上的房屋和宅基地,将被回收,无法确权。
土地确权后,何时重新分配土地
土地确权后,什么时候能再重新分配土地?这是还没有分配到土地农民心里所想的,又或者自家人口数量多,心想着到时候分配土地能分配大点土地。有这些想法的农民是还不了解我国分配土地的依据了。
去年我们家丁进行了土地确权,确权证件上已经写上当时户口薄里所有成员的名字,而我老婆是确权之后才把户口迁过来我家乡,所以确权证件上并没有我老婆的名字,但是,我们要知道土地承包期内,经营土地单位是家庭联产承包的,这主要是考虑到家庭新增人口和去世人口的家庭人口数量的变化,所以,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土地。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2028年到期后再延长30年,确保经营土地稳定性,保障农民利益,让农民用心放开手去经营土地,也方便农民流转土地。土地承包期比较长,在土地承包期内,就有刚才所说的,家庭人口数量的变化。为了不打扰农民正常的生活,减少农民之间的纠纷,所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2057年后土地承包期到期后会重要分配土地,但是不会完全打散土地再分配,这样不利于农民管理土地。重要分配土地会把新增人口的名字确权上证件里,同时也会给还没有土地的农民分土地。同时新农村建议,每个农村具体实情不同,可能会有局部调整土地分配。
共有土地一方建房怎么分配
一、一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
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二、一个简便的方式:家庭内部订立分家析产协议
1、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依法受法律保护。如果怕以后有麻烦,公证一下更好;如果对法律不太懂,请个懂法律的,写个协议。将来如果有纠纷,法庭审理时,这个协议是最有力的证据。
2、也可以依分家析产协议,到房屋管理部门,分别办理各自的产权证。不便各自办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注明各自的份额。本人有三兄弟,农村的老房子,就是这样分家的。
三、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性质和特点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所使用的集体土地,是由国家通过政策审批无偿分配,无需纳税,也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农民的房屋虽属公民的合法财产,但由于其建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其产权性质和法律地位有别于城市商品房和城镇私房,缺乏市场准入资格,属于限制市场流通的准产权。
1974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土地分配办法是
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
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
关于土地价值分摊到在建工程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