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分摊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分摊比例,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分摊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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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区分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1、概念不同:直接成本(可变成本)是随着产量的增加而成比例增加的成本。间接费用不能或不方便直接计入项目,必须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分摊到组织各项。
2、与产品生产工艺关系不同:直接成本是与产品生产工艺直接相关的成本,如原料、半成品等。间接成本是指与产品生产过程没有直接关系的成本,如机器材料消耗、工资、车间折旧等。
3、产品成本计算不同:可以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所有费用都应尽可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间接计入成本的分配基准应与分摊费用的发生密切相关,否则会影响间接成本分配的合理性,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土地确权后,荒地归村集体,是否应当给原开发者一些补偿
应该。农村的土地确权后,荒地被村集体合法地收回,对原开荒的农户进行一定方式的补偿,于情于理来说,都不为过,而且会非常得民心。
第一,现行法律政策并没有规定农民不能自行开垦荒地。荒地,如果没有人去开发就永远是荒地。因此,现在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说不能自行开垦荒地。
既然没有禁止,那就是允许可以做的。因此,当初农民主动去开垦荒地是完全可行,而且从今后发展来说,村集体不用投入就有人帮开发这些荒地,是应该鼓励支持的。
第二,不管是谁开荒,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永远归村集体。这是一条底线。农村承包土地法规定,农村土地包括四荒地,所有权都归村集体所有,这是任何人不能改变的。
有的农村人比较牛一点,以前自己出钱出力去开发了,这块地就永远属于自己了,这是不对的。当然,你出力开发了荒地,其他村民也没有人站出来提出异议,村集体是可以允许你先免费耕种使用的。
现在碰上了土地确权,所有土地都要进行登记,你这块开发的荒地就要登记为集体的地了。至于村集体登记后,可以继续免费给你耕种,也可以进行有偿承包,这取决于村民代表大会上讨论是否同意了。
第三,如果村集体要收回开荒地,应该给予开发者合理的补偿。如果村民代表大学一致认为应该收回村集体了,作为你是曾经的开发者,肯定也付出了不少努力,出钱流汗甚至流血,是有功劳及苦劳的。
如果开荒后耕种的年限还不长,考虑到开荒者的开发投入比较大,村集体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比如说,可以在重新发包给别人收取的费用中补,也可以免费再给开发者多种两年,或者在别的地方划点地给他种,等等……
第四,开荒地收回村集体后,应该优先原开发者。这虽然没有规定,但作为同一村人,大家都共同见证了开发者的努力,没有开发者的努力,这块地就还是荒地,就是一块没有开发也没有任何收益的地。
既然村集体回收了重新有偿承包出去,给谁种也是种,做个人情优先给回原开发者进行承包,可以让其他的开发者更放心努力帮助村集体开发更多荒地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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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遇到土地纠纷,该如何维权
农民遇到土地纠纷,该如何维权?
在农村,农民土地纠纷是经常发生的事,也是个很简单的事情,并不存在维权的问题。多数都是一些你挤我,我挤你的问题,没有敢明目张胆霸占土地的事,这就不存在什么维权问题,大不了就是个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多数都是因为地挨着地岀现的矛盾,这家多了那家少了,不是你挤占了我的,就是我挤占了你的,多数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儿。一般到村委会都可以得到解决,每个村都有主管土地的村干部,只要按照土地台帐,到实地通过丈量,谁多谁少一清二楚。
如果调解不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对土地纠纷有专门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实在农村,除了恶意霸占土地的以外,农民相互之间的事情,用不了大动干戈,只要双方都谦让一点,不会有什么纠纷,即使有了矛盾,双方和和气气,都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因为鸡毛蒜皮的事伤了双方和气,细想想是划不来的。大家在一个村居住,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个大事小情还要相互帮助,尽量不要走司法这条道。农村的很多恶性刑事案件,都是从鸡毛蒜皮上引起的,冤家宜解不宜结,奉劝朋友们,不要因为一点点纠纷,就用“维权”去对待。
当然,当农民自己承包的土地受到严重侵害时,就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建造地下人防车位的成本是多少,有没有摊进房价
地下人防工程已经成为现在几乎所有新建小区的标配,如果小区内没有条件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的也需要将钱交给人防部门作为人防异地建设费使用。所以,开发商与其将钱交给人防部门,还不如自己在小区底下建设人防工程,这样还能将人防工程改造成为地下车位进行销售。
由于人防工程的整体设计与建设的要求比较高,所以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是高于普通住宅的建设成本的。但就算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再高,也达不到一个车位的价值,所以开发商在销售地下人防车位的时候是稳赚不赔的。
既然开发商自己承担了地下人防车库的建设成本。那么开发商有没有将这个成本转嫁到购房者的房价当中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只不过开发商的口中是否定的!
其实开发商建设的车库都存在二次收费的情况。不论是车库还是人防都需要大量的建设成本。如果车位卖不出去开发商就要自己承担这部分支出。然而开发商不是活雷锋都会将成本想办法揉进房价当中。也就是说全体业主出钱买了车库和人防。而最后开发商又要将车位卖给业主,这就是典型的二次收费了。
如果业主联合起来和开发商打官司,那么开发商只有自己举证没有将车库和人防的开发成本转嫁到房价当中才行。否则车库和人防就都不能由开发商任意出售出租了。
企业研发费用如何核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费用分为两阶段: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阶段分别进行核算。
2.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时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
3.企业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按研发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设置为三级科目,具体的研发人工、材料支出、设备折旧等费用设置为四级科目。同时,对于“管理费用”(或者是“研发费用”)可设置“研发支出”二级科目,按项目、费用进行三、四级核算。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资本化支出”。
3.期末,将明细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资本化支出部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4.根据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最新规定,企业研发费用记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可以按发生额的75%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摊销的75%加计扣除。
5.1企业会计核算记入的研发费用支出与税法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往往会存在差异。实务中税法允许按75%比例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一般会比会计核算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窄。因此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填报加计扣除项目时要按照税法允许扣除的范围申报加计扣除。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分摊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分摊比例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